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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590.16万股 占总股本3%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9:08

近日,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三家受同一方控制的股东拟在未来3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590.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此次减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主要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主体包括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原前海基金”)及齐鲁前海(青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鲁前海基金”)。上述三家股东受同一方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亿股,占总股本的8.13%。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604.88%
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002.03%
齐鲁前海(青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1.22%
合计16008.13%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三家股东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7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减持。其中,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90.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减持方式及数量如下:

减持方式减持数量上限(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393.442%
集中竞价交易196.721%
合计590.163%

公告明确,减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风险提示与承诺履行

永杰新材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表现等因素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同时,由于三家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上述股东此前已在公司IPO文件中作出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包括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等。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规减持情形。

永杰新材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相关股东遵守法律法规及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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