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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监事刘荣建亲属涉短线交易,其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16:20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冠新材”)监事刘荣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显示,刘荣建亲属在多个时间段存在短线交易行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其母亲郭冬菊、配偶陈素素将持有的“永冠新材”股票进行短线交易,买入46.41万股,买入金额达1125.03万元;卖出46.46万股,卖出金额为1235.04万元。

2025年1月6日至1月7日,其母亲郭冬菊对“永冠转债”债券进行短线交易,买入3280张,买入金额32.80万元;卖出3280张,卖出金额36.45万元。

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5月20日,郭冬菊再次对“永冠新材”股票进行短线交易,买入2.43万股,买入金额30.55万元;卖出1.82万股,卖出金额23.81万元。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上海监管局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对刘荣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若刘荣建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公告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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