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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王轲增持违规,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8:20

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王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25年6月11日,王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千红制药股份960万股,成交金额达8409.6万元。本次增持后,王轲与其一致行动人王耀方的持股比例合计由24.91%增加至25.66%。然而,王轲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25%这一关键刻度线时,未及时进行披露并停止交易,直至2025年6月20日才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王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七十五条,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王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江苏证监局要求王轲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王轲需在收到本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

若王轲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此公告落款日期为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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