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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及董事长王东海收警示函 2.2亿元关联交易未合规披露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5:20

湖北证监局11月12日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川能源')及公司董事长王东海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违规事实:2.2亿元收购未披露关联关系

经查,王东海自2019年9月起实际控制涿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涿鹿大地')和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下称'绥中管道'),但未向百川能源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这一行为直接导致百川能源在2019年10月以2.20亿元收购涿鹿大地、绥中管道股权时,未能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关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规定。

监管措施: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湖北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决定对百川能源及王东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监管部门指出,相关主体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根据监管要求,百川能源及王东海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违规事项暴露出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漏洞。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关联交易的合规披露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此次监管处罚将对公司后续规范运作形成持续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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