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全新好,以下简称“公司”)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全新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时任董事长黄国铭、现任董事长邹林等7名时任及现任高管分别出具警示函。
四大问题暴露公司治理漏洞
深圳证监局在检查中发现,全新好存在四大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的多重漏洞。
在财务核算方面,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房屋租赁业务财务核算未考虑免租期影响,导致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外销业务收入确认时点与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不符,且存在跨期确认情形;外销杀菌纸巾业务收入确认亦存在不规范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规定,直接影响了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信息披露层面,公司因对杀菌纸巾和其他日常用品的分类错误,导致2023年、2024年年报中相关业务收入披露错误,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
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对孙公司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管控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的相关规定。
公司治理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包括未与部分董事签订合同、未及时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对个别重大事项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档案进行确认等,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等规定。
7名董监高被追责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反映出全新好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系统性缺陷,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受到影响。时任董事长黄国铭、现任董事长邹林、时任总经理陆波、现任总经理唐乾、时任财务总监陈桂、现任财务总监王其帅、现任董事会秘书陈伟彬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具体来看,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7名高管及职务如下:
| 姓名 | 时任/现任职务 |
|---|---|
| 黄国铭 | 时任董事长 |
| 邹林 | 现任董事长 |
| 陆波 | 时任总经理 |
| 唐乾 | 现任总经理 |
| 陈桂 | 时任财务总监 |
| 王其帅 | 现任财务总监 |
| 陈伟彬 | 现任董事会秘书 |
监管要求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针对上述问题,深圳证监局要求全新好及相关人员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明确了三大整改方向:
一是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忠实勤勉履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二是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质量,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管控,提升治理水平;三是全面梳理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
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如对监管措施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相关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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