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周伟刚、徐志峰二人内幕交易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步股份”)股票及可转债的行为进行了处罚。二人合计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8.74万元,并处以400万元罚款,罚没款总额超过438万元。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获利
经重庆证监局查明,2024年6月25日,起步股份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该内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5月20日形成,于2024年6月25日公开。周伟刚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5月27日。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伟刚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起步股份股票,共计获利169,001.88元。徐志峰则在此期间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频繁,并控制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买卖起步股份股票和可转债,共计获利118,448.98元。重庆证监局指出,徐志峰的交易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基本一致,与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交易意愿强烈,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和正当信息来源。
二人申辩未获额外减轻处罚
周伟刚和徐志峰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认为其具有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事实、无证券违法违规记录、违法所得数额较低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求减轻处罚。
经复核,重庆证监局认为当事人所述情节在量罚时已予以考虑,量罚适当。
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并高额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
| 当事人 | 违法所得(元) | 罚款(元) | 罚没款合计(元) |
|---|---|---|---|
| 周伟刚 | 169,001.88 | 3,000,000 | 3,169,001.88 |
| 徐志峰 | 118,448.98 | 1,000,000 | 1,118,448.98 |
| 合计 | 287,450.86 | 4,000,000 | 4,287,450.86 |
重庆证监局要求上述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该局备案。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