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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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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宏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宏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张宏伟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宏伟先生的原定任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宏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张宏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宏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经公司总经理陈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长根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任长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任长根先生简历任长根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2002年至2012年任安能电气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长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0,000股,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1%股权,除此之外任长根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长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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