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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002165.SZ):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7:36

红宝丽(002165.SZ)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芮敬功、芮益民、陈洪明、陶梅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是2022年6月及2024年2月,红宝丽子公司分别以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形式,间接向控股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提供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款项于当年末全部收回。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也未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2024年年报中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披露。二是公司2021年及2023年年报中,关于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存在少计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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