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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二批授权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3:46

  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二批授权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单位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2〕84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精神,扩大我省职称“自主评审”单位改革范围,推进我省职称改革工作,根据单位自主申请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列为今年新增职称“自主评审”改革试点单位(详见附件)。

  希望新增的各试点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政策,在省人社厅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好2022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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