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解读:一句话总结
公司正式任命了一位背景非常牛、堪称“金融女博士”的资深专家——刘红哿,来全面掌管公司的钱袋子。这意味着公司不仅在搞科研上是高手,现在还要在资本运作和财务管理上发力了。
详细解读(说人话版)
她是谁?—— 超级厉害的“金融全能选手”
看她的简历,简直是一部“金融行业教科书”。她干过几乎所有跟“钱”相关的核心工作:
早期在万科、中信:从最基础的证券事务和行业研究做起,懂市场。
在惠誉评级:专门评估企业信用,这意味着她极其擅长分析一家公司财务是否健康,风险在哪里。
在投行(英高、建银国际、海通国际):核心业务就是帮公司上市、融资、并购。她尤其专注医疗行业和港股市场,这和成都先导的业务和上市地点(科创板,但需要对外资本合作)完美契合。
在泰康健投基金:从“帮人花钱融资”变成了“自己管钱投资”,负责判断哪些医疗健康项目值得投,拥有投资者的视角。
在菁华医疗:担任首席财务官(CFO),全面管理过一家医疗公司的财务和融资,有实战经验。
为什么这件事很重要?
对公司阶段升级:成都先导作为一家创新型生物医药公司,前期可能更注重技术研发(科学家主导)。现在任命这样一位背景的财务负责人,信号非常明确:公司已经发展到需要强力资本运作和支持的新阶段了。她不仅能管好账本,更能利用她的投行和投资经验,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推动业务合作、进行并购整合,让公司的技术价值在资本市场上得到最大体现。
专业性极强:她的经历横跨一二级市场、内外资机构,既懂宏观经济学,又懂微观的企业财务和医疗赛道。由她来掌舵财务,投资者会更放心,觉得公司的财务战略会非常专业和老练。
稳定性与信任:她2022年12月就加入公司了,并且在2023年4月就已经是“首席财务官”了。这次董事会决议是换届后的一个正式程序性任命,说明经过一年多的共事,公司(尤其是老板李进)对她的能力和表现非常认可,现在关系更加稳固。
打个比方
如果把公司比作一辆跑车:
研发团队是造发动机的,让车动力强劲(有核心技术)。
老板李进是司机+总设计师,决定往哪开和怎么改装。
刘红哿就是新上任的顶级燃油和涡轮增压系统主管。她不仅负责确保油料高效燃烧(日常财务管理),更擅长给车加注高性能燃油、安装增压器,甚至规划进站换胎和加油的策略(资本运作),让这辆跑车既能跑得远,更能爆发式地加速冲刺。
总结一下
任命刘红哿女士不是找一个普通的“会计主管”,而是聘请了一位“财务战略家”和“资本运作专家”。这明确显示了成都先导希望从一家“技术驱动”的公司,加速成长为一家“技术+资本双轮驱动”的成熟上市公司。
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表明公司正在为未来的扩张、合作甚至是并购做准备,财务大权交给了一位绝对的专业人士。
简单说:公司找来一位金融界的“绝世高手”来管钱和搞钱,要干大事了!

刘红哿女士,1970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红哿女士于1991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4年6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于1999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于2009年7月毕业于剑桥大学Judge 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红哿女士自1994年9月至1996年8 月任职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助理职务,具体负责协助董秘管理投资者关系并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自1999年9月至2002年3月任职于中信证券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职务,具体负责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研究。自2004年8月至2006 年11月任职于惠誉评级公司企业评级联席董事职务,具体负责大中华地区企业信用评级。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香港英高投资银行集团董事职务,具体负责协助中国企业赴香港进行IPO等资本市场业务。自2008年9 月至2017年8月任职于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历任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部副主管及投行部消费医疗投行业务董事总经理,先后负责大中华宏观经济、港股投资策略研究以及港股投行业务。自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泰康健康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具体负责投资研究及投后管理。自2020 年4月至2021年7月任职于海通国际证券公司担任投行部执行董事职务,具体负责医疗行业港股投行业务。自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职上海菁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职务,负责全面财务管理及投融资管理。

证券代码:688222证券简称:成都先导公告编号:2025-045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 年9月15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并经公示,选举产生了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 年9 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JINLI(李进)先生、陆恺先生、李建国先生、SUIBO LI 女士、王剑明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郭云沛先生、唐国琼女士、薛军福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瞿庆喜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股东大会选举的五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5 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JINLI(李进)先生担任董事长、陆恺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唐国琼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 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JINLI(李进)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刘红哿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耿世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JINLI(李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观赛先生、窦登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红哿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耿世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聘任刘红哿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刘观赛先生、窦登峰先生、刘红哿女士、耿世伟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JIN LI(李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耿世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 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蕾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蕾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85197385;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慧谷东一路8号6栋。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9月16日
附件
刘红哿女士简历
刘红哿女士,1970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红哿女士于1991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4年6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于1999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于2009年7月毕业于剑桥大学Judge 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红哿女士自1994年9月至1996年8 月任职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助理职务,具体负责协助董秘管理投资者关系并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自1999年9月至2002年3月任职于中信证券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职务,具体负责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研究。自2004年8月至2006 年11月任职于惠誉评级公司企业评级联席董事职务,具体负责大中华地区企业信用评级。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香港英高投资银行集团董事职务,具体负责协助中国企业赴香港进行IPO等资本市场业务。自2008年9 月至2017年8月任职于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历任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部副主管及投行部消费医疗投行业务董事总经理,先后负责大中华宏观经济、港股投资策略研究以及港股投行业务。自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泰康健康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具体负责投资研究及投后管理。自2020 年4月至2021年7月任职于海通国际证券公司担任投行部执行董事职务,具体负责医疗行业港股投行业务。自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职上海菁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职务,负责全面财务管理及投融资管理。
刘红哿女士2022年12月加入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为首席财务官。
刘红哿女士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成都先导股份;刘红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耿世伟先生简历
耿世伟先生,198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耿世伟先生2011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重庆名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4年2月至2015年9月,任重庆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耿世伟先生2015年10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先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耿世伟先生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成都先导股份;耿世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观赛先生简历
刘观赛先生,1982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1月至2013年9月,曾任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博士后。刘观赛先生2013年9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先导,历任化学执行总监、研发化学中心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9年3月至2022年5月,任成都先导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22 年12 月至今,任成都先导副总经理职务。
刘观赛先生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成都先导股份;刘观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窦登峰先生简历
窦登峰先生,1975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窦登峰先生1998年7月至2005年6月,任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任美国梅奥医学中心博士后。窦登峰先生2012 年8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先导,历任先导化合物发现中心执行总监、先导化合物发现中心副总裁、战略规划副总裁职务。2022年6月至今,任成都先导副总经理职务。
窦登峰先生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成都先导股份;窦登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蕾女士简历
朱蕾女士,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国卡昂大学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科,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职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六福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7月至今担任成都先导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朱蕾女士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成都先导股份;朱蕾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