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2日,人福医药(维权)公告,湖北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及其时任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时任总裁、时任财务总监、时任董秘等开出合计3670万元罚单。
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人福医药及其原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立案。
经查,2020年至2022年3月,人福医药与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127.85亿元。人福医药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但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截至2022年4月15日,当代集团已经归还全部本金及占用期间利息。
同时,人福医药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归母净利润1.43亿元、0.72亿元、0.91亿元。
此外,人福医药还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问题。
综上,湖北证监局拟决定:
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处以900万元的罚款;
对人福医药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当代集团董事、实际履行当代集团董事长职责的艾路明处以39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人福医药董事长李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9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人福医药财务总监吴亚君给予警告,并处以34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人福医药董事、总裁邓霞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人福医药董事会秘书李前伦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人福医药董事王学海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人福医药监事郑承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人福医药职工监事夏渊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人福医药副总裁张红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此外,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艾路明采取七年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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