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卓锦股份(维权)董事长及副总被取保候审
中国基金报记者李智
12月15日,卓锦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与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被取保候审。
董事长及副总被取保候审
12月15日,卓锦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所涉及违规披露事项与公司2023年5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算。

卓锦股份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目前,卓未龙与陈奉连能够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卓锦股份高管曾被处罚
2023年2月3日,卓锦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月19日,卓锦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卓锦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组织实施案涉行为,对卓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姚群英处以3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2023年1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卓锦股份多位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卓锦股份的主营业务覆盖“环保综合治理服务”和“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两类,所处行业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业绩方面,卓锦股份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160.17万元,同比减少61.5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5216.05万元,亏损扩大。

截至12月15日收盘,卓锦股份股价报10.07元/股,总市值为13.52亿元。今年以来,该股累计大涨超88%。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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