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你好,公司中标6000万订单为什么不发公告?
董秘回答(尤洛卡SZ300099):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以下简称重大合同),应当及时披露:(二)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关于中标及相关业务信息披露事宜,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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