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开资料显示,淮安多次将贵司列为“重点项目”。市级80亿母基金与区级创投均聚焦新材料,但四年未参与贵司任何股权/准股权安排。请披露:是政府侧投资边界尚未满足,还是公司侧治理与估值条款不具可投资性?请附评审纪要编号与后续触发→动作时间表,以免外界误解宣传与实际脱节。
董秘回答(台华新材(维权)SH603055):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银行授信额度充足,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江苏淮安项目建设资金以自有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等方式自筹,由公司各控股孙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分阶段、分期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将积极推动后续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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