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恒天海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潍坊市寒亭区辖内企业,其土地征收及补偿奖励的责任主体为寒亭区政府,资金筹集也由寒亭区负责。补偿依据《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潍政发〔2018〕8号)及企业搬迁方案给予补偿。请问恒天海龙重组时为什么一元钱卖给了大连圣龙投资,为何大连圣龙又将恒天新材料卖给了恒天纤维?是否是恒天利用壳公司套取上市公司资产!上市公司诉讼恒天的逻辑在哪?
董秘回答(恒天海龙SZ000677):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请关注公司201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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