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贵司和久诚包装同一厂区办公、生产,何时收购剩余股份完成并表?
董秘回答(海顺新材SZ30050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发布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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