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根据2025年10月16日互动易回复2021年后勤部门来考察接触两家公司的菜篮子全类食品供应,按照上市公司的回复,只要符合五个独立原则,大股东也可以养猪,物业管理,菜篮子全类食品供应,跟上市公司经营一样的业务或者存在竞争业务也没有关系?
董秘回答(罗 牛 山SZ000735):
您好!感谢您对业务独立性的持续关注。公司在此郑重澄清: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罗牛山集团的业务定位有本质区别,双方主营业务完全不同,不构成同业竞争。1. 上市公司核心主业:聚焦于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致力于打造生猪全产业链。2. 大股东主要业务:集中于禽类产业链、集采供应链服务、咖啡及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 双方在核心产品、生产工艺、资产和客户群体上均无重叠。上市公司生产的是生猪、白条猪、冷鲜肉等;而大股东提供的是文昌鸡、咖啡、调味品等完全不同的终端消费品以及供应链服务。这种清晰的业务划分,从源头避免了利益冲突。 公司严格遵循“五独立”原则,并履行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感谢您的监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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