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按照公司2025年10月21日关于细分到菜篮子存在同业竞争也没有关系,原因是主营业务的区别?
董秘回答(罗 牛 山SZ000735):
您好!感谢您对业务独立性的持续关注。我们需要澄清一个关键点:公司从未表达过“存在同业竞争也没有关系”的观点。恰恰相反,我们的核心论点是:基于双方在主营业务、核心产品与产业环节上的根本性差异,在“菜篮子”工程这一宽泛领域内,双方业务构成的是互补与协同关系,而非法律与监管意义上需要禁止的“同业竞争”。具体而言:1.上市公司的核心产品是生猪、猪肉及其初加工产品,扮演的是肉类原料供应商的角色。2.大股东的业务核心是禽类(文昌鸡)、咖啡、调味品以及集采供应链服务,提供的是差异化的消费品与渠道服务。综上,双方的产品品类、生产工艺和资产体系完全不同,在终端市场面向的是不同的消费需求和客户群体。因此,这并非对“同业竞争”的豁免,而是基于事实的业务划分,从源头避免了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公司始终并将继续严格遵守所有监管规定,坚定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谢谢。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