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贵公司明年是否可以摘帽
董秘回答(ST沈化(维权)SZ00069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8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规定,公司将于符合上述条件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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