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公司第一大股东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南昌国资委,持股成本5.2元,几年来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在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盘活“三资”改革加速国资证券化的背景下,有无增持公司股份或协助公司转型的安排?
董秘回答(ST长方(维权)SZ300301):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鑫旺资本作为公司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公司提名推荐了董事,其推荐的董事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责。公司未收到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协助公司转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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