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贵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华星的控股比例从百分百降到百分之60,负责人变更成余虎杰,另外百分之40转让给余虎杰为主新成立的公司。请问,这操作的目的是什么?是合法将利润转移出去??
董秘回答(回盛生物SZ30087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新华星目前主要经营非公司核心业务,销售收入占比小,业务模式处于探索和转型期。为激发经营团队积极性,推进新兴业务或微小业务板块发展壮大,公司对部分板块进行股权改革试点,由团队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出资入股,增强团队责任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形成权责利的平衡,该变革不涉及利润转移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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