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第二大股东王振洪先生减持时间过半,请公司公告其减持进程
董秘回答(*ST亿通(维权)SZ30021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完成公告。公司股东减持进度暂未达到披露要求,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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