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贵司从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外商禁止投资的业务,但是贵司向上穿透的股权结构中存在外资(比如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那么是否违反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否会导致相关的投资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董秘回答(隆平高科SZ000998):
您好!公司不存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业务情形,亦不涉及违反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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