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贵司股票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贵司为何不发布异常波动公告?是否涉嫌信披违规?
董秘回答(赤峰黄金SH60098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异常波动情形。截至2026年2月2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2026年1月29日、1月30日、2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的偏离值累计为-13.77%,未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价波动,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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