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选择2024年(亏损年份)作为股权激励的考核基数。虽然公式上采用了绝对值计算,但选择历史业绩低点作为基数,是否涉嫌降低激励门槛? 相比于行业平均增速或公司历史正常盈利年份,公司认为设定‘扭亏为盈’后的280%增长率,对核心团队而言具体的挑战性体现在哪里?
董秘回答(杰恩设计SZ300668):
您好,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及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前景、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转型节奏,旨在牵引长期价值增长,兼顾挑战性与可实现性。公司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并将持续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团队活力,推动战略目标达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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