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工作动态
监管服务双轮驱动 走访赋能精准滴灌——我局多维发力推动辖区上市公司提质增效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证监会相关工作部署,以常态化走访为抓手,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统筹各方资源、创新工作模式,实现辖区上市公司走访全覆盖,以精准赋能推动河北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高位统筹强部署 筑牢走访工作根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石,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我局始终将上市公司走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发挥“头雁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全局谋划与重点攻坚,带领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走访重点企业11家次,持续推动走访工作走深走实。
立足辖区上市公司行业分布、产业周期及发展阶段等特点,我局建立分层分类走访机制,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规模企业的差异化需求精准施策,确保走访工作出实绩、显真效。经过一年来的扎实工作,已完成对辖区全部上市公司的走访,实现“家家到、全覆盖” ,为精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高效解决实际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上市公司发展中面临的复杂诉求和多重挑战,我局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打破部门壁垒,构建起跨区域、跨部门、跨机构的协同联动走访机制,形成“走访一家、联动一片” 的聚合效应。在省内,与省委金融办、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会同省、市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走访,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深化政策协同、统筹资源整合,有效疏通政策堵点、破解发展难点。
在资本市场层面,深化与沪深交易所的合作联动,邀请交易所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走访,就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关键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帮助企业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创新引入金融机构与媒体资源,组织 10 余家金融机构以及证券日报等主流媒体参与走访,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一企一策”为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支持和品牌宣传服务方案,构建起“监管+政府+交易所+金融机构+媒体” 的多元服务生态。
(二)精准赋能解忧愁 靶向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问题导向一直是走访工作遵循的核心原则。我局紧扣河北产业布局特点,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靶向走访、精准赋能,让走访成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探路器、侦查哨。
针对重点产业领域方向,深入走访中瓷电子等电子信息企业,以及以岭药业、华北制药等生物医药龙头,详细了解产业发展现状与技术创新需求,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优。针对美关税政策调整对外贸企业的影响,第一时间走访河钢资源、中红医疗等企业,组织专题座谈会梳理核心诉求,协调解决进出口环节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针对大力提振消费面临的难点挑战,调研老白干酒、养元饮品等消费类企业,围绕品牌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出谋划策,助力企业挖掘消费潜力。贯通全年协调主流媒体多维高频开展企业正面宣传,有效提升河北上市公司品牌形象与市场认可度。
与此同时,我局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工具落地见效,引导企业用好政策工具箱。2025 年,辖区64家上市公司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达246.52亿元,同比增长 14.70%,10家公司发布中期分红公告、4家公司发布三季度分红公告,合计分红超38亿元,股东回报水平持续提升;推动14家次公司用好股票回购再贷款工具,贷款金额上限近39.5亿元;新增并购重组29单,合计交易金额超700亿元,资本运作赋能产业转型成效显著。
(三)创新模式提质效 实现监管服务双赢。为提升走访工作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我局积极探索走访模式创新,推出“走访检查融合”一体化工作机制,将上市公司现场检查与走访调研有机结合,实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在走访过程中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对发现的轻微合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对企业提出的政策咨询及时解答回应,既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又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实现监管效能与服务质量双提升。
在培训服务方面,指导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大河之北赋能远航”系列培训20 期,覆盖993家次上市公司、近3000人次参与,系统性提升了辖区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研究,为地方政府制定产业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了重要参考。
为确保企业诉求切实解决,我局建立“一企一档”动态跟踪台账,对走访中收集的各类问题进行分类处置、闭环管理。当下能解决的“马上就办”;需中央部委或地方政府研究协调的,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跟踪督促进度,逐一对账销号,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展望未来,我局将持续深化上市公司常态化走访机制,一方面常态跟踪收集问题的办理进度,持续梳理、更新台账,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同联动,推动各类诉求落地见效;另一方面不断优化走访模式,丰富服务内涵,通过政策宣讲、专题培训、媒体宣传等多元举措,打好提质增效组合拳,持续提升监管温度与服务质效,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责主业、规范健康发展,为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应严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底线,不得误导性陈述
近期,证监会对多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立案处罚,形成事中精准核查、快速立案、从严处罚的全链条监管格局,释放出坚决遏制炒作,压实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的强烈信号。上市公司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其他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信息均应遵守相关规则,对利好消息,特别是市场热点概念,披露或陈述内容不得无中生有,不得夸大其词,不得对不确定的利好消息作确定性表述,不得片面强调同一事项中的利好消息忽略不利因素,不得故意诱导投资者产生错误预期。我局将加强监控监管,从严从快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不得开展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严格按监管规则开展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已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各上市公司不得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间兑换业务、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非法金融活动。各上市公司不得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非法金融活动。实施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应严格按监管规则备案。

监管动向
中国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
1月5日,中国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共同研究推进进一步加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重点工作。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出席会议,证监会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综合惩防工作进展。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综合惩防意见》)以来,各部门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法治供给、加大对财务造假查处力度、合力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诚信约束有效衔接的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不断深化,常态化长效化惩防机制进一步健全。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会同相关部门坚持惩首恶和打帮凶并重,对43起案件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究责任,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坚决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持续强化立体化追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先后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坚决防止“一退了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逐步落地,监管合力不断增强,市场生态明显好转。
会上,各部门围绕《综合惩防意见》落实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认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深化落实的关键阶段,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打好综合惩防“组合拳”。继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进一步增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综合防范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要充分认识财务造假背后的利益驱动和长期性复杂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监管合力,继续共同扛起打击和防范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政治责任。证监会将继续主动积极会同各部门以更实的举措持续增强综合惩防效率效果,不断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力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中国证监会召开 2026年系统工作会议
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6年系统工作会议,总结2025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6年工作。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25年证监会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体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会同有关方面合力稳市场、稳信心、稳预期,资本市场在多重风险挑战交织叠加的严峻考验下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韧性和活力明显增强。一是筑牢风险防波堤防浪堤,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稳市机制,中长期资金入市取得重要突破,市场呈现回暖向好态势。二是全面强化“五大监管” ,加快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开展打击私募基金违法违规专项工作,全年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01件,罚没款154.7亿元,监管执法质效有效增强。三是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推出科创板改革“ 1+6”政策举措,启用创业板第三套标准,修订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启动公募基金改革,全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回购合计2.68万亿元,高质量发展动能进一步集聚。 四是健全股债期产品和服务体系,全年IPO、再融资合计1.26万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16.3万亿元,平稳上市18个期货期权品种,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有力发挥。五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法治建设,联合最高法发布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发布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意见,投资者权益保护“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六是提升舆论引导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资本市场学会成立运行,市场舆论环境进一步净化。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证监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从严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更大力度一体推进“ 三不腐” ,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从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以强有力监督提供了全方位支持。
会议强调,当前资本市场总体稳中向好,但仍然面临内外风险交织、新旧矛盾叠加的复杂严峻挑战。证监会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中央金融委会议、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提高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和竞争力、吸引力,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切实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更好助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为“十五五” 良好开局积极贡献力量。
一是坚持稳字当头,巩固市场稳中向好势头。全方位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做好逆周期调节,强化交易监管和信息披露监管,进一步维护交易公平性,严肃查处过度炒作乃至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市场大起大落。继续深化公募基金改革,持续拓宽中长期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推出各类适配长期投资的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积极引导长期投资、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全力营造“长钱长投” 的市场生态。
二是坚持改革攻坚,不断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提升多层次股权市场包容性和适应性,启动实施深化创业板改革,持续推动科创板改革落实落地,提高再融资便利性和灵活性,促进北交所、新三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债券市场提质量、调结构、扩总量,抓好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平稳落地。稳步推进期货市场提质发展,加强期现联动监管。
三是坚持依法从严,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有效性和震慑力。进一步严肃市场纪律,坚决打击财务造假、操纵价格、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行为,畅通行政刑事衔接机制,推动更多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典型案例落地。督促行业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完善私募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科技赋能监管,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和监管穿透力。
四是坚持固本强基,促进上市公司价值成长和治理提升。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快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全面落地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约束,完善分红回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制度安排。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完善重组全链条监管,多措并举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是坚持做强主场,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迈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抓紧推动合格境外投资者优化方案落地,扩大期货特定品种开放范围,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性。完善境外上市法规制度,提升备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透明度。增强开放环境下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 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的全面领导,强化“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实抓细中央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正确政绩观,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鲜明导向,完善考核评价和督查督办机制,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责任落实,更加清醒坚定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全力支持配合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巩固深化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效果,不断健全公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针对性完善有效预防和惩治资本市场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政策措施。强化担当作为,加快锻造“ 三个过硬”的监管铁军,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持续加强干部队伍能 力建设,精准有力开展监管问责,强化关心关爱,不断增强 队伍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
沪深北交易所宣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2月9日,沪深北交易所宣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主要围绕进一步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更好适应科创企业再融资需求、提升再融资灵活性和便利度、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等四个方面。
在进一步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方面,沪深北交易所明确,对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围绕更好适应科创企业再融资需求,沪深交易所同步就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拟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补流超过 30%的部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同时,沪深北交易所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资,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融资间隔期调整为不少于6个月。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本轮优化围绕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明确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应当同时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进度考虑,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当达到基本使用完毕的标准。合理简化再融资申报材料,对于已在定期报告等信披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发生变化的内容,可以直接引用。
此外,围绕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本轮优化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披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严防上市公司“带病” 申报再融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2021 年,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坚决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整顿虚拟货币乱象,取得明显成效。
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对原文件进行修订,形成了《通知》。
(二)对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和相关业务活动的定性。关于虚拟货币,长期以来,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 比特币、以太币,以及泰达币等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通知》延续了近年来的政策立场,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关于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近年来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发展较快,相关国家和地区纷纷通过加强立法、健全规则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通知》明确,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主要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通知》强调,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三)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要求。一是虚拟货币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通知》明确,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二是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了物理上的“ 国境”概念,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导,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此普遍持审慎态度。为切实防范风险,《通知》明确提出,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三是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通知》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四)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的要求。一是严格监管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 的监管原则,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 以下统称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二是加强对金融、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的,应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并严格落实客户准入、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方面要求。此外,为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合规内控制度,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按照有关要求报批或报备展业情况。
(五)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中央部门层面,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就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健全工作机制;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与中央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强化属地落实。二是加强风险防范和处置。凝聚跨部门监管合力,从风险监测、资金流和信息流治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从严监管境内主体出境展业等方面综合施策,有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多维度、全方位筑牢风险防线。三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各地区的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做好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由各部门、各地区、行业协会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充分提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监管规则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 号),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指引》,一是重申了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定义,二是规定了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六项禁止情形,三是规定了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向中国证监会进行备案的要求。

案例通报
中国证监会对天普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立案调查
近期,天普股份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高度关注。近日,证监会已对天普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立案调查。
浙江证监局对向日葵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调查
2025年9月22日,向日葵披露重组预案。近期,重组标的的实际产能和业务模式引发市场质疑,浙江证监局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发现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 已于近日对向日葵立案调查。
中国证监会对容百科技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调查
2026年1月14日,容百科技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近日,证监会已对容百科技立案调查。
中国证监会对亚辉龙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调查
2026年1月7日,亚辉龙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近日,证监会已对亚辉龙立案调查。
我局对海泰新能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对3名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我局检查发现,海泰新能一是存货跌价测试依据不规范、收入确认不规范、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二是公司内部控制不规范,导致相关财务信息及内控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我局对海泰新能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对3名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我局对ST新动力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对2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ST新动力披露的股东会决议中,对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存在多处前后矛盾,我局对 ST 新动力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对2 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数据统计
截至2026年2月28日,河北境内上市公司家数为85家,其中沪市27家(主板26 家、科创板1家)、深市48家(主板24家,创业板24家)、北交所10家。上市公司总市值为16,592.43亿元,较年初增加17.70%,同比增加37.63%。截至2026年2月28日,河北辖区上市公司直接融资422.13亿元。

重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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