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001266)_公司公告_宏英智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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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对会计 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 年, 2012 年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1 号22 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 人,其中合伙人182 人,注册会计师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15.75 亿元,为超过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221 家(含H 股),平均资产额195.44 亿元,收费总额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 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 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 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0 次、行政监管措施16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 年4 月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 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选聘出的中介机构具有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向董事 会提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在国内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与能力,满足公司对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同 意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 年4 月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拥有丰富的上市公 司审计咨询服务经验、科学缜密的质量管理水平,并针对公司的审计项目制定了 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等,且其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继续聘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2026 年2 月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2025 年度审计 预沟通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针对本次审计范围、 审计时间及进度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签字:

朱锡峰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签字:

古启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签字:

王秋霞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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