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及 预留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共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于相应的解除限售期内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2025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因个别激励对 象离职和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71.67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发布于法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0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3,836,944股减少至113,120,16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3,836,944元减少至人民币113,120,164元。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 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影响其债权 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若提 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
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6月1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 限公司
联系人:陈雪峰
联系电话:0592-6899399
E-mail: czstock@xmcz.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请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补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请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补充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示: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现场申报,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