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300758)_公司公告_七彩化学: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

时间:

七彩化学: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4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 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及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 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协助总 经理工作。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 理职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营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四)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九条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章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及员工;

(八) 拟定由其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九)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 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拟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等,报董事会研究;

(十一) 签发日常经营管理的有关文件,根据董事长授权,签署公司对外有 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十二)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总资 产1%以内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购置及证券投资、经营性投资、委托理财、委 托贷款、股权投资(不含关联交易)方案;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合并会计 报表总资产1%以下的资产处置方案;以上事项在决定后应在下一次董事会会议 以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报告;

(十三)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办理银行信贷额度并决定贷款事项;

(十四)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二条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一)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高级助手,协助总经理工作。

(二) 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其职责范围内签发

有关业务文件,在分管职能上有较大自主决策权。

(三) 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发表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四) 常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协调全面工作。在总经理缺席时,受托代行 总经理职务。

(五) 总经理临时授权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依诚信、勤勉、敬业、公正原则工作。

第十四条总经理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 执行董事会决议。

(三) 切实履行职责,完成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指标。

(四) 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 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质询和监督。

(六)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 活动。

(七) 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八)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九)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十) 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 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二) 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谋求其他非法报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十三)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十四) 不得编造虚假的信息。

第十五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 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六条总经理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劳动保险、 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 工代表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七条总经理在执行职务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 应当进行赔偿;造成重大损害的,经董事会决议,给予处罚或提起法律起诉:

(一) 玩忽职守、处置不力;

(二) 超越董事会授权权限;

(三) 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

(四)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及本工作细则。

第十八条总经理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公司所有。

第十九条总经理须接受在职和离任审计,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离任审计。

第五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由总经理主持,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 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构成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职责。

(二)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委托副总经理主 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 当列席会议。

(三)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总经理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

(四)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 及出席范围经总经理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一天通知出席者。

(五) 各部门和人员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三天向 总经理办公室申报,由总经理办公室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

(六)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包括:

1.传达学习有关主管部门领导机关的文件、提示、决定以及股东会、董事 会决议,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

2.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

3.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 用以抵押融资的方案;

4.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5.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

7.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8.涉及多个副总经理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

9.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述职报告;

10.总经理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七)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决定事项应充分讨论,力求取得一致,当有意见分 歧时,以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意见为准。会议纪要内容主要包括:会 别、会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会议纪 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存档。

(八)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以会议纪要或决议的形式作出,经主持会议的总 经理或副总经理签署后,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实施。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材料, 有关承办部门要注明密级,会议结束后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回。

(九)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主持会议的总 经理或副总经理签署后印发。

第六章附则 6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 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的生效及修改均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3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