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8证券简称:七彩化学公告编号:2026-035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惠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8,260,7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09%)。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91,1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982,3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徐惠祥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按合并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徐惠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徐惠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名称
| 名称 | 股东身份 | 所持股份(股) | 占公司总股本(%) |
| 徐惠祥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48,260,762 | 12.09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备注 |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8,650,580 | 19.71 | 徐惠祥、徐恕、臧婕分别持有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2.50%、 |
| 徐惠祥 | 48,260,762 | 12.09 | 19.25%、8.25%的股份,三人间接支配公司19.71%的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47%股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2.09%股份,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三人合计支配公司39.27%的股权。徐惠祥、臧婕于2024年5月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
| 臧婕 | 29,825,208 | 7.47 | |
| 合计 | 156,736,550 | 39.27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权激励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 姓名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 减持方式 | 占公司总股本(%)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 徐惠祥 | 3,991,156 | 集中竞价 | 1.00 | 8.27 |
| 7,982,312 | 大宗交易 | 2.00 | 16.57 |
4.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参考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
6.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惠祥、臧婕承诺,自七彩化学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七彩化学股份,也不由七彩化学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七彩化学股份。
(2)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臧婕承诺,本单位/本人作为持有七彩化学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七彩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本人所持七彩化学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本人减持七彩化学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七彩化学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减持,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本单位/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单位/本人在减持七彩化学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企业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期满后减持。
(2)徐惠祥承诺,本人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期满后的减持。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徐惠祥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