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董事均 已回避表决,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 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 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不在公司专职或未担任公司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 每年8 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每年8 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 核周期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 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4、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其具体实施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 制度执行;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