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300820)_公司公告_英杰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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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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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1-2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DAA3B021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英杰电气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英杰电气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杰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XYZH/2026CDAA3B021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续)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杰电气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2号)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8,883.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6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40.17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86,018.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113,921.7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XYZH/2023CDAA3B019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2,829,733.11元,其中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147,003,403.59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5,826,329.5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200,222.30元,募集资金余额63,003,228.99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854,460.50元,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20,686.64元,理财收益净额705,333.3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49,174,788.44元,实有余额0.00元,与应有差异49,174,788.44元,主要系:

1、本年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8,786,769.65元为2025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下同)2023年8月1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时已扣除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的税额、公司通过募集账户直接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对应的税额,上述共计388,018.79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职责已履行完毕。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监管协议职责已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备注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72390.000.000.00已于2025年12月30日销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72240.000.000.00已于2024年9月10日销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83070.000.000.00已于2025年12月30日销户
合计0.000.000.00

注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7239账户,该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275,119.47元,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理财收入2,224,151.34元,合计3,499,270.81元,作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本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该账户于2025年12月30日销户,将节余资金47,676,621.4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7224账户于2024年9月10日销户,

该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88,395.50元,作为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投入金额。

注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8307账户系公司之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57,393.97元,作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本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该账户于2025年12月30日销户,将节余资金1,110,148.1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826,329.52元(不含税)。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3F0093),同时由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年年初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余额4,000.00万元,系购买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型;本年内公司累计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共2笔、每笔4,000.00万元,合计金额8,000.00万元,均购买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存款利息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节余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311.3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5.45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768.42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17,500.0017,500.001,485.4512,986.9974.212024.09.30-728.14
2.补充流动资金6,811.396,811.396,781.4399.56——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311.3924,311.391,485.4519,768.42——————————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24,311.3924,311.391,485.4519,768.4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本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受国际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充电桩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35,826,329.52元,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26,329.52元(不含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3F0093),同时由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年年初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余额4,000.00万元,系购买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型;本年内公司累计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共2笔、每笔4,000.00万元,合计金额8,000.00万元,均购买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1、公司募集资金净额243,113,921.77元,累计实际投入197,684,193.61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5,429,728.16元,扣除划入公司募集资金时已扣除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的税额、公司通过募集账户直接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对应的税额共计388,018.79元,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5,041,709.37元(截止2025年12月30日募集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专户销户前,账面实际结余募集资金48,786,769.65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745,060.28元,其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88,395.50元于2024年9月10日随着补流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已转出,未转出利息及理财收益金额为人民币3,656,664.78元)。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并结项,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并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节约了采购成本和项目管理成本,从而节约了项目开支;同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存款利息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节余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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