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6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 有序推进,保证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2026 年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资 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各类商业票据开 立及贴现、国际贸易融资及衍生交易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额度及授权期限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