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300957)_公司公告_贝泰妮: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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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7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11 月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 号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2、人员信息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85 人

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38 人

2025 年末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为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 年5 月15 日 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 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2025 年度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天衡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 准则,完成了公司2024 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要风险领域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 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天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 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计划等事项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成员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以及审计 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衡关于公司审计风险评估及审 计计划和审计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审计结果的汇报。

2026 年4 月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天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工作, 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确保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2026 年4 月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 衡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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