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300957)_公司公告_贝泰妮:03-贝泰妮2025年非经营性以及关联资金往来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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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03-贝泰妮2025年非经营性以及关联资金往来专项审核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625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625号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1115号《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有关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贝泰妮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贝泰妮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核对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贝泰妮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贝泰妮关联交易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未对上述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贝泰妮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上述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告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贝泰妮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2025年度报告时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吴霆

中国·南京2026年04月2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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