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6号)同意注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泰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018.8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389.6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第00024号)。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初始到账净额为人民币290,533.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8,389.6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197,120.02万元(含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45.9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301,018.80 |
| 减:发行费用 | 12,629.12 |
| 募集资金净额 | 288,389.68 |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57,120.02 |
| 减: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 |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32,000.00 |
|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43,500.00 |
|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145.98 |
| 加:累计取得理财收益 | 10,435.86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 | 2,018.84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8,078.3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
目”,并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5月新设“中央工厂二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金额(万元) | 存储方式 |
|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 871903362010805 |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 - | 已销户 |
| 兴业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 471080100101106920 | 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 -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 | 8111901011500370699 | 补充运营资金 | -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 | 8111901013900370708 |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 | 已销户 |
|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 871903362010103 | 超募资金 | 20,174.29 | 正常使用 |
|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 871903362010008 | 中央工厂二期项目 | 7,904.09 | 正常使用 |
| 合计 | 28,078.3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2,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5年8月14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3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5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2,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2,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32,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983.37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 理财机构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人民币万元) | 理财期限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1801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RTS50) | 2,000.00 | 12个月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1802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RTS51) | 5,000.00 | 12个月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金牛三值降敲定制10期(362天)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SAJ86) | 3,000.00 | 12个月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金牛三值降敲定制10期(362天)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SAJ86) | 2,000.00 | 12个月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2465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SBH28) | 2,500.00 | 12个月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2466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SBH29) | 5,000.00 | 12个月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金牛三值定制614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SBT99) | 1,000.00 | 12个月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2628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SCW16) | 4,000.00 | 12个月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2629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SCW17) | 4,000.00 | 12个月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2643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SDA93) | 2,000.00 | 12个月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2666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SDJ03) | 5,000.00 | 12个月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851期(产品代码:JTB779) | 3,000.00 | 12个月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852期(产品代码:JTB780) | 2,000.00 | 12个月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925期(产品代码:JTB853) | 3,000.00 | 12个月 |
| 合计 | 43,500.00 | -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完成“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在账户注销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结余利息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2024年“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
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共计25.70万元。2025年“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共计120.2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共计145.9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号2025-04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一次性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21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4,920.67万元。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6,000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将超募资金中的36,000万元,转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的专用募集户中。
3、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未到期余额人民币14,500.00万元。
4、2025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2,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20,174.29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983.37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43,500.00万元。
2、除用于现金管理的部分外,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严格管理,并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3,578.3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人民币43,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人民币28,078.38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和专户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净额)。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以及披露未存在其他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88,389.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2.33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120.02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43,840.92 | 43,840.92 | - | 44,797.74 | 102.18% | 2023年6月 | / | / | 否 | |
| 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 否 | 69,121.74 | 69,121.74 | - | 71,302.29 | 103.15% | 2024年3月 | / | / | 否 | |
|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否 | 10,506.35 | 10,506.35 | 1,323.75 | 10,935.16 | 104.08% | 2025年12月 | / | / | 否 |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 | 30,016.25 | 100.05% | 2021年3月 | / | /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3,469.01 | 153,469.01 | 1,323.75 | 157,051.44 | 102.33%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40,000.00 | 40,000.00 | - | 40,000.00 | 100.00% | / | / | / | / | |
| 中央工厂二期项目 | 否 | 36,000.00 | 36,000.00 | 68.58 | 68.58 | 0.19% | 2027年5月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76,000.00 | 76,000.00 | 68.58 | 40,068.58 | 52.72% | / | / | / | / | |
| 合计 | 229,469.01 | 229,469.01 | 1,392.33 | 197,120.02 | 85.9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延期:公司综合考虑“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不可预期因素等影响,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并经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25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表示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项目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账户于2025年12月注销。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楼瑜王东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