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阅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年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认真履行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姓名 | 职务 | 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 备注 |
| 张海 | 董事长 | 75.85 | |
| 盛永建 | 董事 | 0.00 | 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职务 |
| 张千帆 | 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3.13 | |
| 王珏犇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49.11 | |
| 郭珂 | 职工董事、财务总监 | 54.13 | |
| 王毅 | 董事、副总经理 | 52.79 | |
| 归东 | 独立董事 | 6.00 | |
| 陈世贵 | 独立董事 | 6.00 | |
| 冯卫生 | 独立董事 | 6.00 | |
| 邓黎 | 副总经理 | 52.75 |
| 姓名 | 职务 | 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 备注 |
| 罗战彪 | 副总经理 | 54.90 | |
| 杨志宇 | 副总经理 | 65.90 | |
| 余渊 | 副总经理 | 54.17 | |
| 张红玉(离任) | 副总经理 | 8.77 | 2025年7月离任 |
| 合计 | / | 549.50 |
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
(
)同时兼任公司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结合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
(3)其余非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根据其职责及贡献大小参照第
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
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当年绩效考核规则开展,部分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在考核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后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