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未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在下一年的有权审议机构审议通过与交易对方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之日止,前述有权审议机构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有审议权限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在前述交易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科”)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600 | 0 | 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1,800 | 0 | 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服务 | 300 | 0 | 0 |
| 接受关联人劳务或服务 | 300 | 0 | 0 |
| 合计 | 3,000 | 0 | 0 |
注:1、本次系公司首次与该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在本次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后续交易情况,在属于同一控制下关联人所发生的不同交易类别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名称: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9539549B成立时间:2002年7月19日注册地: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长龙中路33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雄鹰注册资本:7,690万元经营范围:激光、晶体、光学、光纤元器件及光电仪器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特科总资产为11.39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57亿,2024年营业收入为5.03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0.56亿,均为其公开经审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福特科总资产为11.47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84亿,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2.28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0.28亿,均为其公开未经审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福特科董事长系王雄鹰先生,王雄鹰先生及其子女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福特科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特科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属于本公司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根据其自主公开的财务数据情况,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是为满足日常性产品购销、委托服务等正常经营需求,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经双方谈判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若没有明确可参考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以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谈判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