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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5118公司简称:力鼎光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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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泓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泓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11,26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379,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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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2
第五节重要事项 ...... 46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八节财务报告 ...... 73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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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力鼎光电 | 指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亿威达投资 | 指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
| 伊威达合伙 | 指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
| 鼎之杰合伙 | 指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
| 欣立鼎合伙 | 指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
| 厦门鼎豪 | 指 | 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厦门鼎鸿创 | 指 | 厦门鼎鸿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 厦门鼎顺 | 指 | 厦门鼎顺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 厦门德蔚 | 指 | 厦门德蔚咨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 力鼎合伙 | 指 | 厦门力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 厦门欣立鼎 | 指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厦门富力或姆 | 指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厦门云之拓 | 指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 上饶力鼎 | 指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理鑫光学 | 指 | 上海理鑫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亿伟达 | 指 | 亿伟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英文名:EVETAR(MALAYSIA)SDN.BHD.,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力鼎光电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amenLeadingOptics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eadingOptic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富宝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吴泓越 | 马延毅 |
| 联系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
| 电话 | 0592-3136277 | 0592-3136277 |
| 传真 | 0592-3137588 | 0592-3137588 |
| 电子信箱 | stock@evetar.com | stock@eveta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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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情况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
| 公司办公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28 |
| 公司网址 | www.evetar.com |
| 电子信箱 | stock@evetar.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力鼎光电 | 605118 | 无 |
六、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熊志平、黄碧玉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傅志锋、杨洪泳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830,522,798.24 | 620,476,680.36 | 33.85 | 604,012,824.16 |
| 利润总额 | 298,348,365.53 | 200,381,256.53 | 48.89 | 174,631,636.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0,037,224.78 | 175,329,779.64 | 48.31 | 154,181,901.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5,229,713.40 | 159,922,446.37 | 53.34 | 136,066,534.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029,521.22 | 230,010,298.85 | 48.70 | 282,879,497.49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35,876,884.34 | 1,502,845,726.83 | 2.20 | 1,459,263,298.28 |
| 总资产 | 1,863,098,602.59 | 1,736,155,944.22 | 7.31 | 1,644,927,93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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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87 | 0.4310 | 48.19 | 0.379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67 | 0.4310 | 47.73 | 0.379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024 | 0.3931 | 53.24 | 0.334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89 | 11.87 | 增加5.02个百分点 | 11.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3 | 10.83 | 增加5.10个百分点 | 9.7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营业务上持续提质增效,光学镜头主业的订单收入增加明显,导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指标比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增长。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165,101,512.26 | 206,760,949.85 | 245,353,888.69 | 213,306,447.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871,301.97 | 72,108,242.98 | 86,976,469.79 | 44,081,210.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5,961,261.82 | 67,256,269.11 | 79,740,150.85 | 42,272,031.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831,838.30 | 87,623,636.50 | 77,409,823.75 | 108,164,222.6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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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611.74 | -63,827.92 | -179,473.6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102,254.37 | 8,147,248.54 | 6,396,847.21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298,274.63 | 9,358,078.33 | 8,907,399.39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49,451.3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31,798.28 | 719,667.97 | 2,949,348.42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75,082.92 | 2,723,076.86 | 3,326,525.2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8,121.24 | 30,756.79 | 81,680.47 | |
| 合计 | 14,807,511.38 | 15,407,333.27 | 18,115,367.0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9,261,483.13 | 18,732,377.21 | -100,529,105.92 | 7,506,434.6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08,160.00 | 1,208,160.00 | -1,208,16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3,234,384.24 | 93,234,384.24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3,749.32 | 303,243.30 | -1,320,506.02 | |
| 合计 | 214,119,616.69 | 112,270,004.75 | -101,849,611.94 | 6,298,274.63 |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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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公司是以定制化光学镜头为主要输出产品的“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在光学领域拥有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完整的业务体系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为安防视频监控、车载镜头、机器视觉、智能家居、无人机、无人物流、视讯会议、运动DV、动作捕捉、3DSensing、计算视觉等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供专业的光学成像解决方案和高品质的光学镜头产品。
公司光学产品主要出口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客户有捷普集团、群光电子、时捷集团、伟创力、SVI等全球知名电子产品制造商或品牌商。公司近年积极布局境内高端光学市场,现覆盖国内低空经济、医疗健康、红外光学、夜视光学、自然灾害防控等技术密集领域。公司“EVETAR”品牌在全球光学镜头市场已成为高质量、高性价比代名词,拥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根据使用时能否调整焦距,光学镜头可以分为定焦镜头和变焦镜头两大类。除普通定焦镜头外,公司的定焦镜头系列产品还包括鱼眼镜头、无畸变镜头、MV镜头等;除普通变焦镜头外,公司的变焦镜头系列产品主要还包括远程马达驱动MFZ镜头等。
根据组立成光学镜头的镜片特性,光学镜头主要分为玻璃镜头、塑料镜头以及玻塑混合镜头三大类。近年来,玻塑镜头已经成为公司下游客户的高性价首选方案,部分对成像质量与产品稳定性要求较高的高端领域仍然选择全玻璃镜头方案,随着模造玻璃技术应用逐步普及,玻塑与非球面、全玻璃与非球面的联合应用设计理念在公司诸多对参数、性能复合性要求较高的项目中持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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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物料主要包括硝材(毛坯)、镜片、滤光片等光学材料和元件,以及结构件(镜筒、压圈、Holder等)、电子件(IRIS、ICR、减速箱等)。公司具备镜片成品的完整的加工生产能力,也存在部分对外委托加工或直接采购镜片的情形。在生产性物料采购方面,生管部将采购需求提交采购部予以执行。根据经审批的采购需求,采购部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确定意向供应商,并与其进行沟通。当采购价格变更或采购新物料时,采购部一般会对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择优选定此次采购的供应商,向其提交正式的订单、签订合同。采购的物料运送至公司仓库后,公司运营品保部对进料进行检验,对合格批次的物料由仓库执行入库操作。在物料验收合格入库后,公司将及时与供应商进行对账,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2、生产模式公司生管部负责生产事务的协调管理,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生产模式情况如下:
生管部根据营销部或公司战略特采需求、物料库存状况、产能负荷等进行评审并核定交期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同时制定相关物料计划;采购部根据物料计划组织采购,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此外,生管部实时追踪生产进度,根据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的领料和入库情况确认计划完成情况。
3、委托加工
公司将毛坯加工成玻璃球面镜片需经过的主要加工流程为“荒折—砂挂—研磨—洗净—镀膜—芯取—胶合—涂墨”,其中“荒折—砂挂—研磨—洗净”又称“前工程”,“镀膜—芯取—胶合”又称“后工程”。经前工程加工完成的为镜片半成品,经完整加工流程的为镜片成品。公司会根据自身“前工程”“后工程”的产能情况,考虑部分采用直接采购或委托加工两种方式采购镜片半成品或镜片成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时,公司将部分镜片前工程委托外协厂商加工,当部分委托加工完成的镜片半成品远距离运输容易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后工程镜片加工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也会委托外协厂商提供成品加工。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下游部分终端品牌客户会选择电子产品制造行业特有的EMS模式(即由EMS厂商负责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亦有部分最终客户会选择在自有生产基地进行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因此公司直接销售客户可分为EMS厂商和非EMS厂商两大类。
公司通过EMS厂商完成向终端客户销售的介绍:公司与最终品牌客户商谈确定交易的核心内容,相关光学设计方案也由终端品牌客户直接认证,多数终端品牌客户最终采用EMS模式向本公司采购产品。终端品牌客户主要专注于产品研发设计和推广等附加值较高的领域,而将制造、物流等劳动密集环节委托给其EMS代工厂,终端品牌客户负责对影响产品性能的核心元器件供应商(如公司等光学镜头厂商)的导入、产品评估,并指定其EMS厂商向核心元器件供应商下订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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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2025年,全球光学镜头行业整体呈现结构性复苏、高端化升级加速的发展态势,市场规模稳步扩张,应用领域持续拓展,行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作为光学成像核心器件,光学镜头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车载电子、安防监控、工业成像等多个领域,行业发展与下游终端市场需求及技术迭代深度绑定。
在市场规模方面,2025年全球光学镜头需求预计约64.3亿颗,同比增长3.9%,未来五年年复合增长率达2.1%;全球市场2025年预计突破100亿美元,同比增长7.3%,未来五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6.1%(数据来源:深圳市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公开转载的数据)。我国作为全球光学镜头主要生产与供应基地,产业配套体系完善,规模化制造优势显著,2025年中国光学镜头市场规模预计将达181.2亿元,产能占全球比重超60%,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巩固(数据来源:中国报告大厅公开转载的数据)。
行业环境及需求结构方面,2025年行业呈现“传统需求稳基、新兴需求爆发”的分化格局。传统消费电子领域(手机、PC、平板电脑等)作为光学镜头基础需求盘,需求逐步企稳,多摄、高像素、潜望式镜头成为终端产品升级主线,带动相关镜头需求增长。
新兴应用领域中,车载光学成为行业核心增长引擎,主要得益于自动驾驶L2+及以上车型渗透率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普遍标配多摄像头方案,带动800万像素以上高清、大光圈、耐高温车载镜头需求快速爆发。同时,在AI智能化新产业带动下,安防监控、工业成像、AR/VR、机器视觉、具身智能等新兴领域需求再度扩容,为行业发展提供多元增长动力。
技术与产业格局方面,行业技术迭代持续加速,高分辨率、小型化、低畸变是光学镜头品质不断突破的永恒命题,材质从玻璃镜片到玻塑混合,再到非球面镜片发展,现如今已普及了玻塑混合与自由曲面的综合应用,高端光学设计与精密制造能力成为企业核心竞争要素。国内产业政策持续支持高端光学器件自主可控,推动核心材料、镀膜、模造玻璃、红外镜片等关键环节技术突破,国产替代进程从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加速渗透。行业市场集中度稳步提升,头部企业依托研发投入、产能规模及核心客户资源优势,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中小厂商则聚焦细分赛道寻求差异化发展,行业整体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国际光学市场领域,相较国内同行企业,属于较早布局境外光学市场的镜头厂商。公司长期对标老牌德系、日系光学企业,镜头产品主打高端安防、专业消费、机器视觉、车载系统、无人机等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高端市场,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客制化产品为主,凭借技术创新与市场深耕,树立了“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鲜明形象,拥有较高知名度。
质量管控上,公司较早建立符合国际化标准的过程控制管理体系,相关质量控制标准高于国内行业水平,例如镜片直径、中心厚度等外形尺寸公差,行业内一般标准的数量级单位是“丝”(1丝=0.01毫米),而公司外形尺寸公差的控制要求级别为“微米”(1微米=0.001毫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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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的制程管控及严格的质量标准,保证了产品批量生产后的品质,其可靠性和一致性已被欧美客户广泛认可和接受。
技术创新方面,公司面向市场开发的光学镜头中,包括了可实现255°视场角水平的鱼眼镜头、通光(F值)达到0.95的星光级变焦镜头、长焦短波红外镜头等光学镜头产品,上述光学镜头属于各自细分领域中具有较高技术实现难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首创开发出10亿像素镜头辅助民生能源类应用领域,拓展了光学镜头在民生能源领域的应用边界,进一步巩固了中高端市场技术优势。公司客户渠道资源多样,除与下游模组厂商长期稳定合作外,已成功延伸至直接与部分终端品牌机厂合作,公司能够提前介入终端产品研发工作,极早加入终端产品的参数定义环节,深度绑定客户需求,合作粘性较高,被替代性风险下降。同时,公司高难度项目积累丰富,凭借多年技术沉淀,能够高效承接各类中高端复杂光学项目,进一步强化了“中高端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行业口碑。总体而言,公司凭借十多年在国际市场的技术沉淀、生产管控经验积累、严格的质量标准、优异的客户服务能力及突出的创新与合作优势,已在国际光学镜头市场上奠定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拥有更多商业机会和竞争优势。
3、近年主要行业政策
光学镜头应用领域广泛,下游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对光学镜头行业发展的影响较大。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颁布的与光学镜头行业及其下游应用领域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 1 | 《十五五规划纲要》第五章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 中共中央 | 2026年3月 |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一批成长潜力大、技术含量高、渗透领域广的新兴支柱产业。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推进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
| 2 | 《十五五规划纲要》第十三章全方位推进数智技术赋能 | 中共中央 | 2026年3月 | 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新一代通信技术、云计算、区块链等产业,提升高端芯片、光电子器件、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产业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
| 3 | 《关于加强信息通信业能力建设支撑低空基础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 | 工信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空管办、国家发改委、民航局 | 2026年2月 | 探索构建多元探测协同服务能力。面向大型活动场所、军事设施、关键基础设施等重点区域感知监测和防护需求,在小范围区域探索部分频段通感融合技术应用,持续提升性能,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雷达、光电感知系统、运行识别等技术的协同,根据用户需求,提升对低空航空器探测、识别和轨迹追踪能力。 |
| 4 |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 | 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 | 2025年9月 | 坚定不移推动“国货国用”,持续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加大对产业链关键企业的政策支持,提高企业根植性,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重点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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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 | 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通过集成应用牵引,提高系统整体能力,提升元器件、零部件等产品可靠性、安全性。 | |||
| 5 | 《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 | 国务院 | 2024年11月 |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提升城市设施韧性、管理韧性、空间韧性,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以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和改善城市出行为切入点,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深入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车联网”发展,逐步稳妥推广应用辅助驾驶、自动驾驶,加快布设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智能感知系统,提升车路协同水平。 |
| 6 | 《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教育部、商务部、文旅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2023年12月 | 加快推进4K/8K超高清技术成熟落地,鼓励4K/8K电视机、投影机、激光电视、高品质音响、虚拟现实终端、裸眼3D显示终端等产品入户;强化资金引导带动,创新超高清内容制作和入户补助扶持方式。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作为国际知名的高端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始终锚定高端光学核心主业,坚定不移走专精特新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高度研发创新加固核心技术壁垒,以专业服务获得前沿细分领域市场先机,以优异精深制造为光学产业布局提供坚实基础,通过多年的高质量项目积累和技术工艺挑战,报告期内,公司光学主业经营质效得到较大提升,经营业绩跨越式增长。
(一)经营业绩与产业布局实现双重突破
公司长期坚守创新驱动,积极寻求市场机遇,深耕与未来新兴领域战略客户的合作,往年在手的前瞻性细分领域储备项目在当期放量销售,公司发展新质生产力成果显著,实现了业绩与盈利能力突破性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052.28万元,同比增长33.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03.72万元,同比增长48.31%;公司实现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6.89%,同比增加5.02个百分点。
在境内市场,公司深度参与低空经济这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与行业头部客户联合开发的高性能光学解决方案迎来规模化放量,相关超高清变焦主摄产品、避障功能产品已成为2025年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
在人工智能与自动化领域,公司向北美终端科技消费类客户提供的专业无人物流产品解决方案迎来市场突破,向其销售的无人物流光学镜头在2025年下半年开始批量供应,并且销售额超千万元。
在近年全球AI算力高速发展状况下,精密制造升级步伐加快,光学镜头作为AI入口,是捕捉成像的重要光学组件,为契合终端成像解析算力的提升需求,公司下游客户不断提高对专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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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专业消费、机器视觉类镜头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在此全球高端制造变革趋势下,公司提供的光学解决方案品质亦在持续精进,推动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提升5.74个百分点,验证了公司在全球前沿科技产业链中的关键价值。
(二)研发投入持续加码,构筑长远技术护城河为夯实未来发展基础,构建可持续增长引擎,公司增加了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6,508.32万元,同比增长40.38%。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重点面向低空经济视觉系统、人工智能机器视觉、微观夜视高性能计算光学、民用高端红外等代表新质生产力的前沿领域,旨在提升攻克关键技术瓶颈效率,进一步丰富产品项目矩阵,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储备核心技术和先发优势。
(三)资本开支精准有力,产能建设保障未来交付为支撑战略落地与未来需求,公司加快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投项目已于2025年12月全部结项,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8.57%,高比例的切实投入,显著增强了公司在玻塑镜头、自由曲面镜片镜头、红外镜头等核心光学工艺的自主生产能力。
海外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厂房改造于2026年年初竣工,全球化产能布局迈出坚实步伐,为应对复杂国际经贸环境、服务全球客户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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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激励机制,激发人才活力,巩固团队稳定性公司注重人才团队建设,构建多元激励体系,内部推行科学绩效机制,同时也推出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累计向282名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421.20万股,覆盖范围包括销售、研发、营运、管理、控股子公司等众多骨干与核心员工,本次激励力度同比前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有较大提升。通过设有预定业绩目标和个人考核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构建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价值共同体,充分激发了团队的创新潜能与奋斗精神,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了澎湃的内生动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良性生态优势公司长期为安防视频监控、车载成像系统、新兴消费类电子、机器视觉、无人机、智能家居、无人物流等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供光学解决方案,通过在不同行业、不同客户、不同应用场景之间持续输出定制化产品方案,已经构建了较为丰富的产品线,公司光学镜头产品能够配套索尼、三星、OmniVision、安森美等主流图像传感器厂商,提供像面尺寸从1/9”到1”甚至全画幅的光学镜头,公司能够针对下游应用领域特性以及客户对产品功能、参数、特殊应用场景等的个性化需求,多角度、全方面快速制定光学产品的设计方案,甚至能够拓展自身在光电软硬件上的行业资源,协助终端客户完成最终产品设计中的光学成像方案,有效帮助客户提高产品开发效率,稳定客户整机产品质量。公司通过在光学设计和工艺的长期实践积累,形成技术积淀和客户沉淀,公司不仅拥有庞大的经过验证的光学镜头产品设计方案库,并且与下游电子模组厂和终端品牌商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再通过业内技术交流、下游客户口碑传导使公司有更多机会能够延伸下游广阔的新兴应用领域与未来产业。
2、研发和技术优势光学镜头是技术驱动型行业,公司自成立起始终注重研发投入、人才培养和技术积累。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富有战斗力的研发设计团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研发技术人员155人,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完成设计方案,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获得专利620项,其中发明专利169项,并拥有一些有特色的技术和产品,如超低照度、广角无畸变等行业领先的技术,相关的星光级视频监控镜头、鱼眼镜头、中高端专业类无人机多变倍高清主摄镜头、避障功能镜头等产品在业内享有盛誉。光学镜头技术的重中之重是镜头内的多镜片组合设计及工艺技术,对核心光学镜片的自我掌控力度尤为关键,截至目前,公司已具备全玻璃镜片镜头、玻塑混合镜头,以及与非球面玻璃镜片联合应用的设计与生产能力,公司在自主掌握重要核心部件的工艺设计与生产后,再度提升了光学镜头的研发效率优势。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中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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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快速响应优势光学镜头的下游应用领域技术革新较快,加快自身产品上市的速度成为下游厂商应对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能否与终端客户的开发同步进行镜头研发设计,并在样品试制、产品量产等一系列过程中对客户有关技术咨询、参数调整、生产交期等进行快速响应,成为光学镜头厂商获取客户订单的关键因素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形成了一套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机制:公司拥有一支技术型、顾问式销售团队,通过内部技术培训、跨部门轮岗以及多年销售实战历练,公司销售骨干对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品开发周期等方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知识储备,在获取业务过程和后续业务沟通中能够主动、快速、准确地理解客户需求,为公司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了基础;其次,公司销售、研发、生产等部门已构建起有效的内部协调沟通机制,客户需求能够在公司内部快速和有效传递,加快客户反馈的解决速度;此外,经过多年生产经验积累,针对不同行业客户订单特点,公司能够灵活、系统地调配生产能力,从而能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
4、客户资源优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和众多国际知名的EMS厂商和终端品牌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远销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在全球光学镜头行业拥有较高知名度。公司是安讯士、博世安保、威智伦、菲力尔等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机器视觉领域知名跨国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上述公司均为各自领域的领先企业,对核心零部件的供应商筛选严格,选择公司作为其光学镜头产品的供应商,充分说明了对公司产品设计能力和可靠性的认可。通过与众多业内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公司对下游不同行业在光学镜头产品的需求有着深入了解,能充分理解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产品开发、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未来公司进一步的市场开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品质管控优势在品质管控方面,公司早年获得ISO9001、ISO14001和IATF16949一系列国际体系认证,公司生产的光学镜头符合CE、REACH、RoHS等国际认证标准,能够满足国内外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认证标准组织生产,进行产品质检、巡检、自组检查、QC检查等质量检查,对生产管理者及一线员工开展产品品质培训,调动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和品质改善的积极性。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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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052.28万元,比上年增长33.8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03.72万元,比上年增长48.31%,公司本年度业绩相比往期均有较大提升。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830,522,798.24 | 620,476,680.36 | 33.85 |
| 营业成本 | 424,419,615.09 | 352,737,215.77 | 20.32 |
| 销售费用 | 17,907,688.90 | 11,886,114.78 | 50.66 |
| 管理费用 | 40,026,346.46 | 29,564,379.86 | 35.39 |
| 财务费用 | -10,156,499.42 | -31,785,251.23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65,083,166.46 | 46,360,719.48 | 40.3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029,521.22 | 230,010,298.85 | 48.7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469,583.45 | 28,093,126.61 | -934.6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691,660.25 | -118,055,636.5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无人机、无人物流等专业类产品的销量提升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本期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增加,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本期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增加,职工薪酬增加,以及中介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美元汇率波动,本期汇兑损失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本期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增加,研发人员薪酬增加,以及新项目增加后材料投入加大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本期设备投入支出增加、马来西亚厂房购买及装修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本期内向全体股东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3,026.99万元,比上年增长33.83%,主营业务成本42,441.96万元,比上年增长20.3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增加5.74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光学制造业 | 830,269,926.43 | 424,419,615.09 | 48.88 | 33.83 | 20.32 | 增加5.74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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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定焦镜头 | 553,367,217.16 | 281,425,347.92 | 49.14 | 39.88 | 28.25 | 增加4.61个百分点 |
| 变焦镜头 | 209,186,188.86 | 104,903,135.71 | 49.85 | 18.39 | -0.03 | 增加9.24个百分点 |
| 配件及其他 | 67,716,520.41 | 38,091,131.46 | 43.75 | 40.88 | 34.29 | 增加2.76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境内 | 204,229,137.86 | 110,061,831.21 | 46.11 | 72.33 | 40.74 | 增加12.10个百分点 |
| 境外 | 626,040,788.57 | 314,357,783.88 | 49.79 | 24.74 | 14.51 | 增加4.4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光学镜头产品的销量同比提升,其中,新兴领域专业消费类光学产品增长明显,包括在境内销售的无人机变焦主摄镜头及定焦避障镜头,导致公司定焦镜头、变焦镜头、境内营业收入及相应毛利率变化较大。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定焦镜头 | 颗 | 14,205,991.00 | 13,229,000.00 | 2,125,814.00 | 42.16 | 36.67 | 66.62 |
| 变焦镜头 | 颗 | 1,468,063.00 | 1,423,435.00 | 296,802.00 | -7.02 | -15.79 | 10.66 |
产销量情况说明专业消费类产品的产销量增长明显,并以定焦产品居多,导致本期定焦镜头产销量增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光学制造业 | 原材料 | 189,052,875.27 | 44.54 | 182,008,889.87 | 51.60 | 3.87 | |
| 光学制造业 | 直接人工成本 | 115,702,661.74 | 27.26 | 76,418,497.13 | 21.66 | 51.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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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学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104,845,445.28 | 24.70 | 86,975,897.96 | 24.66 | 20.55 | |
| 光学制造业 | 委外费用 | 14,818,632.80 | 3.49 | 7,333,930.81 | 2.08 | 102.06 | |
| 光学制造业 | 合计 | 424,419,615.09 | 100.00 | 352,737,215.77 | 100.00 | 20.32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定焦镜头 | 原材料 | 105,957,591.26 | 37.65 | 101,747,200.68 | 46.37 | 4.14 | |
| 定焦镜头 | 直接人工成本 | 85,207,062.40 | 30.28 | 52,023,496.44 | 23.71 | 63.79 | |
| 定焦镜头 | 制造费用 | 81,237,804.38 | 28.87 | 61,296,680.31 | 27.93 | 32.53 | |
| 定焦镜头 | 委外费用 | 9,022,889.88 | 3.21 | 4,366,412.35 | 1.99 | 106.64 | |
| 定焦镜头 | 合计 | 281,425,347.92 | 100.00 | 219,433,789.78 | 100.00 | 28.25 | |
| 变焦镜头 | 原材料 | 59,405,244.13 | 56.63 | 60,747,856.89 | 57.89 | -2.21 | |
| 变焦镜头 | 直接人工成本 | 22,811,122.62 | 21.74 | 21,745,839.35 | 20.72 | 4.90 | |
| 变焦镜头 | 制造费用 | 18,222,430.21 | 17.37 | 20,570,226.69 | 19.60 | -11.41 | |
| 变焦镜头 | 委外费用 | 4,464,338.75 | 4.26 | 1,874,938.71 | 1.79 | 138.11 | |
| 变焦镜头 | 合计 | 104,903,135.71 | 100.00 | 104,938,861.64 | 100.00 | -0.03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产品产销量增长,对应结转的营业成本同步增加,但公司生产运营体系持续精细管理,积极开展增效降本工作,报告期内,主营产品单位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单位成本未发生大比例增长的情形。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不适用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7,999.0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3.7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客户1 | 70,314,897.66 | 8.47 |
| 2 | 客户2 | 65,426,182.80 | 7.88 |
| 3 | 客户3 | 61,325,553.62 | 7.38 |
| 4 | 客户4 | 42,373,951.99 | 5.10 |
| 5 | 客户5 | 40,550,242.37 | 4.88 |
| 合计 | 279,990,828.44 | 3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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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459.5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8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供应商1 | 23,271,620.74 | 8.25 |
| 2 | 供应商2 | 14,039,175.34 | 4.97 |
| 3 | 供应商3 | 9,963,237.99 | 3.53 |
| 4 | 供应商4 | 8,948,740.55 | 3.17 |
| 5 | 供应商5 | 8,372,205.59 | 2.97 |
| 合计 | 64,594,980.21 | 22.89 |
B.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C.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D.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贸易业务开展情况 | 本期营业收入 | 上期营业收入 | 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 销售材料 | 10,796,402.01 | 6,001,877.73 | 79.88 |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情况说明 |
| 销售费用 | 17,907,688.90 | 11,886,114.78 | 50.66 | 主要本期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增加,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
| 管理费用 | 40,026,346.46 | 29,564,379.86 | 35.39 | 主要本期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增加,职工薪酬增加,以及中介费用增加所致 |
| 研发费用 | 65,083,166.46 | 46,360,719.48 | 40.38 | 主要本期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增加,研发人员薪酬增加,以及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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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后材料投入加大所致 | ||||
| 财务费用 | -10,156,499.42 | -31,785,251.23 | 不适用 | 主要因美元汇率波动,本期汇兑损失所致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5,083,166.46 |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 研发投入合计 | 65,083,166.46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84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55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8.80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1 |
| 硕士研究生 | 11 |
| 本科 | 87 |
| 专科 | 28 |
| 高中及以下 | 28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3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6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1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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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029,521.22 | 230,010,298.85 | 48.70 | 主要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469,583.45 | 28,093,126.61 | -934.62 | 主要本期设备投入支出增加、马来西亚厂房购买及装修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691,660.25 | -118,055,636.51 | 不适用 | 主要本期内向全体股东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所致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32,377.21 | 1.01 | 119,261,483.13 | 6.87 | -84.29 | 期末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3,243.30 | 0.02 | 1,623,749.32 | 0.09 | -81.32 | 期末用于背书转让或贴现的银行承兑减少所致 |
| 预付款项 | 2,558,279.44 | 0.14 | 12,981,704.11 | 0.75 | -80.29 | 主要部分境外采购结束后货款结算完毕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1,198,114.33 | 0.06 | 444,665.57 | 0.03 | 169.44 | 主要期末海关保证金及境外厂房用电押金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31,017,393.06 | 12.40 | 长期大额存单将在一年内到期所致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2,582,880.41 | 12.48 | 40,351,432.63 | 2.32 | 476.39 | 主要期末外币定存增加所致 |
| 在建工程 | 65,566,180.98 | 3.52 | 20,371,547.09 | 1.17 | 221.85 | 主要系增加马来西亚厂房装修工程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261,548.74 | 0.71 | 7,691,980.16 | 0.44 | 72.41 | 主要本期增加车间装修摊销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129,739.90 | 1.08 | 14,074,952.72 | 0.81 | 43.02 | 主要本期新增因未行权的股权激励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918,549.16 | 1.07 | 242,646,708.86 | 13.98 | -91.79 | 期末部分长期存单一年期内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 |
/
| 的非流动资产”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08,160.00 | 0.06 | 外汇掉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
| 合同负债 | 44,337,649.34 | 2.38 | 22,304,826.74 | 1.28 | 98.78 | 主要主业预收款增加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34,881,471.73 | 1.87 | 994,590.83 | 0.06 | 3,407.12 | 主要本期新增股权激励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4,540.00 | 0.03 | 11,715,000.00 | 0.67 | -94.50 | 主要本期归还到期的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15,206.06 | 0.08 | 906,210.08 | 0.05 | 56.17 | 主业预收款增加后销项税同步增加所致 |
| 长期借款 | 7,255,460.00 | 0.39 | 本期新增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 |||
| 递延收益 | 33,377,809.03 | 1.79 | 24,408,920.75 | 1.41 | 36.74 | 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868,510.35 | 1.23 | 14,862,441.81 | 0.86 | 53.87 | 主要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的资产增加所致 |
| 减:库存股 | 33,146,720.00 | 1.78 | 主要新增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3,525.63(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9%。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余额(元)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67,352.00 | 诉讼冻结及高速ETC保证金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943,937.50 | 票据融资质押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64,312.50 | 票据融资质押 |
| 合计 | 39,075,602.00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衍生工具 | 4,996,055.36 | 4,519,367.73 | 476,687.63 | |||||
| 其他 | 209,123,561.33 | 1,778,906.90 | 27,717,146.91 | 688,274,164.41 | 783,430,114.41 | 113,001,477.12 |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60,819,777.77 | 1,418,010.40 | 353,000,000.00 | 413,000,000.00 | ||||
| 其中:理财产品 | 53,445,650.00 | 1,569,056.50 | 335,274,164.41 | 370,430,114.41 | 18,255,689.58 | |||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3,234,384.24 | 27,717,146.91 | 93,234,384.24 | |||||
|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 | 1,623,749.32 | 303,243.30 | ||||||
| 合计 | 214,119,616.69 | 6,298,274.63 | 27,717,146.91 | 688,274,164.41 | 783,430,114.41 | 113,478,164.7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 外汇掉期合约 | 499.61 | -451.94 | 81,815.23 | 46,671.23 | 47.67 | 0.03 | ||
| 合计 | 499.61 | -451.94 | 81,815.23 | 46,671.23 | 47.67 | 0.03 |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掉期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货币掉期合约进行如下会计处理:购入时取得银行出具的掉期交易证实书,掉期合约公允价值初始为0,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根据公允价值变动分别将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负债,对于已交割产品的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未交割产品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本报告期,已交割合约收益463.78万元。 |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币结算较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有利于保持公司稳健经营。 |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价格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4、操作风险:外汇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依照相关资金、投资、业务等相关内控制度, | |||||||
/
| 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管理、风险报告、风险处理及信息披露等业务流程,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2、公司在签订远期外汇交易有关合约时,将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加强收付款的管理,高度重视对境外业务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3、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4、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本报告期,公司的外汇掉期投资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451.94万元,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外部金融机构的市场报价确定,在每季度末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5年2月28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不适用 |
注:上表外汇掉期合约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和货币互换合约等,且签约购入时均以美元购入,上表中的“报告期内购入金额”以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288元折算,并且该金额为报告期内累计购入的发生额,实际报告期内当日购入最高余额为5000万美元。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共8家。公司主要持有土地、房屋、设备资产或为公司的镜头主业提供光学元件制造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非球面镜片 | 3,000 | 5,078.02 | 4,002.78 | 4,357.13 | 604.88 | 560.67 |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镜片加工 | 1,000 | 1,671.33 | 1,038.97 | 4,137.72 | -93.19 | -97.19 |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镜片加工 | 13,000 | 13,425.74 | 13,192.67 | 1,734.67 | 588.19 | 439.0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光学镜头在光学领域的重要地位公司主要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光学镜头。从仿生角度而言,光学镜头类似识别万物成像的人眼,作用性质决定了其是成像光学系统领域不可或缺的部分,就目前在成像领域的技术进展上看,通过光学镜头来获取图像依然是市场主流技术。
2、行业市场空间及趋势光学镜头具有极强的下游联动性,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变化紧密相关。目前,随着国家“十五五”规划布局,以及全球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航天航空等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量子科技、脑机接口、AI算力、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争相布局,高端精密制造产业在此趋势下必将迎来又一次市场需求与产业技术的变革,光学镜头下游细分领域应用市场的成长均在可预见范围内,因此,光学镜头在智能手机、安防视频监控、车载成像系统、智能家居、无人机、无人物流、视讯会议、VR/AR设备、运动DV、3DSensing、计算机视觉、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新兴消费类电子、机器视觉、医疗系统以及特殊应用市场等领域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行业发展格局中国作为全球光学镜头主要生产与供应基地,产业配套体系完善,规模化制造优势显著,但也造成了光学镜头行业的充分竞争,国内亦有多家以镜头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即便各自发展路径存在差异化,但行业内企业在国内外均面临激烈竞争,且均在积极寻求市场机遇,以期在下游细分领域中寻找到新的增长点。
在传统几何光学体系下,光学镜头的核心作用是光学成像的前端抓取,光学镜头技术的发展也主要与后端Sensor、DSP等应用部件技术发展同步,但在当前AI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加速发展,应用领域需求及技术变革的快速变化再次推动了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的革新,边缘计算、AI算法的成熟,光学镜头将不再局限于成像功能,而是向智能感知终端进化,例如,搭载AI芯片的智能镜头可实现目标识别、场景分析等功能,为机器人、无人机等终端赋予环境感知能力。在监控系统从“事后追溯”向“事前预防”升级的技术变革路径中,这也对光学镜头厂商的综合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能够紧跟市场动态及技术趋势,针对不同实际应用场景进行深度开发,并在第一时间向客户提供合适的光学解决方案和光学产品的厂商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未来,公司将立足于光学行业巨大的发展空间,紧抓国家大力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背景及光学镜头应用领域不断增加的契机,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推进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先进技术装备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光学镜头加工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顺应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特别是在AI、人工智能等高端领域正经历产业规模快速扩张期的背景下,深入开拓新一代车载成像系统、机器视觉、智能家居、VR/AR、无人机、无人物流、智能机器人、运动DV、动作捕捉、3D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下游应用市场,实现公司经营规模的
/
快速扩张,成为全球领先的专业光学成像解决方案和高品质光学产品供应商,打造光学镜头民族品牌。
在光学领域全产业链方面,公司以“成为受人尊敬的世界一流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发展愿景,以“打造民族品牌,成就光荣梦想”为企业使命,秉承“敬畏客户、持续创新、团队精神、诚信感恩、精益求精、永不言弃”的核心价值观,专注在全球光学领域精耕细作,不断强化现有的光学元器件及光学镜头业务,并延伸开拓下游光学模组市场,做精、做多、做大光学产业,为客户、股东及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聚焦光学产业主业,积极响应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政策,公司将紧跟“十五五”重要战略规划,紧抓当前AI算力、具身智能、低空经济、医疗健康等核心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司高端产品市场和品类布局,逐步成为具备高端光电软硬件技术融合能力和垂直整合能力的综合性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全球光学市场的地位。
2026年公司将聚焦以下主业工作方向和计划:
以愈发高效的研发速率,更加优异的产品品质,进一步满足专业消费、计算视觉、算力安防、智能车载等下游细分领域客户的专业产品定制需求和复杂度较高的产品升级需求,通过持续参与有挑战性的前沿项目与新产品开发,积累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潜力。
以公司在无人机镜头积累的技术经验为切入口,继续与合作伙伴共同推动低空经济领域产品的创新和投入,以公司良好的光学组件制造基础深度融合计算光学新思维,进一步深入民用微光夜视赛道、具身智能产业、无人物流、医疗设备、高端红外应用领域,构建为客户供应光学软硬件的直接或间接渠道,增加公司业绩贡献来源。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受下游行业波动的影响
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的核心组件,广泛应用于智能制造、安防监控、机器视觉、车载成像系统、航天航空高端战略领域,以及智能家居、运动DV、VR/AR设备、无人机、无人物流、动作捕捉、3D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公司以中高端定制化市场为主,光学产品覆盖了前述绝大多数应用领域,通过在不同行业、不同场景、不同应用下的项目储备,以期某一未来领域的成长机会能推动公司业绩增长,但仍不排除未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影响,下游行业景气程度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
2、出口业务风险
出口业务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境外销售收入62,604.0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5.40%。因此,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汇率变动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1)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
公司出口业务产品主要销往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欧盟、加拿大、泰国等地区和国家。报告期内,美国对全球贸易伙伴实施了“对等关税”政策,实施初期引发全球贸易波动,公司光学镜头产品也在关税加征范围内,受益于我国政府保持多边对话的贸易合作策略,以及中国制造的扎实根基,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事宜相对缓和,美国关税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造成重大负面影响。2025年度,公司直接出口北美洲的销售额已不足人民币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39%,其中直接出口美国比例仍然较小,但当前国际形势愈发复杂,如若未来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采取其他限制措施,或上述地区和国家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出口业务将可能出现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进行定价和结算。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影响,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存在波动,尤其当前个别地域国家单边主义明显,仍有跨地区间摩擦再次发生的可能,美元汇率不稳定性因素增多。汇率波动给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以及外币货币资金带来一定的汇率风险,汇兑损益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2025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发生汇兑损失人民币1,001.02万元。
(3)海外客户资信风险
公司海外客户多数为国际知名EMS厂商或安防视频监控厂商,且大多数为各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资信优良,但不排除未来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个别海外客户经营困难、资信下降,甚至出现破产重组清算的可能。虽然公司出口业务均已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但一旦客户出现破产重组清算,公司应收账款将不能按期完整收回,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国际产业转移和分工,光学镜头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全球化、多极化市场,国内诸多光学镜头厂在技术路径、产品应用、市场区域、模式管理上均采取了差异化的发展策略,并形成了当下各自具备特定核心优势的行业分布局面,但光学镜头市场的竞争仍较为激烈,各镜头厂仍在争相布局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若公司不能持续提供高性价比产品,或者竞争对手通过研发新技术或新产品、降价促销、方案替代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下跌、毛利率下降或重要客户丢失等风险,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技术风险
(1)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光学镜头产品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机器视觉、车载成像系统,以及智能家居、视讯会议、运动DV、VR/AR设备、无人机、无人物流、动作捕捉、3D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近年来,中高端专业新兴消费电子领域、机器视觉应用产品在公司业务比重不断提升,并占据主要份额,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终端产品以及机器视觉涉及的智能化领域具有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等特点,对光学镜头的成像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往往提前针对下游应用领域终端产品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并相应投入光学镜头产品研发和设计。如公司对下游应用领域终端产品未来发展趋势判断出现偏差,或者公司产品研发和设计未能跟上终端产品更新换代节奏、要求,将导致公司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支高效、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积累了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技术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之一。公司通过完善创新机制、薪酬与考核制度以及员工股权激励等方式来稳定和吸引人才,通过申请专利、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但如果公司因为管理不当或竞争对手窃密,导致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5、主要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境外客户产生,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EMS厂商或安防视频监控品牌商,资信优良、资金雄厚。但如果公司客户发生信用恶化和支付困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收回。
(2)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产品客制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专用性,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备料并组织生产,如果客户不能按订单约定提货或销售预测出现偏差,都将造成公司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和原材料存在跌价的可能。
6、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风险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如果公司未来未能通过复审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税负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如果未来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调整的变化,下调退税率或调整其他出口退税政策,将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将相应上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7、劳务价格波动风险
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劳动力成本增加,同时,随着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目前具有一定技能的技术人才亦相对短缺,企业只有通过提高对技能人才的薪资待遇,才能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致力于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减少单位产能的劳动用工数量,但人力成本仍然是公司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成本上升等问题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劳务价格波动的风险。
8、主要客户收入下滑风险
公司光学产品是下游电子组装厂或终端品牌商等客户的主要组件,不排除未来受国际形势变化、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的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恪尽职守、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1、公司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规范表决,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得到充分行使。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4次,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了律师对股东(大)会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现场见证。
2、董事及董事会
报告期内,各董事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1/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9次,全体董事认真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对表决事项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履行职务,将重要相关议题在审议通过后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未发生独立董事或委员存在异议的情况。
3、进一步规范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优化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经审慎研究并履行完备决策程序,公司依据新《公司法》及监管指导,顺利完成治理结构改革,取消了监事会,完成了监事会职权与审计委员会职能有效过渡、顺畅衔接。与此同步,公司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及一系列配套治理制度。治理体系革新是公司对标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决策监督体系的关键举措,使公司治理架构更科学、权责更清晰、运行更高效,为公司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治理体系基础。
4、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报告期内,公司全年披露公告(含挂网文件)140份,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在定期报告中,公司持续优化披露文本与表述方式,使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减少专业晦涩表述,增加可读性。
报告期内,公司常态化通过业绩说明会、图文解读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进行解读,帮助投资者更清晰理解公司核心价值。通过报告期内组织召开的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度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以及公司参与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
2024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积极参与投资者交流活动,与市场就公司业务、分红、财务及行业前景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增进了市场各方对公司的认知与认同。
5、投资者回报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关于强化分红导向的号召,持续实施实实在在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5.12亿元,占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260.70%,其中,2024年度和2025年度连续两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和年度现金分红。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吴富宝先生是公司研发核心技术管理人员之一,对光学镜头产品的设计研发有丰富经验,主导了公司多项发明专利的开发,并有着丰富的光学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由吴富宝先生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能够保障公司研发项目迅速落实和加速具体项目执行,有助于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和经营理念一致性,促进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为防范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地位,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区分了董事会、董事及总经理职责和权限,确保重大决策权与日常执行权分离。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专项治理制度,各机构均配备了专职人员,公司人员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内控流程进行工作,保障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全方位独立体系。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充分借助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监督制衡机制,有效防范内控风险,确保在现行治理框架下规范运作。公司后续将积极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长期科学、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吴富宝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62 | 2018-05-15 | 2027-05-06 | 58.39 | 否 | ||||
| 吴泓越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33 | 2018-05-15 | 2027-05-06 | 57.14 | 否 | ||||
| 财务总监 | 2024-05-07 | 2027-05-06 | 否 | ||||||||
| 张军光 | 董事 | 男 | 39 | 2024-05-07 | 2027-05-06 | 14,100 | 34,100 | 2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6.43 | 否 |
| 陈亚聪 | 董事 | 男 | 44 | 2024-05-07 | 2027-05-06 | 30,000 | 3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4.70 | 否 | |
| 林杰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1-05-18 | 2027-05-06 | 6.00 | 否 | ||||
| 李健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4-05-07 | 2027-05-06 | 6.00 | 否 | ||||
| 陈嘉阳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4-05-07 | 2027-05-06 | 6.00 | 否 | ||||
| 徐金龙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38 | 2018-05-15 | 2025-09-15 | 24.87 | 否 | ||||
| 陈兆竹 | 监事(离任) | 男 | 61 | 2018-05-15 | 2025-09-15 | 9.05 | 否 | ||||
| 何耀莉 | 职工监事(离任) | 女 | 44 | 2020-12-14 | 2025-09-15 | 17.99 | 否 | ||||
| 陈蓉 | 副总经理 | 女 | 40 | 2018-05-15 | 2027-05-06 | 30,000 | 3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46.54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 | 14,100 | 94,100 | 80,000 | / | 283.11 | / |
注:因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徐金龙先生、陈兆竹先生、何耀莉女士自2025年9月15日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吴富宝 | 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开元外贸公司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远东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戴梦得粮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宝戴梦得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福州伊威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 副总经理、总经理,力鼎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亿威达投资董事长,伊威达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鼎之杰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欣立鼎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力鼎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鼎豪、克莱蒙特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 吴泓越 | 199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波士顿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厦门鼎豪监事,本公司销售工程师、光学设计工程师、技术支持课长,拥有丰富的客户项目研发及销售经验,曾在公司核心客户项目的重要节点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公司IPO项目过程中,是业务梳理及规范和中介机构沟通的主导人之一。现任克莱蒙特监事,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
| 张军光 | 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物理学学士学位,持有高级电工证书、中级工程师证书。曾任厦门玉晶光电有限公司光学设计工程师,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光学设计工程师、光学设计课长、技术支持工程师。近十年来一直从事成像光学的光学设计及项目开发相关工作,现任本公司研发部经理、党支部书记。 |
| 陈亚聪 | 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及中级会计职称。曾担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会计部经理,具有多年上市公司财务及税务工作经验,自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 |
| 林杰 | 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研究员。多年以来,一直从事智能技术及生物新材料应用研究,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厦门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厦门市人民政府授予其“厦门市拔尖人才”称号;现任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研究员,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 李健 | 1979年4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香港德豪嘉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厦门骅逸众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厦门骅逸永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执行董事,厦门璞世家族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福州北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现任晋江市晨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基金经理,福建璞睿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万讯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科宏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 陈嘉阳 | 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厦门天太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现任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厦门市农兴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 陈蓉 | 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销售员、区域销售经理、大区销售经理、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吴富宝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7-03-16 | 至今 |
| 吴富宝 | 厦门伊威达合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08-17 | 至今 |
| 吴富宝 | 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7-03-11 | 至今 |
| 吴富宝 | 厦门力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12-11 | 至今 |
| 吴富宝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08-24 | 至今 |
| 吴富宝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08-24 | 至今 |
| 吴富宝 | 厦门克莱蒙特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04-07 | 至今 |
| 吴泓越 | 厦门克莱蒙特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04-07 | 至今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上述单位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单位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单位。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林杰 |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 | 研究员 | 1996-08 | 至今 |
| 林杰 | 厦门科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3-12-04 | 至今 |
| 李健 | 晋江市晨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 2021-08 | 至今 |
| 李健 | 福建璞睿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1 | 至今 |
| 李健 | 厦门万讯佳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1 | 至今 |
| 李健 | 福建科宏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2022-12 | 至今 |
| 李健 |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09-15 | 2026-09-15 |
| 李健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6-01-19 | 2029-01-19 |
| 陈嘉阳 | 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2023-10 | 至今 |
| 陈嘉阳 | 厦门市农兴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5-07 | 至今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并通过后,再由董事会审议,其中,董事薪酬(含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情况和方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决定,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薪酬发放情况和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向股东会报告。 |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有关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发放情况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委员对自身薪酬发放情况与方案回避讨论。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公司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将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结构划分为基本薪酬和浮动绩效薪酬等,绩效薪酬优先考虑公司业绩情况,再结合其个人绩效考评,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的薪酬方案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上述“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获得税前报酬283.11万元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2025年度,独立董事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不适用考核情况;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绩效考核规定获得相应的薪酬。绩效考核工作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有效执行并完成。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 |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吴富宝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 吴泓越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 张军光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 陈亚聪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 林杰 | 是 | 9 | 9 | 1 | 0 | 0 | 否 | 4 |
/
| 李健 | 是 | 9 | 9 | 1 | 0 | 0 | 否 | 4 |
| 陈嘉阳 | 是 | 9 | 9 | 1 | 0 | 0 | 否 | 4 |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8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李健(主任委员)、陈嘉阳、张军光 |
| 提名委员会 | 陈嘉阳(主任委员)、林杰、吴富宝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林杰(主任委员)、陈亚聪、李健 |
| 战略委员会 | 吴富宝(主任委员)、陈亚聪、吴泓越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3-31 | 审议通过:审计部2024年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 | / | / |
| 2025-4-20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3)2024年财务决算、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4)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5)2024年度内控评价报告;(6)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 / |
| 2025-4-28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 / | / |
| 2025-8-28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3)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8)审计部2025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 / | / |
| 2025-10-29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 |
/
| 2025-12-1 | 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
(三)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4-20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 / | / |
(四)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4-20 | 审议通过:(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意见;(2)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 / |
| 2025-8-28 | 审议通过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五)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1-21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草案及相关议案。 | / | / |
| 2025-2-26 | 审议通过:(1)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事项;(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
| 2025-4-20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 / |
| 2025-8-28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 2025-12-31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拟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事项;(2)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事项;(3)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 / | /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七、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34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28 |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762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1,461 |
| 销售人员 | 46 |
| 技术人员 | 155 |
| 财务人员 | 11 |
| 行政人员 | 89 |
| 合计 | 1,762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博士研究生 | 1 |
| 硕士研究生 | 13 |
| 本科 | 165 |
| 专科 | 195 |
| 高中及以下 | 1,388 |
| 合计 | 1,762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结合外部环境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了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性的薪酬管理制度。
为确保薪酬政策的对内公平性,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岗位重要性及评定后的个人综合素质,划分岗位和职级,依据不同的岗位和职级确定薪资标准,并且公司在考虑不同岗位的性质和绩效特点的基础上,对产线人员、销售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均制定了不同的薪资结构。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薪酬以与业绩挂钩为原则,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对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及成绩进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员工薪资中的月度绩效薪酬和年终浮动薪酬。
为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授予282名员工共42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增强了员工归属感和获得感。
公司关注具有优异表现或者具有潜力的员工,对于该类员工优先给予激励政策倾斜,并依照实际情况,对有能力和贡献突出的员工,开放岗位晋升和待遇提升通道,为减少员工流失率及吸引优秀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重对员工的专业技能提升改造,重视各类专业人才孵化,以培养懂技术、懂产品、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员工自加入公司开始即可享受各项培训福利,对新员工,主要包括企业文化培训、产品应用介绍、管理制度培训、劳动安全知识培训及员工互动游戏等课程,帮助员工早日融入公司大家庭;对还未正式进入岗位的一线员工,公司专门为其提供岗前培训,主要侧重于一线操作工、技术员以及新进实习生等上岗前基本技能
/
培训,该等岗前培训有利于保证产线的流畅性及生产效率;根据日常工作职责需求,公司各中心、各部门甚至是各课别早已形成自我培训提升意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项课题培训,包括针对销售人员的细分市场分析培训、细分领域产品培训,针对技术人员的技术升级培训,针对生产运营人员的质量标准体系和工艺流程提升培训,以及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的企业管理绩效培训等专业课程,为公司孵化各类专业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公司积极组织外部培训,建立内部互联互通机制,外部培训主要侧重于专业管理、技术等岗位人员,目的是提升业务能力,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研发能力和工艺制程能力的不断提升,互联互通则形成了各部门的专业知识共享,打造了公司内部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奠定了基础。(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国务院新国九条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重要文件发布后,为积极响应“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的号召,公司于2024年5月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有关分红政策调整的公司章程修订议案,公司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政策、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程序列入公司的规章制度内,包括对一年多次分红的审议、实施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5年度,公司业绩增长幅度较大,在此情况下,公司再次将实现的业绩大部分用于与投资者共享,积极制定了中期分红和年度分红方案:
1、2025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司再次提升了2025年5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定2025年中期分配计划的分配比例,最终在2025年9月向全体股东派发了2025年度中期现金红利123,205,200元(含税);
2、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一方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进行2025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3,379,500元(含税),另一方面,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在预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上限将为2026年上半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5%。
综上所述,通过2025年中期分红和年度分红,2025年全年预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合计246,584,7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4.83%。公司实施的现金分红政策不仅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甚至兼顾了公司发展成果,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注:上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实施情况以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6.00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46,584,700.00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0,037,224.78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94.83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46,584,700.00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94.83 |
注:上表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包括:(1)公司于2025年9月实施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息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3,205,200元(含税);(2)公司于本年度报告披露后计划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息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123,379,500元(含税)。(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512,316,18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512,316,18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96,516,301.9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260.70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0,037,224.78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582,750,673.32 |
/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和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决议以2025年2月2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278名首次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 2025年3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登记事项,最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计27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356.80万股,授予价格9.29元/股。 |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约定,因本次预留权益授予前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的事项,决定调整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8.68元/股;(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4.40万股。 | 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万元) |
| 张军光 | 董事 | 2.00 | 9.29 | 2.00 | 2.00 | 60.22 |
/
| 陈亚聪 | 董事 | 3.00 | 9.29 | 3.00 | 3.00 | 90.33 | ||
| 陈蓉 | 副总经理 | 3.00 | 9.29 | 3.00 | 3.00 | 90.33 | ||
| 合计 | / | 8.00 | / | 8.00 | 8.00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内部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合理划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结构,审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人力行政部门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并将发放情况及次年薪酬方案再次提交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并根据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对内控相关制度持续完善与细化,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继续执行有效,内控体系运行整体情况良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持续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共有7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告范围内无新增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公司能够及时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资金、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的情况。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十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十三、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本公司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和审议,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5、若上述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
| 其他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4、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承诺人将督促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4、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本人将督促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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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5、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不履行或者放弃履行承诺。 | ||||||||
| 其他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本公司作为力鼎光电的控股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力鼎光电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公司所持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承诺。2、本公司在持有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公司持股总数的10%。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公司在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事项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在本公司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时且本公司仍为持有力鼎光电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若前述承诺事项与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符的,本公司将根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伊威达合伙 | 1、本企业作为力鼎光电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力鼎光电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所持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承诺。2、本企业在持有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企业持股总数的20%。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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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企业在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事项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在本企业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时且本企业仍为持有力鼎光电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若前述承诺事项与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符的,本企业将根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公司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公司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2020年7月 | 是 | 60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 | 实际控制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 | 2020 | 是 | 60个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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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 | 人吴富宝、吴泓越 | 简称“锁定期”),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除承诺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承诺人担任力鼎光电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力鼎光电股份数量不超过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承诺人离职后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承诺人在就任力鼎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3、承诺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承诺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年7月 | 月 | ||||
| 股份限售 | 股东伊威达合伙、鼎之杰合伙、欣立鼎合伙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企业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 2020年7月 | 是 | 60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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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企业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
| 股份限售 | 董事王雄鹰、吴德宝,高级管理人员陈蓉、严卓、王美华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力鼎光电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力鼎光电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力鼎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2020年7月 | 是 | 60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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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相应调整。5、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合法使用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募集资金管理机制,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2、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规模,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公司将持续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达产和投入使用,早日实现预期效益。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了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优势,不断提升技术研发能力,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和完善产品质量;稳步推进生产流程优化、工艺及设备改造升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持续扩展国内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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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国外市场,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还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切实履行上述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注重对全体股东的分红回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公司未来如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如果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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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被处罚的,本公司承诺对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以保证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损失。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力鼎光电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力鼎光电相竞争的业务。2、在本公司作为力鼎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对力鼎光电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控股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力鼎光电享有开拓新业务领域的优先权。若力鼎光电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力鼎光电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力鼎光电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本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力鼎光电进行经营。5、本公司承诺不以力鼎光电之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力鼎光电及力鼎光电其他股东的权益。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 |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力鼎光电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力鼎光电相竞争的业务。2、在承诺人作为力鼎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对力鼎光电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控股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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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力鼎光电享有开拓新业务领域的优先权。若力鼎光电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若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力鼎光电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力鼎光电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承诺人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力鼎光电进行经营。5、承诺人承诺不以力鼎光电之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力鼎光电及力鼎光电其他股东的权益。6、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力鼎光电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力鼎光电相竞争的业务。2、在本公司作为力鼎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对力鼎光电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控股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力鼎光电享有开拓新业务领域的优先权。若力鼎光电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力鼎光电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力鼎光电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本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力鼎光电进行经营。5、本公司承诺不以力鼎光电之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力鼎光电及力鼎光电其他股东的权益。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 | 实际控制 | 1、在承诺人作为力鼎光电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以及承诺人 | 2020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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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 | 人吴富宝、吴泓越 | 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不含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力鼎光电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必需的审议、批准、授权等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力鼎光电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经济损失。 | 年7月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和吴泓越 | 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和资源;2、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企业、其他非金融企业违规拆借资金或其他资金占用相关议案时,承诺人及/或承诺人控制或提名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将对该等议案投反对票,以保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3、如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与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人承诺对公司因受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进行等额补偿,以保证公司不受损失。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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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
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熊志平、黄碧玉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熊志平累计审计服务年限2年黄碧玉累计审计服务年限1年 |
/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及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也不存在因违反承诺被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形。
/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风险特征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370.19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7-24 | 38,048.00 | 35,576.35 | 35,576.35 | 35,067.04 | 98.57 | 8,657.46 | 24.33 | ||||
| 合计 | / | 38,048.00 | 35,576.35 | 35,576.35 | 35,067.04 | / | / | 8,657.4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上市,当时适用的上市审批制度为原发行核准制,不属于后续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企业,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9,812.98 | 8,657.46 | 29,207.10 | 97.97% | 2025.1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560.16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5,763.37 | 5,859.93 | 101.68%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35,576.35 | 8,657.46 | 35,067.04 | / | / | / | / | / | / | / | 3,560.16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若存在需要以自有资金、信用证、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形,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的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5年度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信用证、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金额为1,584.22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5-8-28 | 8,200 | 2025-8-28 | 2026-8-27 | 否 |
其他说明
2025年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结项销户前,公司按期收回了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余额,未发生产品逾期赎回的情形。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及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54.20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最终实际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560.16万元,节余资金全部转出至一般户后,募集资金专户均注销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并发表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力鼎光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力鼎光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发表核查意见: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6.80 | 356.80 | 356.80 | 0.87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56.80 | 356.80 | 356.80 | 0.87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56.80 | 356.80 | 356.80 | 0.87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0,711.60 | 100.00 | 40,711.60 | 99.13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0,711.60 | 100.00 | 40,711.60 | 99.13 | ||
| 三、股份总数 | 40,711.60 | 100.00 | 356.80 | 356.80 | 41,068.4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股份发生变动。本次激励计划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授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2025年2月2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正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29元/股,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的证券登记手续,最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27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56.80万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3月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的证券登记,授予数量为
356.80万股,因股份变动数量较少,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万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272人 | 178.40 | 178.40 |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权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尚未达成 | 2026-3-2 | ||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272人 | 178.40 | 178.40 |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权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尚未达成 | 2027-3-1 | ||
| 合计 | 356.80 | 356.80 | / | / |
注:“解除限售日”为该期股权激励的股权进入可以安排解锁的首个交易日,因股权激励最终解锁涉及公司业绩数据尚需审计,并结合个人考核评价,实际解除限售日存在延后的情形,具体应以公司后续发布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公告为准。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币种:人民币
|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 普通股股票类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25-2-28 | 9.29元/股 | 356.80 | 2025-3-27 | 356.80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股份发生变动。本次激励计划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授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2025年2月2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正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29元/股,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的证券登记手续,最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272人,首次授予数量356.80万股。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099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71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273,375,000 | 66.57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03,100 | 76,556,900 | 18.64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105,460 | 11,783,760 | 2.87 | 未知 | 未知 | ||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75,300 | 2,547,000 | 0.62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6,000 | 1,387,000 | 0.34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115,592 | 790,487 | 0.19 | 未知 | 未知 | ||
| 华夏基金-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华夏基金君康人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703,100 | 703,100 | 0.17 | 未知 | 未知 |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三组合 | 619,900 | 619,900 | 0.15 | 未知 | 未知 | ||
| J.P.MorganSecuritiesPLC-自有资金 | 512,900 | 514,700 | 0.13 | 未知 | 未知 | ||
| 蒋仕波 | 500,000 | 500,000 | 0.12 | 未知 | 未知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273,3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375,000 | ||||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55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556,90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783,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83,760 | ||||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4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7,000 | ||||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8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7,000 |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790,487 | 人民币普通股 | 790,487 | ||||
| 华夏基金-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华夏基金君康人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70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3,100 |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三组合 | 61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9,900 | ||||
| J.P.MorganSecuritiesPLC-自有资金 | 51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4,700 | ||||
| 蒋仕波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位股东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该等情况。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控制的主体。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272人 | 178.40 | 2026-3-2 | 授予日后12个月内不解除限售 | |
| 2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272人 | 178.40 | 2027-3-1 | 授予日后24个月内不解除限售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权激励授予对象均为公司员工 | ||||
注:“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期股权激励的股权进入可以安排解锁的首个交易日,因股权激励最终解锁涉及公司业绩数据尚需审计,并结合个人考核评价,实际可交易日期存在延后的情形,具体应以公司后续发布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公告为准。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吴富宝 |
| 成立日期 | 1999-09-22 |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外投资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吴富宝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 姓名 | 吴泓越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与吴泓越先生系父子关系。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鼎光电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力鼎光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2.存货减值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方法:①销售商品:国内销售以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客户收货并签收送货单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国外销售主要为FOB、DAP和EXW交货方式:FOB和EXW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时间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DAP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并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②提供劳务:力鼎光电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是服务周期很短的产品设计咨询服务,收入确认时点为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力鼎光电公司的关键财务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调节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认定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建立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的选择及执行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包括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报关单、收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4)了解客户的经营及交易情况等,确认客户和销售的真实性;
(5)对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本报告期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7)向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报告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对于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8)评估管理层对收入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二)存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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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描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本年末存货余额较大,且在预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假设,导致存货减值测试的过程较为复杂,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也较为重大。
2.审计应对我们对于存货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评估并测试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检查期末存货的数量及是否存在呆滞、毁损和变质等状况;
(3)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了解管理层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对关键假设及预测数据等考虑因素,分析评价相应关键假设和预测数据的合理性;结合同行业的计提比例、存货的库龄等指标,比较分析力鼎光电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对存货可收回金额和跌价准备期末余额进行复核测算;
(5)评估管理层对存货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四、其他信息
力鼎光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力鼎光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力鼎光电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力鼎光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力鼎光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力鼎光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力鼎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力鼎光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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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就力鼎光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熊志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碧玉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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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362,544,146.94 | 487,103,463.86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8,732,377.21 | 119,261,483.1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七、5 | 130,444,525.54 | 101,541,950.67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03,243.30 | 1,623,749.32 |
| 预付款项 | 七、8 | 2,558,279.44 | 12,981,704.11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198,114.33 | 444,665.5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206,933,578.48 | 176,475,305.5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31,017,393.06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32,582,880.41 | 40,351,432.6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86,314,538.71 | 939,783,754.88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0,460,000.00 | 11,727,163.7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93,234,384.24 | 93,234,384.2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46,515,886.34 | 398,717,261.42 |
| 在建工程 | 七、22 | 65,566,180.98 | 20,371,547.0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七、26 | 7,697,774.52 | 7,908,191.1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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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7 | 13,261,548.74 | 7,691,980.1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8 | 20,129,739.90 | 14,074,952.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29 | 19,918,549.16 | 242,646,708.8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6,784,063.88 | 796,372,189.34 | |
| 资产总计 | 1,863,098,602.59 | 1,736,155,944.22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1 | 26,269,708.12 | 22,987,157.0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2 | 1,208,160.00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七、34 | 4,342,730.14 | 5,441,950.35 |
| 应付账款 | 七、35 | 116,700,655.13 | 96,951,697.59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7 | 44,337,649.34 | 22,304,826.7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8 | 17,764,587.96 | 14,165,886.69 |
| 应交税费 | 七、39 | 12,787,775.34 | 15,570,649.97 |
| 其他应付款 | 七、40 | 34,881,471.73 | 994,590.8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2 | 644,540.00 | 11,715,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3 | 1,415,206.06 | 906,210.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0,352,483.82 | 191,037,969.30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44 | 7,255,460.0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0 | 33,377,809.03 | 24,408,920.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8 | 22,868,510.35 | 14,862,441.8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501,779.38 | 39,271,362.56 | |
| 负债合计 | 323,854,263.20 | 230,309,331.86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2 | 410,684,000.00 | 407,116,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4 | 400,011,667.70 | 348,769,799.13 |
| 减:库存股 | 七、55 | 33,146,720.00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6 | 24,864,460.94 | 23,016,436.78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8 | 138,117,177.97 | 112,923,653.1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59 | 595,346,297.73 | 611,019,837.7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35,876,884.34 | 1,502,845,726.83 | |
| 少数股东权益 | 3,367,455.05 | 3,000,885.5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39,244,339.39 | 1,505,846,612.36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63,098,602.59 | 1,736,155,944.22 |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泓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泓越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56,469,170.74 | 479,561,718.74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6,687.63 | 105,818,822.09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29,032,865.09 | 98,207,321.1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3,749.32 | ||
| 预付款项 | 1,820,686.87 | 6,735,779.23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905,751.94 | 4,852,536.8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84,329,808.67 | 162,092,631.18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31,017,393.06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2,484,677.09 | 40,269,890.41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36,537,041.09 | 899,162,448.90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26,793,647.52 | 194,804,720.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3,234,384.24 | 93,234,384.24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406,087,815.71 | 321,923,503.01 | |
| 在建工程 | 33,060,163.37 | 20,371,547.09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5,699,391.49 | 4,919,003.26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487,806.70 | 6,909,094.1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396,257.43 | 10,367,118.87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789,719.16 | 240,356,056.69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13,549,185.62 | 892,885,427.89 | |
| 资产总计 | 1,950,086,226.71 | 1,792,047,876.79 |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8,616,692.17 | 8,025,586.55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08,160.00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2,011,863.65 | 20,439,121.58 | |
| 应付账款 | 233,123,469.39 | 170,753,077.11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42,661,330.25 | 20,138,948.49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886,291.23 | 11,423,418.76 | |
| 应交税费 | 11,457,309.96 | 15,050,704.84 | |
| 其他应付款 | 34,582,249.90 | 854,732.65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4,540.00 | 11,715,000.0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39,450.90 | 653,004.48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9,431,357.45 | 259,053,594.46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7,255,460.0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32,909,616.89 | 23,734,813.6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273,205.55 | 14,124,038.79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438,282.44 | 37,858,852.40 | |
| 负债合计 | 431,869,639.89 | 296,912,446.86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10,684,000.00 | 407,116,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96,735,880.66 | 345,494,012.09 | |
| 减:库存股 | 33,146,720.00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075,574.87 | 23,075,574.87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38,117,177.97 | 112,923,653.14 | |
| 未分配利润 | 582,750,673.32 | 606,526,189.8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18,216,586.82 | 1,495,135,429.9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50,086,226.71 | 1,792,047,876.79 |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泓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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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830,522,798.24 | 620,476,680.36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0 | 830,522,798.24 | 620,476,680.36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544,491,943.08 | 414,746,534.69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0 | 424,419,615.09 | 352,737,215.77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1 | 7,211,625.59 | 5,983,356.03 |
| 销售费用 | 七、62 | 17,907,688.90 | 11,886,114.78 |
| 管理费用 | 七、63 | 40,026,346.46 | 29,564,379.86 |
| 研发费用 | 七、64 | 65,083,166.46 | 46,360,719.48 |
| 财务费用 | 七、65 | -10,156,499.42 | -31,785,251.23 |
| 其中:利息费用 | 528,571.32 | 1,193,426.46 | |
| 利息收入 | 20,956,239.06 | 23,335,074.46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6 | 11,115,001.05 | 8,936,340.4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7 | 19,715,624.96 | 12,103,752.8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3,262.16 | -272,836.27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6,581,315.92 | 4,117,809.9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546,787.60 | -1,207,788.8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1,645,198.66 | -29,954,843.5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4,363.70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7,102,542.69 | 199,725,416.48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3 | 2,567,552.40 | 799,399.18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4 | 1,321,729.56 | 143,559.1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8,348,365.53 | 200,381,256.5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5 | 38,260,596.77 | 24,221,118.1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0,087,768.76 | 176,160,138.34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0,087,768.76 | 176,160,138.34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0,037,224.78 | 175,329,779.64 |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543.98 | 830,358.70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48,024.16 | 3,597,895.73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48,024.16 | 3,597,895.73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28,542.16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628,542.16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48,024.16 | -30,646.43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48,024.16 | -30,646.43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61,935,792.92 | 179,758,034.07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1,885,248.94 | 178,927,675.37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543.98 | 830,358.70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6387 | 0.431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6367 | 0.4310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泓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泓越
/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07,709,070.21 | 594,698,950.92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425,075,760.14 | 347,136,787.99 |
| 税金及附加 | 6,502,127.27 | 5,278,072.96 | |
| 销售费用 | 14,755,397.02 | 10,970,996.40 | |
| 管理费用 | 33,090,747.63 | 27,706,035.97 | |
| 研发费用 | 61,710,893.09 | 43,680,087.78 | |
| 财务费用 | -10,186,594.51 | -31,782,882.93 | |
| 其中:利息费用 | 421,000.89 | 1,107,401.77 | |
| 利息收入 | 20,808,899.34 | 23,320,637.27 | |
| 加:其他收益 | 10,263,185.11 | 8,110,014.58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9,428,148.91 | 11,868,818.6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3,262.16 | -272,836.27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50,294.46 | 4,141,644.20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67,453.88 | -944,255.68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207,609.65 | -28,084,916.04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7,126,715.60 | 186,801,158.44 | |
| 加:营业外收入 | 2,438,000.92 | 711,099.06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20,230.58 | 100,581.82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8,244,485.94 | 187,411,675.68 | |
| 减:所得税费用 | 36,309,237.62 | 22,238,136.23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1,935,248.32 | 165,173,539.45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1,935,248.32 | 165,173,539.45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28,542.16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28,542.16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628,542.16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1,935,248.32 | 168,802,081.61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泓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泓越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53,060,018.82 | 660,348,754.46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1,155,927.93 | 32,486,971.53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45,323,922.60 | 27,990,369.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9,539,869.35 | 720,826,095.69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6,405,541.74 | 293,671,333.68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0,391,683.31 | 149,169,053.95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265,243.51 | 33,717,699.21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16,447,879.57 | 14,257,710.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7,510,348.13 | 490,815,796.8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029,521.22 | 230,010,298.85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2,411,091.17 | 452,256,235.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583,567.47 | 8,478,504.60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296.89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5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6,523,955.53 | 460,734,739.6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8,169,548.96 | 58,858,462.99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92,823,990.02 | 373,283,15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5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0,993,538.98 | 432,641,612.99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469,583.45 | 28,093,126.6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146,72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600,000.00 | 41,3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54,065,142.14 | 60,810,323.4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811,862.14 | 102,110,323.43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415,000.00 | 42,82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0,748,294.37 | 139,207,752.69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51,340,228.02 | 38,138,207.2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3,503,522.39 | 220,165,959.94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691,660.25 | -118,055,636.51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501,502.54 | 5,801,659.89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8,633,225.02 | 145,849,448.84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7,537,360.09 | 331,687,911.25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8,904,135.07 | 477,537,360.09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泓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泓越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7,468,937.90 | 622,115,366.59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1,155,927.93 | 32,486,971.53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997,288.90 | 39,270,263.8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7,622,154.73 | 693,872,601.99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5,130,702.31 | 294,168,503.83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0,419,821.93 | 116,743,047.71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823,566.40 | 25,575,104.21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84,419.82 | 19,546,436.19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1,858,510.46 | 456,033,091.9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763,644.27 | 237,839,510.05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20,277,150.00 | 411,54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394,521.37 | 8,281,945.66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4,171,671.37 | 419,821,945.66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781,409.32 | 52,436,612.21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47,023,179.57 | 334,068,229.96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7,804,588.89 | 387,004,842.17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632,917.52 | 32,817,103.49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146,72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600,000.00 | 41,3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781,428.42 | 39,995,439.39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528,148.42 | 81,295,439.39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415,000.00 | 42,82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0,748,294.37 | 139,207,752.69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640,389.32 | 32,198,869.02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8,803,683.69 | 214,226,621.71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275,535.27 | -132,931,182.32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021,647.58 | 5,693,612.23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166,456.10 | 143,419,043.45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9,995,614.97 | 326,576,571.52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2,829,158.87 | 469,995,614.97 |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泓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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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7,116,000.00 | 348,769,799.13 | 23,016,436.78 | 112,923,653.14 | 611,019,837.78 | 1,502,845,726.83 | 3,000,885.53 | 1,505,846,612.3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7,116,000.00 | 348,769,799.13 | 23,016,436.78 | 112,923,653.14 | 611,019,837.78 | 1,502,845,726.83 | 3,000,885.53 | 1,505,846,612.3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68,000.00 | 51,241,868.57 | 33,146,720.00 | 1,848,024.16 | 25,193,524.83 | -15,673,540.05 | 33,031,157.51 | 366,569.52 | 33,397,727.0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48,024.16 | 260,037,224.78 | 261,885,248.94 | 50,543.98 | 261,935,792.9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68,000.00 | 51,241,868.57 | 33,146,720.00 | 21,663,148.57 | 316,025.54 | 21,979,174.1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68,000.00 | 29,578,720.00 | 33,146,720.00 | 33,146,72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663,148.57 | 33,146,720.00 | -11,483,571.43 | 316,025.54 | -11,167,545.89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25,193,524.83 | -275,710,764.83 | -250,517,240.00 | -250,517,240.00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5,193,524.83 | -25,193,524.83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0,517,240.00 | -250,517,240.00 | -250,517,24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0,684,000.00 | 400,011,667.70 | 33,146,720.00 | 24,864,460.94 | 138,117,177.97 | 595,346,297.73 | 1,535,876,884.34 | 3,367,455.05 | 1,539,244,339.39 |
/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7,128,300.00 | 348,814,739.45 | 3,131,433.50 | 19,418,541.05 | 96,406,299.19 | 590,626,852.09 | 1,459,263,298.28 | 2,163,306.36 | 1,461,426,604.6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7,128,300.00 | 348,814,739.45 | 3,131,433.50 | 19,418,541.05 | 96,406,299.19 | 590,626,852.09 | 1,459,263,298.28 | 2,163,306.36 | 1,461,426,604.6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00.00 | -44,940.32 | -3,131,433.50 | 3,597,895.73 | 16,517,353.95 | 20,392,985.69 | 43,582,428.55 | 837,579.17 | 44,420,007.7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97,895.73 | 175,329,779.64 | 178,927,675.37 | 830,358.70 | 179,758,034.0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300.00 | -44,940.32 | -3,131,433.50 | 3,074,193.18 | 7,220.47 | 3,081,413.6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300.00 | -74,661.00 | -86,961.00 | -86,961.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720.68 | -3,131,433.50 | 3,161,154.18 | 7,220.47 | 3,168,374.65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6,517,353.95 | -154,936,793.95 | -138,419,440.00 | -138,419,44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517,353.95 | -16,517,353.95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8,419,440.00 | -138,419,440.00 | -138,419,44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7,116,000.00 | 348,769,799.13 | 23,016,436.78 | 112,923,653.14 | 611,019,837.78 | 1,502,845,726.83 | 3,000,885.53 | 1,505,846,612.36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泓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泓越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7,116,000.00 | 345,494,012.09 | 23,075,574.87 | 112,923,653.14 | 606,526,189.83 | 1,495,135,429.9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7,116,000.00 | 345,494,012.09 | 23,075,574.87 | 112,923,653.14 | 606,526,189.83 | 1,495,135,429.9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68,000.00 | 51,241,868.57 | 33,146,720.00 | 25,193,524.83 | -23,775,516.51 | 23,081,156.8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1,935,248.32 | 251,935,248.3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68,000.00 | 51,241,868.57 | 33,146,720.00 | 21,663,148.57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68,000.00 | 29,578,720.00 | 33,146,72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663,148.57 | 33,146,720.00 | -11,483,571.43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25,193,524.83 | -275,710,764.83 | -250,517,24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5,193,524.83 | -25,193,524.83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0,517,240.00 | -250,517,24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
/
| 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0,684,000.00 | 396,735,880.66 | 33,146,720.00 | 23,075,574.87 | 138,117,177.97 | 582,750,673.32 | 1,518,216,586.82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7,128,300.00 | 345,538,952.41 | 3,131,433.50 | 19,447,032.71 | 96,406,299.19 | 596,289,444.33 | 1,461,678,595.1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7,128,300.00 | 345,538,952.41 | 3,131,433.50 | 19,447,032.71 | 96,406,299.19 | 596,289,444.33 | 1,461,678,595.1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00.00 | -44,940.32 | -3,131,433.50 | 3,628,542.16 | 16,517,353.95 | 10,236,745.50 | 33,456,834.7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28,542.16 | 165,173,539.45 | 168,802,081.61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300.00 | -44,940.32 | -3,131,433.50 | 3,074,193.18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300.00 | -74,661.00 | -86,961.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720.68 | -3,131,433.50 | 3,161,154.18 |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16,517,353.95 | -154,936,793.95 | -138,419,44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517,353.95 | -16,517,353.95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8,419,440.00 | -138,419,44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7,116,000.00 | 345,494,012.09 | 23,075,574.87 | 112,923,653.14 | 606,526,189.83 | 1,495,135,429.93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泓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泓越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万元。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截至2018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中的24,300.00万元折为股本24,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24,300.00万元。2018年5月23日,公司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
2019年3月5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4,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共计送红股12,150.00万股。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36,450.00万元;
2020年7月24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4,100.00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40,550.00万元;
2021年8月及2025年2月公司分别实施2021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激励计划授予增资、回购注销等历次变更,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41,068.4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富宝;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经营期限:长期。
(2)公司业务性质和经营范围
本公司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营业收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10% |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1% |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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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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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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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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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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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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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应收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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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内部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单位之间的往来款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账龄组合 | 除内部往来组合以外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各类保证金、出口退税款、职工备用金等款项 |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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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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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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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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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XX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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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5 | 4.75 |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 | 5 | 23.75 |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19.00-9.5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5 | 5 | 31.67-19.00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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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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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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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分为外销收入与内销收入,其收入确认时点分别为:
国内销售以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客户收货并签收送货单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主要为FOB、DAP和EXW三种交货方式:FOB和EXW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时间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DAP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并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是服务周期很短的产品设计咨询服务,收入确认时点为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3)合同成本摊销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9%,6%、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4%、20%、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5 |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20 |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EVETARUSA,INC. | 15 |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25 |
| 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20 |
| 厦门热谱光学有限公司 | 25 |
| EVETAR(MALAYSIA)SDN.BHD. | 24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认定厦门市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总第三十六批)的通知》(厦科联[2024]17号),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2435100483),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2024年度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2)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认定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总第三十四批)的通知》(厦科联[2023]17号),子公司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2335100086),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2023年度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3)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认定厦门市202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总第三十八批)的通知》(厦科联[2026]1号),子公司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2535100178),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2025年度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子公司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126,600.30 | 101,148.95 |
| 银行存款 | 358,770,614.15 | 477,412,368.54 |
| 其他货币资金 | 74,272.62 | 524,842.60 |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3,572,659.87 | 9,065,103.77 |
| 合计 | 362,544,146.94 | 487,103,463.86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527,458.94 | 5,106,781.28 |
其他说明:
其中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高速ETC保证金 | 1,000.00 | 1,000.00 |
| 投资保证金 | 500,000.00 | |
| 诉讼冻结 | 66,352.00 | |
| 合计 | 67,352.00 | 501,000.00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732,377.21 | 119,261,483.13 | / |
| 其中: | |||
| 结构性存款 | 60,819,777.77 | / | |
| 银行理财产品 | 18,255,689.58 | 53,445,650.00 | / |
| 外汇掉期合约 | 476,687.63 | 4,996,055.36 | |
| 合计 | 18,732,377.21 | 119,261,483.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37,232,364.38 | 106,721,829.08 |
| 1年以内 | 137,232,364.38 | 106,721,829.08 |
| 1至2年 | 86,567.97 | 203,952.87 |
| 2至3年 | 17,736.56 | 3,548,044.37 |
| 3年以上 | 3,741,677.73 | 194,430.59 |
| 合计 | 141,078,346.64 | 110,668,256.91 |
/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56,730.93 | 2.52 | 3,556,730.93 | 100.00 | 3,556,730.93 | 3.21 | 3,556,730.93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521,615.71 | 97.48 | 7,077,090.17 | 5.15 | 130,444,525.54 | 107,111,525.98 | 96.79 | 5,569,575.31 | 5.20 | 101,541,950.67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37,521,615.71 | 100.00 | 7,077,090.17 | 5.15 | 130,444,525.54 | 107,111,525.98 | 100.00 | 5,569,575.31 | 5.20 | 101,541,950.67 |
| 合计 | 141,078,346.64 | / | 10,633,821.10 | / | 130,444,525.54 | 110,668,256.91 | / | 9,126,306.24 | / | 101,541,950.6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单位一 | 3,556,730.93 | 3,556,730.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3,556,730.93 | 3,556,730.93 | 100.00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37,232,364.38 | 6,861,618.22 | 5.00 |
| 1-2年 | 86,567.97 | 17,313.59 | 20.00 |
| 2-3年 | 9,050.00 | 4,525.00 | 50.00 |
| 3年以上 | 193,633.36 | 193,633.36 | 100.00 |
| 合计 | 137,521,615.71 | 7,077,090.17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556,730.93 | 3,556,730.9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69,575.31 | 1,507,514.86 | 7,077,090.17 | |||
| 其中:账龄组合 | 5,569,575.31 | 1,507,514.86 | 7,077,090.17 | |||
| 合计 | 9,126,306.24 | 1,507,514.86 | 10,633,821.1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单位一 | 15,190,466.84 | 15,190,466.84 | 10.77 | 759,523.33 | |
| 单位二 | 14,157,389.30 | 14,157,389.30 | 10.04 | 707,869.46 | |
| 单位三 | 13,709,679.50 | 13,709,679.50 | 9.72 | 685,483.98 | |
| 单位四 | 11,405,554.93 | 11,405,554.93 | 8.08 | 570,277.75 | |
| 单位五 | 7,866,365.87 | 7,866,365.87 | 5.58 | 393,318.29 | |
| 合计 | 62,329,456.44 | 62,329,456.44 | 44.19 | 3,116,472.8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303,243.30 | 1,623,749.32 |
| 合计 | 303,243.30 | 1,623,749.32 |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523,536.60 | |
| 合计 | 523,536.6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 应收票据 | 1,623,749.32 | -1,320,506.02 | 303,243.30 | |||
| 合计 | 1,623,749.32 | -1,320,506.02 | 303,243.30 | |||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剩余期限较长但实际利率与市场利率差异不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792,882.57 | 70.08 | 3,637,447.21 | 28.02 |
| 1至2年 | 357,300.45 | 13.97 | 9,069,010.48 | 69.86 |
| 2至3年 | 390,000.00 | 15.24 | 257,206.44 | 1.98 |
| 3年以上 | 18,096.42 | 0.71 | 18,039.98 | 0.14 |
| 合计 | 2,558,279.44 | 100.00 | 12,981,704.1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单位一 | 466,930.73 | 18.25 |
| 单位二 | 411,311.50 | 16.08 |
| 单位三 | 390,000.00 | 15.24 |
| 单位四 | 171,693.82 | 6.71 |
| 单位五 | 82,320.00 | 3.22 |
| 合计 | 1,522,256.05 | 59.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198,114.33 | 444,665.57 |
| 合计 | 1,198,114.33 | 444,665.57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261,172.99 | 468,069.03 |
| 1年以内 | 1,261,172.99 | 468,069.03 |
| 合计 | 1,261,172.99 | 468,069.03 |
/
(13).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代垫及暂付款项 | 364,756.87 | 29,892.82 |
| 押金及保证金 | 688,295.33 | 195,327.46 |
| 备用金 | 208,120.79 | 242,848.75 |
| 合计 | 1,261,172.99 | 468,069.03 |
(14).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3,403.46 | 23,403.46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39,655.20 | 39,655.20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63,058.66 | 63,058.6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认定 | ||||||
| 其他往来组合 | 23,403.46 | 39,655.20 | 63,058.66 | |||
| 合计 | 23,403.46 | 39,655.20 | 63,058.66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6).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厦门海关 | 393,624.60 | 31.21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9,681.24 |
| 阿美特克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 356,975.11 | 28.31 | 代垫及暂付款项 | 1年以内 | 17,848.76 |
| TenagaNasionalBerhad | 207,670.73 | 16.47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383.55 |
| 陈玉钗 | 183,000.00 | 14.51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9,150.00 |
| 京东店铺押金 | 60,000.00 | 4.76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3,000.00 |
| 合计 | 1,201,270.44 | 95.26 | / | / | 60,063.55 |
(18).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23,441,033.84 | 33,117,138.16 | 90,323,895.68 | 122,734,189.36 | 30,214,473.64 | 92,519,715.72 |
| 在产品 | 42,968,874.17 | 5,832,162.82 | 37,136,711.35 | 35,864,145.19 | 9,686,203.49 | 26,177,941.70 |
| 库存商品 | 74,827,717.15 | 8,910,093.48 | 65,917,623.67 | 50,352,108.12 | 8,155,988.94 | 42,196,119.18 |
| 发出商品 | 6,270,495.91 | 245,568.55 | 6,024,927.36 | 8,625,652.75 | 251,153.63 | 8,374,499.12 |
| 委托加工物资 | 5,424,431.39 | 613,165.08 | 4,811,266.31 | 5,058,929.49 | 767,757.48 | 4,291,172.01 |
| 低值易耗品 | 2,751,808.52 | 32,654.41 | 2,719,154.11 | 2,945,999.44 | 30,141.58 | 2,915,857.86 |
| 合计 | 255,684,360.98 | 48,750,782.50 | 206,933,578.48 | 225,581,024.35 | 49,105,718.76 | 176,475,305.59 |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30,214,473.64 | 8,044,033.61 | 5,141,369.09 | 33,117,138.16 | ||
| 在产品 | 9,686,203.49 | 227,332.87 | 4,081,373.54 | 5,832,162.82 | ||
| 库存商品 | 8,155,988.94 | 2,026,990.10 | 1,272,885.56 | 8,910,093.48 | ||
| 发出商品 | 251,153.63 | 171,228.59 | 176,813.67 | 245,568.55 | ||
| 委托加工物资 | 767,757.48 | 45,708.97 | 200,301.37 | 613,165.08 | ||
| 低值易耗品 | 30,141.58 | 16,002.95 | 13,490.12 | 32,654.41 | ||
| 合计 | 49,105,718.76 | 10,531,297.09 | 10,886,233.35 | 48,750,782.50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上期已计提跌价的库存商品在本期实现销售,上期已计提跌价的原材料在本期再次利用后预计可实现对外销售。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大额存单及利息 | 231,017,393.06 | |
| 合计 | 231,017,393.06 |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 | 6,691,213.19 | 3,664,302.20 |
| 预缴税金 | 5,245.05 | |
| 定期存款及利息 | 225,886,422.17 | 36,687,130.43 |
| 合计 | 232,582,880.41 | 40,351,432.63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二、联营企业 | |||||||||||
| 上海理鑫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11,727,163.73 | -153,262.16 | 1,113,901.57 | 10,460,000.00 | 1,113,901.57 | ||||||
| 小计 | 11,727,163.73 | -153,262.16 | 1,113,901.57 | 10,460,000.00 | 1,113,901.57 | ||||||
| 合计 | 11,727,163.73 | -153,262.16 | 1,113,901.57 | 10,460,000.00 | 1,113,901.57 |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公司对持有的上海理鑫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113,901.57元,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理鑫整体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6]第S0175号),上海理鑫评估值为5,230.00万元,公司根据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为1,046.00万元。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 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68,965,511.11 | 68,965,511.11 | 23,448,273.78 | 根据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判断 | |||||||
| 北京耐德佳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24,268,873.13 | 24,268,873.13 | 4,268,873.13 | 根据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判断 | |||||||
| 建瓯市天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484,000.00 | 根据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判断 | |||||||||
| 合计 | 93,234,384.24 | 93,234,384.24 | 27,717,146.91 | 484,000.00 |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446,515,886.34 | 398,717,261.42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446,515,886.34 | 398,717,261.4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78,181,007.62 | 399,168,839.17 | 1,199,665.79 | 34,433,383.33 | 612,982,895.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419,241.86 | 10,112,289.06 | 99,531,530.92 | ||
| (1)购置 | 69,320,068.61 | 10,112,289.06 | 79,432,357.67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099,173.25 | 20,099,173.25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26,182.89 | 404,240.60 | 496,889.77 | 1,827,313.26 | |
| (1)处置或报废 | 404,240.60 | 496,889.77 | 901,130.37 | ||
| (2)其他减少 | 926,182.89 | 926,182.89 | |||
| 4.期末余额 | 177,254,824.73 | 488,183,840.43 | 1,199,665.79 | 44,048,782.62 | 710,687,113.57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31,237,623.46 | 156,501,061.41 | 1,177,919.43 | 25,349,030.19 | 214,265,634.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57,766.70 | 37,687,897.98 | 742.65 | 4,561,533.15 | 50,707,940.48 |
| (1)计提 | 8,457,766.70 | 37,687,897.98 | 742.65 | 4,561,533.15 | 50,707,940.4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1,423.84 | 450,923.90 | 802,347.74 | ||
| (1)处置或报废 | 351,423.84 | 450,923.90 | 802,347.74 | ||
| 4.期末余额 | 39,695,390.16 | 193,837,535.55 | 1,178,662.08 | 29,459,639.44 | 264,171,227.2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7,559,434.57 | 294,346,304.88 | 21,003.71 | 14,589,143.18 | 446,515,886.3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6,943,384.16 | 242,667,777.76 | 21,746.36 | 9,084,353.14 | 398,717,261.42 |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65,566,180.98 | 20,371,547.09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65,566,180.98 | 20,371,547.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设备及软件安装 | 32,996,797.03 | 32,996,797.03 | 20,371,547.09 | 20,371,547.09 | ||
| 厂房装修 | 32,569,383.95 | 32,569,383.95 | ||||
| 合计 | 65,566,180.98 | 65,566,180.98 | 20,371,547.09 | 20,371,547.09 |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马来西亚厂房装修 | 45,179,000.00 | 32,506,017.61 | 32,506,017.61 | 71.95 | 71.95 | 自筹 | ||||||
| 合计 | 45,179,000.00 | 32,506,017.61 | 32,506,017.61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7,777,672.39 | 6,323,178.25 | 14,100,850.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0,264.76 | 1,840,264.76 | |
| (1)购置 | 1,840,264.76 | 1,840,264.76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7,777,672.39 | 8,163,443.01 | 15,941,115.40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418,346.89 | 3,774,312.63 | 6,192,659.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5,831.30 | 1,764,850.06 | 2,050,681.36 |
| (1)计提 | 285,831.30 | 1,764,850.06 | 2,050,681.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704,178.19 | 5,539,162.69 | 8,243,340.8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73,494.20 | 2,624,280.32 | 7,697,774.5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59,325.50 | 2,548,865.62 | 7,908,191.1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办公楼及食堂装修 | 2,459,161.60 | 1,049,331.12 | 1,409,830.48 | ||
| 车间装修 | 4,342,209.17 | 9,332,139.51 | 2,624,350.54 | 11,049,998.14 | |
| 高压配电增容工程 | 336,544.25 | 211,009.20 | 125,535.05 | ||
| 网络工程 | 199,386.59 | 74,769.84 | 124,616.75 | ||
| 其他 | 354,678.55 | 336,453.99 | 139,564.22 | 551,568.32 | |
| 合计 | 7,691,980.16 | 9,668,593.50 | 4,099,024.92 | 13,261,548.74 |
/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60,561,563.82 | 8,774,451.63 | 58,255,428.46 | 8,451,019.20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67,927.05 | 205,189.06 | 541,267.33 | 81,190.10 |
| 可抵扣亏损 | 7,018,002.60 | 1,001,002.97 | 11,739,182.58 | 2,068,674.60 |
| 递延收益 | 32,831,865.53 | 4,898,598.02 | 23,427,125.49 | 3,474,068.82 |
| 股权激励 | 33,795,161.49 | 5,069,274.22 | ||
| 公允价值变动 | 1,208,160.00 | 181,224.00 | ||
| 合计 | 136,782,680.49 | 20,129,739.90 | 93,963,003.86 | 14,074,952.7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25,506,711.61 | 18,633,996.61 | 67,171,805.96 | 9,823,020.8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717,146.91 | 4,157,572.04 | 27,717,146.91 | 4,157,572.0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30,431.35 | 76,941.70 | 5,903,587.27 | 881,848.92 |
| 合计 | 153,754,289.87 | 22,868,510.35 | 100,792,540.14 | 14,862,441.8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资产减值准备 | ||
| 可抵扣亏损 | 2,003,443.30 | 1,791,377.23 |
| 合计 | 2,003,443.30 | 1,791,377.2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5 | |||
| 2026 | |||
| 2027 |
/
| 2028 | |||
| 2029 | |||
| 5年以上及永久 | 2,003,443.30 | 1,791,377.23 | |
| 合计 | 2,003,443.30 | 1,791,377.2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2,390,247.78 | 2,390,247.78 | 7,913,576.89 | 7,913,576.89 | ||
| 大额存单及利息 | 17,528,301.38 | 17,528,301.38 | 234,733,131.97 | 234,733,131.97 | ||
| 合计 | 19,918,549.16 | 19,918,549.16 | 242,646,708.86 | 242,646,708.86 | ||
3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67,352.00 | 67,352.00 | 其他 | 诉讼冻结及高速ETC保证金 | 501,000.00 | 501,000.00 | 其他 | 投资保证金及高速ETC保证金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943,937.50 | 31,943,937.50 | 质押 | 票据融资质押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687,130.43 | 36,687,130.43 | 质押 | 票据融资质押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64,312.50 | 7,064,312.50 | 质押 | 票据融资质押 | 31,077,062.50 | 31,077,062.50 | 质押 | 票据融资质押 |
| 合计 | 39,075,602.00 | 39,075,602.00 | / | / | 68,265,192.93 | 68,265,192.93 | / | / |
/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内部票据贴现借款 | 26,269,708.12 | 22,987,157.05 |
| 合计 | 26,269,708.12 | 22,987,157.0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208,160.00 | / | |
| 其中: | |||
| 外汇掉期合约 | 1,208,160.00 | / | |
| 合计 | 1,208,160.00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4).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银行承兑汇票 | 4,342,730.14 | 5,441,950.35 |
| 合计 | 4,342,730.14 | 5,441,950.3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不适用
/
35、应付账款
(4).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采购及劳务款 | 95,719,301.91 | 85,763,568.61 |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20,981,353.22 | 11,188,128.98 |
| 合计 | 116,700,655.13 | 96,951,697.59 |
(5).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44,337,649.34 | 22,304,826.74 |
| 合计 | 44,337,649.34 | 22,304,826.7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4,161,452.61 | 174,460,777.61 | 170,858,479.21 | 17,763,751.01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434.08 | 9,846,484.11 | 9,850,081.24 | 836.95 |
| 三、辞退福利 | 67,521.26 | 67,521.26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14,165,886.69 | 184,374,782.98 | 180,776,081.71 | 17,764,587.96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068,261.56 | 158,467,297.95 | 154,892,251.38 | 17,643,308.13 |
| 二、职工福利费 | 4,298,156.31 | 4,298,156.31 | ||
| 三、社会保险费 | 6,242.21 | 5,052,414.89 | 5,055,430.88 | 3,226.2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062.52 | 4,174,955.78 | 4,177,792.08 | 3,226.22 |
| 工伤保险费 | 75.25 | 423,995.61 | 424,070.86 | - |
| 生育保险费 | 104.44 | 453,463.50 | 453,567.94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52,038.00 | 4,689,148.73 | 4,663,257.57 | 77,929.16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910.84 | 1,953,759.73 | 1,949,383.07 | 39,287.50 |
| 合计 | 14,161,452.61 | 174,460,777.61 | 170,858,479.21 | 17,763,751.0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4,299.68 | 9,548,275.21 | 9,551,797.35 | 777.54 |
| 2、失业保险费 | 134.40 | 298,208.90 | 298,283.89 | 59.41 |
| 合计 | 4,434.08 | 9,846,484.11 | 9,850,081.24 | 836.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910,801.11 | 329,911.19 |
| 企业所得税 | 10,192,408.27 | 13,915,704.86 |
/
| 个人所得税 | 173,736.17 | 144,654.1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1,827.91 | 105,083.03 |
| 房产税 | 729,957.55 | 692,776.23 |
| 土地使用税 | 57,864.38 | 57,864.38 |
| 教育费附加 | 272,995.22 | 222,462.58 |
| 印花税 | 138,184.73 | 102,193.55 |
| 合计 | 12,787,775.34 | 15,570,649.97 |
40、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34,881,471.73 | 994,590.83 |
| 合计 | 34,881,471.73 | 994,590.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提费用 | 1,981,565.33 | 959,256.74 |
| 押金及保证金 | 770.00 | 770.00 |
| 暂收待付款 | 12,536.40 | 34,564.09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2,886,600.00 | |
| 合计 | 34,881,471.73 | 994,590.83 |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1、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2、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44,540.00 | 11,715,000.00 |
| 合计 | 644,540.00 | 11,715,000.00 |
43、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1,415,206.06 | 906,210.08 |
| 合计 | 1,415,206.06 | 906,210.0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4、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信用借款 | 7,900,000.00 | 11,715,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44,540.00 | 11,715,000.00 |
| 合计 | 7,255,46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5、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7、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49、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50、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24,408,920.75 | 14,324,400.00 | 5,355,511.72 | 33,377,809.03 | |
| 合计 | 24,408,920.75 | 14,324,400.00 | 5,355,511.72 | 33,377,809.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2、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407,116,000.00 | 3,568,000.00 | 3,568,000 | 410,684,000.00 | |||
其他说明: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结合员工实际本次认购情况,公司最终向272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6.80万股,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356.80万元。
上述事项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德皓验字[2025]00000011号《验资报告》审验。
53、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4、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40,827,916.53 | 29,578,720.00 | 370,406,636.53 | |
| 其他资本公积 | 7,941,882.60 | 21,663,148.57 | 29,605,031.17 | |
| 合计 | 348,769,799.13 | 51,241,868.57 | 400,011,667.7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增加系公司于2025年3月收到27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3,146,72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568,000.00元,其余29,578,720.00元增加股本溢价。
(2)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①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按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本年摊销股份支付金额19,021,379.83元、相应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9,021,379.83元;②同时根据预计未来行权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已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部分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641,768.74元相应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55、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限制性股份支付 | 33,146,720.00 | 33,146,720.00 | ||
| 合计 | 33,146,720.00 | 33,146,72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3月,公司收到27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3,146,720.00元,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回购义务,新增库存股33,146,720.00元。
/
56、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075,574.87 | 23,075,574.87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075,574.87 | 23,075,574.87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138.09 | 1,848,024.16 | 1,848,024.16 | 1,788,886.07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9,138.09 | 1,848,024.16 | 1,848,024.16 | 1,788,886.07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3,016,436.78 | 1,848,024.16 | 1,848,024.16 | 24,864,460.94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
57、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8、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12,923,653.14 | 25,193,524.83 | - | 138,117,177.97 |
| 合计 | 112,923,653.14 | 25,193,524.83 | - | 138,117,177.9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59、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11,019,837.78 | 590,626,852.09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11,019,837.78 | 590,626,852.09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0,037,224.78 | 175,329,779.6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5,193,524.83 | 16,517,353.9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250,517,240.00 | 138,419,44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95,346,297.73 | 611,019,837.7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830,269,926.43 | 424,419,615.09 | 620,369,476.76 | 352,737,215.77 |
| 其他业务 | 252,871.81 | 107,203.60 | ||
| 合计 | 830,522,798.24 | 424,419,615.09 | 620,476,680.36 | 352,737,215.77 |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830,269,926.43 | 424,419,615.09 |
| 镜头 | 762,553,406.02 | 386,328,483.63 |
| 配件及其他 | 67,716,520.41 | 38,091,131.4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830,269,926.43 | 424,419,615.09 |
| 境内 | 204,229,137.86 | 110,061,831.21 |
| 境外 | 626,040,788.57 | 314,357,783.88 |
| 合计 | 830,269,926.43 | 424,419,615.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1、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07,946.78 | 2,159,694.05 |
| 教育费附加 | 2,185,750.24 | 1,736,141.98 |
| 房产税 | 1,527,758.19 | 1,528,480.72 |
| 土地使用税 | 156,412.96 | 156,412.96 |
| 车船使用税 | 1,500.00 | 1,800.00 |
| 印花税 | 532,257.42 | 400,826.32 |
| 其他 | ||
| 合计 | 7,211,625.59 | 5,983,356.03 |
62、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2,741,009.70 | 7,376,203.83 |
| 办公费 | 86,672.94 | 94,409.66 |
| 差旅费 | 1,034,156.63 | 1,100,252.43 |
| 广告宣传费 | 861,639.98 | 1,360,992.82 |
| 中介劳务费 | 1,970,283.66 | 1,063,314.87 |
| 保险费 | 987,979.48 | 738,894.99 |
/
| 业务招待费 | 150,397.78 | 131,934.15 |
| 折旧与摊销 | 47,201.89 | 4,471.70 |
| 其他 | 28,346.84 | 15,640.33 |
| 合计 | 17,907,688.90 | 11,886,114.78 |
63、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0,573,115.18 | 15,000,779.63 |
| 办公费 | 2,491,359.28 | 2,157,954.42 |
| 差旅费 | 197,920.38 | 174,674.71 |
| 中介劳务费 | 5,883,258.17 | 2,966,621.44 |
| 业务招待费 | 210,700.48 | 135,085.68 |
| 折旧与摊销 | 9,366,696.26 | 7,893,167.07 |
| 其他 | 1,303,296.71 | 1,236,096.91 |
| 合计 | 40,026,346.46 | 29,564,379.86 |
64、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8,621,458.10 | 19,412,358.33 |
| 材料费用 | 31,219,962.71 | 21,582,041.24 |
| 折旧与摊销 | 3,591,241.93 | 3,866,550.70 |
| 其他 | 1,650,503.72 | 1,499,769.21 |
| 合计 | 65,083,166.46 | 46,360,719.48 |
65、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528,571.32 | 1,193,426.46 |
| 减:利息收入 | 20,956,239.06 | 23,335,074.46 |
| 汇兑损益 | 10,010,164.45 | -9,869,188.15 |
| 银行手续费 | 261,003.87 | 225,584.92 |
| 合计 | -10,156,499.42 | -31,785,251.23 |
66、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10,102,254.37 | 8,147,248.54 |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 52,881.69 | 33,986.14 |
| 增值税加计抵减或减免 | 959,864.99 | 755,105.73 |
| 合计 | 11,115,001.05 | 8,936,340.41 |
/
67、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3,262.16 | -272,836.27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879,590.55 | 4,598,365.38 |
| 其他投资收益 | 6,989,296.57 | 7,778,223.69 |
| 合计 | 19,715,624.96 | 12,103,752.80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73,155.92 | 4,117,809.9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08,160.00 | |
| 合计 | -6,581,315.92 | 4,117,809.98 |
70、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07,514.86 | -1,200,252.76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9,272.74 | -7,536.09 |
| 合计 | -1,546,787.60 | -1,207,788.85 |
71、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531,297.09 | -29,954,843.53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113,901.57 | |
| 合计 | -11,645,198.66 | -29,954,843.53 |
72、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4,363.70 | |
| 合计 | 14,363.70 |
/
73、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其他 | 2,567,552.40 | 799,399.18 | 2,567,552.40 |
| 合计 | 2,567,552.40 | 799,399.18 | 2,567,552.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对外捐赠 | 15,000.00 | 15,000.00 | |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1,220,754.12 | 14,522.56 | 1,220,754.12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5,975.44 | 63,827.92 | 85,975.44 |
| 其他 | 65,208.65 | ||
| 合计 | 1,321,729.56 | 143,559.13 | 1,321,729.56 |
7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667,454.88 | 26,859,652.77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593,141.89 | -2,638,534.58 |
| 合计 | 38,260,596.77 | 24,221,118.1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298,348,365.53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4,752,254.83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45,528.31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365.38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2,989.32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10,520.91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095.99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8,021,296.36 |
| 所得税税率变化的影响 | -277,130.85 |
| 所得税费用 | 38,260,596.77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6、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
77、现金流量表项目
(3).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备用金及借款 | 93,213.60 | 161,075.22 |
| 利息收入 | 25,467,734.71 | 14,396,345.63 |
| 收到保证金 | 407,273.46 | 486,111.00 |
| 收到政府补助 | 19,071,142.65 | 12,674,474.80 |
| 其他 | 284,558.18 | 272,363.05 |
| 合计 | 45,323,922.60 | 27,990,369.7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备用金及借款 | 307,850.38 | 204,277.86 |
| 银行手续费 | 261,032.13 | 225,584.92 |
| 支付保证金 | 1,098,766.49 | 570,351.85 |
| 支付各项费用 | 14,698,151.39 | 13,178,068.81 |
| 其他 | 82,079.18 | 79,426.56 |
| 合计 | 16,447,879.57 | 14,257,710.00 |
(4).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投资保证金 | 500,000.00 | |
| 合计 | 500,000.00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投资保证金 | 500,000.00 | |
| 合计 | 500,000.00 |
(5).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票据贴现借款 | 54,065,142.14 | 60,810,323.43 |
| 合计 | 54,065,142.14 | 60,810,323.4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票据贴现借款 | 51,080,108.02 | 38,138,207.25 |
| 限制性股票回购 | 260,120.00 | |
| 合计 | 51,340,228.02 | 38,138,207.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22,987,157.05 | 73,665,142.14 | 14,699.39 | 70,397,290.46 | 26,269,708.12 | |
| 长期借款 | 11,715,000.00 | 8,000,000.00 | 11,815,000.00 | 7,900,000.00 | ||
| 合计 | 34,702,157.05 | 81,665,142.14 | 14,699.39 | 82,212,290.46 | 34,169,708.12 | |
(6).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7).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
7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60,087,768.76 | 176,160,138.34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645,198.66 | 29,954,843.53 |
| 信用减值损失 | 1,546,787.60 | 1,207,788.85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0,707,854.01 | 45,621,267.80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无形资产摊销 | 2,050,681.36 | 726,403.34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099,024.92 | 4,322,639.6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363.70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975.44 | 63,827.9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81,315.92 | -4,117,809.9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573,498.32 | -7,576,000.68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715,624.96 | -12,103,752.8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054,695.39 | -276,638.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006,068.54 | -1,866,088.1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240,284.33 | -15,749,541.38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600,344.48 | -25,433,348.25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357,838.44 | 39,039,628.38 |
| 其他 | 21,912,822.11 | 36,941.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029,521.22 | 230,010,298.85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58,904,135.07 | 477,537,360.09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77,537,360.09 | 331,687,911.25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8,633,225.02 | 145,849,448.8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358,904,135.07 | 477,537,360.09 |
| 其中:库存现金 | 126,600.30 | 101,148.95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58,769,614.15 | 477,411,368.5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920.62 | 24,842.60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8,904,135.07 | 477,537,360.09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高速ETC保证金 | 1,000.00 | 1,000.00 | 使用受限 |
| 投资保证金 | 500,000.00 | 使用受限 | |
| 诉讼冻结 | 66,352.00 | 使用受限 | |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3,572,659.87 | 9,065,103.77 | 不可随时支取 |
| 合计 | 3,640,011.87 | 9,566,103.7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8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335,940,732.26 | ||
| 其中:美元 | 47,238,940.92 | 7.0288 | 332,033,068.03 |
| 欧元 | 402,647.87 | 8.2355 | 3,316,006.53 |
| 林吉特 | 337,374.06 | 1.7319 | 584,308.80 |
| 韩元 | 660,000.00 | 0.0049 | 3,207.60 |
/
| 瑞典克朗 | 3,500.00 | 0.7617 | 2,665.95 |
| 英镑 | 99.82 | 9.4346 | 941.76 |
| 新台币 | 2,300.00 | 0.2231 | 513.13 |
| 加拿大元 | 4.00 | 5.1142 | 20.46 |
| 应收账款 | 91,143,316.20 | ||
| 其中:美元 | 12,875,216.56 | 7.0288 | 90,497,322.10 |
| 欧元 | 78,440.18 | 8.2355 | 645,994.10 |
| 其他应收款 | 218,859.01 | ||
| 其中:林吉特 | 126,367.00 | 1.7319 | 218,859.01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5,886,422.17 | ||
| 其中:美元 | 20,137,433.61 | 7.0288 | 141,541,993.37 |
| 港币 | 93,384,000.00 | 0.9032 | 84,344,428.80 |
| 应付账款 | 370,032.10 | ||
| 其中:美元 | 52,645.13 | 7.0288 | 370,032.10 |
| 其他应付款 | 40,103.88 | ||
| 其中:美元 | 787.20 | 7.0288 | 5,533.07 |
| 林吉特 | 19,960.84 | 1.7319 | 34,570.81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 EVETAR(MALAYSIA)SDN.BHD. | 马来西亚 | 林吉特 | 当地主要货币 |
81、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2、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
8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8,634,749.47 | 19,412,358.33 |
| 材料费用 | 31,219,962.71 | 21,582,041.24 |
| 折旧与摊销 | 3,591,241.93 | 3,866,550.70 |
| 其他 | 1,637,212.35 | 1,499,769.21 |
| 合计 | 65,083,166.46 | 46,360,719.48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5,083,166.46 | 46,360,719.48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3,000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512 | 厦门市 | 制造业 | 68.22 | 同一控制合并 | |
| EVETARUSA,INC. | 美国 | 美元10万元 | 美国 | 商贸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上饶市 | 13,000 | 上饶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 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厦门热谱光学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2,000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EVETAR(MALAYSIA)SDN.BHD. | 马来西亚 | 1MYR | 马来西亚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460,000.00 | 11,727,163.73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153,262.16 | -272,836.27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3,262.16 | -272,836.27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24,408,920.75 | 14,324,400.00 | 5,355,511.72 | 33,377,809.03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24,408,920.75 | 14,324,400.00 | 5,355,511.72 | 33,377,809.03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 | 4,746,742.65 | 4,214,474.80 |
| 与资产相关 | 5,355,511.72 | 3,932,773.74 |
| 合计 | 10,102,254.37 | 8,147,248.54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
/
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行业景气指数、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止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 应收账款 | 141,078,346.64 | 10,633,821.10 |
| 其他应收款 | 1,261,172.99 | 63,058.66 |
| 合计 | 142,339,519.63 | 10,696,879.76 |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44.19%,账期基本在3个月以内,信用风险较低。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和银行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2.17亿元。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金融负债的剩余到期日基本为1年以内。本公司可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现金余额充足,流动性风险较低。
(3)市场风险
①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签署远期外汇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1)本年度公司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情况如下:
| 远期外汇类别 | 签约金额 | 已交割 | 未交割 | 已交割合约收益 |
| 美元 | 11,640万美元 | 6,640万美元 | 5,000万美元 | 人民币463.78万元 |
/
(2)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 外币金融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32,033,068.03 | 3,907,664.23 | 335,940,732.26 |
| 应收账款 | 90,497,322.10 | 645,994.10 | 91,143,316.20 |
| 其他应收款 | 218,859.01 | 218,859.01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1,541,993.37 | 84,344,428.80 | 225,886,422.17 |
| 小计 | 564,072,383.50 | 89,116,946.14 | 653,189,329.64 |
| 外币金融负债: | |||
| 应付账款 | 370,032.10 | 370,032.10 | |
| 其他应付款 | 5,533.07 | 34,570.81 | 40,103.88 |
| 小计 | 375,565.17 | 34,570.81 | 410,135.98 |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5,636.97万元(2024年度约5,066.90万元)。
②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32,377.21 | 18,732,377.21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3,234,384.24 | 93,234,384.24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五)生物资产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03,243.30 | 303,243.30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1,966,761.45 | 303,243.30 | 112,270,004.75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08,160.00 | 1,208,160.00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208,160.00 | 1,208,160.00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或者报价的其他权益投资,如对被投资公司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但近期内被投资公司有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的,以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引入外部投资者的价格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经评估后认为报告期内所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期限较短,其公允价值根据本金确定;
/
(2)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或者报价的其他权益投资,如对被投资公司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公司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公司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年末以账面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投资控股 | 128.086 | 66.57 | 66.5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富宝、吴泓越两位自然人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上海理鑫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吴泓越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 吴德宝 | 个人间接持公司股份5%以上 |
| 吴宝珍 | 个人间接持公司股份5%以上 |
| 王雄鹰 | 个人间接持公司股份5%以上 |
| 厦门鼎顺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及关联人兼任董事的单位 |
| 厦门德蔚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及关联人兼任董事的单位 |
| 厦门鼎鸿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及关联人兼任董事的单位 |
| 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
| 厦门克莱蒙特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
| 厦门盛鼎数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人担任其董事 |
|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兼任董事的单位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理鑫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模组、控制板等 | 248,761.0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理鑫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镜头及配件 | 867,200.40 | 53,203.5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831,090.30 | 2,918,164.01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销售人员 | 817,000.00 | 8,145,490.00 | 13,000.00 | 129,610.00 | ||||
| 管理人员 | 776,500.00 | 7,741,705.00 | 35,000.00 | 348,950.00 | ||||
| 研发人员 | 1,426,000.00 | 14,217,220.00 | ||||||
| 生产人员 | 548,500.00 | 5,468,545.00 | 10,000.00 | 99,700.00 | ||||
| 合计 | 3,568,000.00 | 35,572,960.00 | 58,000.00 | 578,260.00 |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激励的人员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差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最终预计可解锁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解锁工具的数量一致。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重大差异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1,663,148.57 |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销售人员 | 4,429,422.78 | |
| 管理人员 | 4,085,095.75 | |
| 研发人员 | 7,856,165.27 | |
| 生产人员 | 2,966,721.57 | |
| 合计 | 19,337,405.37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23,379,500.0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23,379,500.00 |
根据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
为411,265,00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411,265,000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32,370,898.06 | 99,983,318.99 |
| 1年以内 | 132,370,898.06 | 99,983,318.99 |
| 1至2年 | 46,472.32 | 267,021.29 |
| 2至3年 | 267,021.29 | 375,779.47 |
| 3年以上 | 2,781,700.17 | 2,476,090.82 |
| 合计 | 135,466,091.84 | 103,102,210.57 |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94.56 | 4,894.56 | 100.00 | 4,894.56 | 4,894.56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5,461,197.28 | 100.00 | 6,428,332.19 | 4.75 | 129,032,865.09 | 103,097,316.01 | 100.00 | 4,889,994.90 | 4.74 | 98,207,321.11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28,566,643.75 | 94.91 | 6,428,332.19 | 5.00 | 122,138,311.56 | 97,799,898.00 | 94.86 | 4,889,994.90 | 5.00 | 92,909,903.10 |
| 关联方组合 | 6,894,553.53 | 5.09 | 6,894,553.53 | 5,297,418.01 | 5.14 | 5,297,418.01 | ||||
| 合计 | 135,466,091.84 | / | 6,433,226.75 | / | 129,032,865.09 | 103,102,210.57 | / | 4,894,889.46 | / | 98,207,321.11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单位一 | 4,894.56 | 4,894.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4,894.56 | 4,894.5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28,566,643.75 | 6,428,332.19 | 5.00 |
| 1-2年 | |||
| 2-3年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128,566,643.75 | 6,428,332.19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894.56 | 4,894.5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889,994.90 | 1,538,337.29 | 6,428,332.19 | |||
| 其中:账龄组合 | 4,889,994.90 | 1,538,337.29 | 6,428,332.19 | |||
| 合计 | 4,894,889.46 | 1,538,337.29 | 6,433,226.7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单位一 | 15,190,466.84 | 15,190,466.84 | 11.21 | 759,523.33 | |
| 单位二 | 14,157,389.30 | 14,157,389.30 | 10.45 | 707,869.46 | |
| 单位三 | 13,709,679.50 | 13,709,679.50 | 10.12 | 685,483.98 | |
| 单位四 | 11,405,554.93 | 11,405,554.93 | 8.42 | 570,277.75 | |
| 单位五 | 7,866,365.87 | 7,866,365.87 | 5.82 | 393,318.29 | |
| 合计 | 62,329,456.44 | 62,329,456.44 | 46.02 | 3,116,472.8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905,751.94 | 4,852,536.82 |
| 合计 | 905,751.94 | 4,852,536.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953,423.10 | 4,871,091.39 |
| 1年以内 | 953,423.10 | 4,871,091.39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953,423.10 | 4,871,091.39 |
/
(13).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代垫及暂付款项 | 360,865.99 | 27,915.18 |
| 押金及保证金 | 395,624.60 | 110,327.46 |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196,932.51 | 232,848.75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4,500,000.00 | |
| 合计 | 953,423.10 | 4,871,091.39 |
(14).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8,554.57 | 18,554.57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29,116.59 | 29,116.59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47,671.16 | 47,671.1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8,554.57 | 29,116.59 | 47,671.16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8,554.57 | 29,116.59 | 47,671.16 | |||
| 内部往来组合 | ||||||
| 合计 | 18,554.57 | 29,116.59 | 47,671.16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6).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厦门海关 | 393,624.60 | 41.29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9,681.24 |
| 阿美特克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 356,975.11 | 37.44 | 代垫及暂付款项 | 1年以内 | 17,848.76 |
| 陈玉钗 | 183,000.00 | 19.19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9,150.00 |
| 潘梦丽 | 5,000.00 | 0.52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250.00 |
| 代扣代缴社保费 | 3,890.88 | 0.41 | 代垫及暂付款项 | 1年以内 | 194.54 |
| 合计 | 942,490.59 | 98.85 | / | / | 47,124.54 |
(18).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216,994,317.52 | 660,670.00 | 216,333,647.52 | 183,077,556.81 | 183,077,556.81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573,901.57 | 1,113,901.57 | 10,460,000.00 | 11,727,163.73 | 11,727,163.73 | |
| 合计 | 228,568,219.09 | 1,774,571.57 | 226,793,647.52 | 194,804,720.54 | 194,804,720.54 |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8,983,540.00 | 815,366.37 | 29,798,906.37 | |||||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7,997,908.00 | 1,167,957.25 | 9,165,865.25 | |||||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 | 1,684,648.85 | 678,390.89 | 2,363,039.74 | |||||
| EVETARUSA,INC. | 660,670.00 | 660,670.00 | 660,670.00 | |||||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130,475,710.00 | 22,036.93 | 130,497,746.93 | |||||
| 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 EVETAR(MALAYSIA)SDN.BHD. | 5,275,079.96 | 27,218,750.77 | 32,493,830.73 | |||||
| 厦门热谱光学有限公司 | 4,014,258.50 | 4,014,258.50 | ||||||
| 合计 | 183,077,556.81 | 33,916,760.71 | 660,670.00 | 216,333,647.52 | 660,670.00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上海理鑫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11,727,163.73 | -153,262.16 | 1,113,901.57 | 10,460,000.00 | 1,113,901.57 | ||||||
| 小计 | 11,727,163.73 | -153,262.16 | 1,113,901.57 | 10,460,000.00 | 1,113,901.57 | ||||||
| 合计 | 11,727,163.73 | -153,262.16 | 1,113,901.57 | 10,460,000.00 | 1,113,901.57 |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807,458,705.50 | 425,075,760.14 | 594,591,747.32 | 347,136,787.99 |
| 其他业务 | 250,364.71 | 107,203.60 | ||
| 合计 | 807,709,070.21 | 425,075,760.14 | 594,698,950.92 | 347,136,787.9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807,458,705.50 | 425,075,760.14 |
| 镜头 | 769,751,845.00 | 406,516,781.70 |
| 配件及其他 | 37,706,860.50 | 18,558,978.4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807,458,705.50 | 425,075,760.14 |
| 境内 | 183,275,920.96 | 97,482,927.29 |
| 境外 | 624,182,784.54 | 327,592,832.85 |
| 合计 | 807,458,705.50 | 425,075,760.1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3,262.16 | -272,836.27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592,114.50 | 4,363,431.21 |
| 其他投资收益 | 6,989,296.57 | 7,778,223.69 |
| 合计 | 19,428,148.91 | 11,868,818.63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611.7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102,254.3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298,274.63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31,798.2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75,082.9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8,121.24 | |
| 合计 | 14,807,511.3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89 | 0.6387 | 0.63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93 | 0.6024 | 0.600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吴富宝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4月13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