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孔晓燕,作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通线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孔晓燕女士: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学士、首都经贸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具备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中国执业律师。现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73)独立董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56)独立董事(2025年5月届满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曾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共计出席4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参会率为100%。在审议各项议案时,本人始终恪守独立、审慎原则,通过提前查阅会议材料、深入分析议案内容、全面评估相关影响,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职,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情况 |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 孔晓燕 | 8 | 8 | 0 | 4 | 4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华通线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
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至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和充分研究,依托自身在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深入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独立、审慎地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三)独立董事个人履职聚焦重点
本人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围绕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制度的修订、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定期报告等开展持续关注与审慎核查。
履职过程中,本人通过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日常沟通、定期参与内部审计事项专项会议,深入理解业务实质,并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跟踪。在此基础上,本人注重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推动公司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四)独立董事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工作,以线上形式观看了“2024年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及“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实时听取了投资者的关注重点及管理层的回应,并定期查阅公司上证E互动问答,了解投资者的关注重点。在此基础上,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经验与实践认知,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针对性建议,致力于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更高效、透明的良性互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六)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实地调研公司,参加专项培训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情况,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同时,通过电话等多种形式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与经营动态,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事以及专项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本人在履职中与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公平知情权。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董事履职保障机制。本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响应,对关注事项予以充分落实与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与有力支持。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制度的修订
根据各种监管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章程以及各制度的修订进行了深入的了解。本人在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的章程修订以
及制度修订流程均符合规定,修订内容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最新的监管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梳理,修改了部分不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现状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同时,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能够较好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障。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等进行了持续跟进,并按照上市监管要求对公司拟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进行了仔细审阅,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避免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违规或泄露信息的行为。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了积极、高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谨致谢意。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原则,审慎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决策,勤勉尽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履职准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孔晓燕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