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2300256号
目 录
| 起始页码 | |
| 鉴证报告 | |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 |
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
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2300256号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中钢洛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钢洛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钢洛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第2页共2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钢洛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秦晋臣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宋德栩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27日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7号),公司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8,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6,040,094.3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2,459,905.66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2年5月31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368,324.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091,581.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到账金额为1,072,459,905.66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42,313,339.06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38,500,000.00 |
| 减:承销费(不含税) | 66,040,094.34 |
|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1,072,459,905.66 |
| 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10,423,966.16 |
| 项目 | 金额(元) |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7,944,358.51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87,849,833.87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支出 | 265,555,913.97 |
| 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累计净额 | 41,627,505.9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742,313,339.05 |
| 其中:账户活期金额 | 122,313,339.05 |
| 购买的未到期的大额存单 | 620,000,000.00 |
注:上表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之和与“(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的差异,由实际缴纳印花税的尾差引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路支行(原名称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凯旋东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安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钢洛耐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及1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余额742,313,339.05元,其中账户活期金额122,313,339.05元,存储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账户状态 | 备注 |
| 1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 | 1705020429200886656 | 55,417,383.98 | 使用中 | 购买大额存单1亿元 |
| 2 |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路支行 | 99017533631 | 13,592,316.69 | 使用中 | |
| 3 |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凯旋东路支行 | 463050100100089488 | 121.83 | 使用中 | |
| 4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安路支行 | 259880772412 | 20,544,309.79 | 使用中 | 购买大额存单0.5亿元 |
| 5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13210078801700002795 | 32,599,606.55 | 使用中 | 购买大额存单4.5亿元 |
| 6 |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 | 463030100100094043 | 159,600.21 | 使用中 | 购买大额存单0.2亿元 |
| 合计 | 122,313,339.0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794,192.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833.8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44,358.5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人民币95,794,192.38元置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包含本数)。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
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 7 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包含本数)。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存放银行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起始时间 | 产品到期日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获得收益(万元) |
| 中国银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5/2/24 | 2025/5/25 | 5000.00 | 14.42 |
| 浦发银行 | 大额存单 | 45000.00 | 2025/4/11 | 2025/7/11 | 45000.00 | 151.88 |
| 工商银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 | 2025/4/18 | 2025/7/18 | 10000.00 | 28.83 |
| 中国银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5/5/30 | 2025/6/30 | 5000.00 | 3.75 |
| 浦发银行 | 大额存单 | 45000.00 | 2025/7/18 | 2026/1/18 | 45000.00 | 292.50 |
| 工商银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 | 2025/8/18 | 2026/2/18 | 10000.00 | 55.10 |
| 中国银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5/9/8 | 2026/3/8 | 5000.00 | 27.58 |
| 兴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2000.00 | 2025/9/1 | 2026/3/1 | 2000.00 | 13.00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终止后,共有节余募集资金259,713,732.50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原银行、兴业银行 | 99017533631、463030100100094043 | 33,751,916.90 |
| 2 | 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 | 兴业银行 | 463050100100089488 | 121.83 |
| 3 | 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 | 1705020429200886656 | 155,417,383.98 |
| 4 | 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 | 中国银行 | 259880772412 | 70,544,309.79 |
| 合 计 | 259,713,732.50 |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终止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的两个子项目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与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以及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