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600788 *ST达曼 更新日期:2012-03-05◇
★本栏包括【1.最新提醒】【2.最新报道】【3.最新异动】【4.最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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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10-12-31|09-12-31|08-12-31|07-12-31|07-06-30|
|每股收益(元) | -0.0280| -0.0490| -0.0080| -0.2600| -0.0040|
|每股净资产(元) | -3.9300| -3.9000| -3.8500| -3.8400| -3.5900|
|净资产收益率(%) | 0.7164| 1.2647| 0.2164| 6.8227| 0.1068|
|总股本(亿股) | 2.8664| 2.8664| 2.8664| 2.8664| 2.8664|
|实际流通A股(亿股) | --| --| --| --| --|
|限售流通A股(亿股) | --| --| --| --| --|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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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01-01 |
|★最新新闻: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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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
|【分红】2010年度 |
|【分红】2009年度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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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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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每股资本公积:2.92 |
|2010-12-31每股未分利润:-8.15 净利润(万元):-806.57 同比增:4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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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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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年度 | 三季 | 中期 | 一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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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 -0.02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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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0.04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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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 -0.00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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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0.2600| --| -0.0040| -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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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0.1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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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2.最新报道】
【3.最新异动】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11.01.12【类别】诉讼仲裁
【简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原告本公司及西安达尔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担保纠纷案出具(2010)陕执恢第21-8执行裁定书,岳池县人民政府按照《执
行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向原告支付款项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
广法民初字第8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债务终结;如如期履行和解协议,该院将
强制执行。
【公告日期】2010-05-10【类别】资产交易
【简介】我公司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陕执一民字第55-24号)
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称:“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
院(2008)西民三初字第34号民事裁定书,执行的西安秦骊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与被执行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借款担保追偿纠
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额为欠款2284.160323元万元。执行中,本院先后为申请
执行人西安秦骊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回473.309703万元,将位于蓝田县白马
坡冶炼厂的废旧设备以物抵债29.261768万元,将被执行人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
购买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68号国际花园内,编号分别为C2(161号)、F6(
179-1号)的两套别墅房产按评估价值202.83万元和493.50万元以物抵债696.33万
元,将被执行人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持有的‘达尔曼’4870万股社会法人股以3
万元人民币的对价转让抵债,申请执行人西安秦骊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实现债
权为欠款1201.901471万元。未实现债权为欠款1082.258852万元。
【公告日期】2009-05-15【类别】资产交易
【简介】我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陕执一字第5
5-15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称:“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西安市中
级人民法院(2008)西民三初字第34号民事裁定书,在执行申请人执行人西安秦骊
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翠宝首饰集
团公司借款担保追偿纠纷一案中,对案件诉讼过程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
)西民三初字第34号民事裁定书保全查封的被执行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位于西安市蓝田县白马坡的面积为33380.1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蓝国
用(1999)0002612]和地上建筑物(房权证蓝字第089号)的财产,经评估后进行了
拍卖,买受人陕西永茂和置业有限公司以307万元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