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796 贝斯美 更新日期:2026-03-26◇ ★本栏包括【1.最新提醒】【2.最新报道】【3.最新异动】【4.最新运作】 【1.最新简要】 ★2025年年报将于2026年04月22日披露 ┌─────────┬────┬────┬────┬────┬────┐ |★最新主要指标★ |25-09-30|25-06-30|25-03-31|24-12-31|24-09-30| |每股收益(元) | 0.0900| 0.1000| 0.0700| -0.0900| 0.0100| |每股净资产(元) | 4.7628| 4.7777| 4.8009| 4.7294| 4.8547| |净资产收益率(%) | 1.8100| 2.0200| 1.5100| -1.9700| 0.1400| |总股本(亿股) | 3.6114| 3.6114| 3.6114| 3.6114| 3.6114| |实际流通A股(亿股) | 3.6114| 3.6114| 3.6114| 3.6114| 3.6114| |限售流通A股(亿股) | --| --| --| --| --| ├─────────┴────┴────┴────┴────┴────┤ |★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 |【分红】2025年半年度 | |【分红】2024年度 | |【分红】2024年半年度 | |【增发】2021年拟非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634.5000万股(预案) | |【增发】2022年(实施) | ├──────────────────────────────────┤ |★特别提醒: | |★2025年年报将于2026年04月22日披露 | ├──────────────────────────────────┤ |2025-09-30每股资本公积:2.60 主营收入(万元):111031.33 同比增:14.29% | |2025-09-30每股未分利润:1.19 净利润(万元):3116.67 同比增:1257.94%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 年度 | 年度 | 三季 | 中期 | 一季 | ├──────┼──────┼──────┼──────┼──────┤ |2025 | --| 0.0900| 0.1000| 0.0700| ├──────┼──────┼──────┼──────┼──────┤ |2024 | -0.0900| 0.0100| 0.0500| 0.0600| ├──────┼──────┼──────┼──────┼──────┤ |2023 | 0.2400| 0.2200| 0.2200| 0.1400| ├──────┼──────┼──────┼──────┼──────┤ |2022 | 0.7900| 0.6000| 0.4000| 0.2600| ├──────┼──────┼──────┼──────┼──────┤ |2021 | 0.4700| 0.3600| 0.3100| 0.2000| └──────┴──────┴──────┴──────┴──────┘ 【2.最新报道】 【2026-03-17】贝斯美实控人陈峰拟被罚 子公司年初另涉污染环境罪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7日讯 贝斯美(300796.SZ)昨晚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贝斯美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因涉 嫌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峰进行立案。 陈峰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 6]2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陈峰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截至2024年8月29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八十三 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 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与贝斯美控股股东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 苏熙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熙华青禾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熠洋尚源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陈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贝斯美股份106,062,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37%。2024年8月30日,陈峰 以本人借入资金通过吴继铭、钟军海的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买入贝斯美股份 10,83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上述交易完成后,陈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贝斯美股份116,895,539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32.37%,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陈峰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陈峰 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五条 第一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二、陈峰隐瞒其持股信息变动情况 陈峰隐瞒其持股信息变动情况,导致贝斯美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 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陈峰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证券法》第 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监管局拟决定: 一、针对陈峰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一款的规定:对陈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针对陈峰隐瞒其持股信息变动情况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陈峰处以30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陈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 罚款。 贝斯美财报显示,陈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贝斯美2026年1月8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的公告》。公告显 示,近日,贝斯美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化工”)收 到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涟检刑诉〔2025〕327号)。检察 机关认为,被告人环保部员工关吉标干扰排污自动监测设施,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 真,被告单位永安化工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检 察机关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永安化工及涉案人员具有明确的从轻、从宽处 罚情节,同时建议可以从轻、从宽处理。相关案件已向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提起 公诉。 贝斯美于2019年11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30,300,000股,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14.25元/股。贝斯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邱勇、汪家胜。 贝斯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1,7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392,977,600.00元。2019年10月14日,贝斯美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9,297.76万元,用于“加氢系列、二甲 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营销 网络扩建项目”。 贝斯美本次发行费用总计38,797,400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23,903,400元。 2022年5月13日,贝斯美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显示,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85.20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为7,647,321.38元(不含 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52,663.82元。截至2022年4月19日,参与本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中泰证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账户。20 22年4月2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资 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19号),根据该报告,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贝斯美本次发行的全部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 399,999,985.20元。 经计算,上述两次募资合计8.32亿元。 【3.最新异动】 ┌──────┬───────────┬───────┬───────┐ | 异动时间 | 2019-12-17 | 成交量(万股) | 960.824 | ├──────┼───────────┼───────┼───────┤ | 异动类型 | 日换手率达20% |成交金额(万元)| 25802.063 |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证| 5415312.00| 0.00| |券营业部 | |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证券营业| 2629556.00| 2633400.00| |部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2581776.00| 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2471767.00| 293907.0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中路证券| 2285201.00| 16149.00| |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 1619351.00| 2698791.00| |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 37682.00| 3115829.00|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大路证券营| 0.00| 4900087.00| |业部 | | |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昌江滨西路证券| 0.00| 3321054.00| |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天行大街| 0.00| 3216150.00| |证券营业部 | | | └──────────────────┴───────┴───────┘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25-07-14【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绍兴贝斯美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贝斯美) 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铜陵分行)申请3000万 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3个月(最终的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 批为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和母公司绍兴贝斯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 担保的金额与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告日期】2025-04-19【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润衍科技有限公司,GOLDENKEY AGRIBUSINES S COMPANY LIMITED发生正戊烯销售,农药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79 9.65万元。 【公告日期】2025-04-19【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关联方安徽 润衍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正戊烯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向GOLDENKEY AGRIBUSINESS COMPANY LIMITED销售农药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