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道☆ ◇300260 新莱应材 更新日期:2014-08-06◇ 【2011-11-22】 刊登聘任高管公告 新莱应材第二届董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莱应材第二届董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29,349,741.2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其中:电子洁净应用材料生产项目以自筹资金投资18,651,897.89元;生物 医药应用材料生产项目以自筹资金投资9,372,657.47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自筹 资金投资1,325,185.88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丰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了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产品分类管理,购买了位于昆山市陆家镇环铁路 18号的土地和厂房。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登记注册的公司住所只能 有一个,在住所之外设立的经营场所应按分公司进行登记。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 在昆山市陆家镇环铁路18号设立合丰分公司。 三、选举李水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四、聘任李水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五、聘任郭红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聘任申安韵女士、郭红飞女士、李鸿庆先生、翁鹏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申安韵女士为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施海霞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八、聘任张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九、选举高慧珠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2011-11-08】 刊登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莱应材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莱应材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 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1-11-0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莱应材召开股东大会。 【2011-10-21】 刊登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公告 新莱应材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6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以超募资金购买其位于昆山市陆家镇环铁路18号的土地和厂房价格为2, 000万元,在购买后,公司将对房产建筑物进行装修和适应性改造,以适合生产需 要,改造费用计300万元,合计2,300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解聘天健正信会计师 事务所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时间为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李水波先生、申安韵女士、陈有清先生、张海龙先生、杨瑞龙先生、朱慈 蕴女士、卢侠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海龙先生、杨瑞龙先 生、朱慈蕴女士、卢侠巍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高慧珠、姚兴珍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职工代表选举崇加兴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上市,昆山市政 府、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山市上市办给予800万元人民币奖励。 根据昆山市政府和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昆政发(2007)45号《关于 鼓励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昆山市政府和昆山市财政局下发:昆财办复(20 11)37号《关于对部分拟上市企业兑现2009年和2010年上市扶持资金的请示》,昆 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11年03月16日收 到政府补助合计3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专项资金补贴100万元,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 奖励100万元,取得上市申报材料受理函奖励100万元)。 根据昆山市上市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兑现上市扶持政策的请示》(【2011】昆字387号、昆上办【2 011】8号),拨付公司专项资金补贴200万元,上市奖励300万公司成功上市后予兑 现,于2011年10月08日收到政府补贴200万元。 该项政府补贴占公司2011年1-9月未经审计净利润的18.18%,目前累计已收到5 00万,尚有300万元将于2011年12月31日入账。 11月7日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1、召开时间:2011年11月7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日 6、登记时间:2011年11月3日、4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7、审议事项:《关于变更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1-10-20】 公布2011年第三季报 新莱应材公布2011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842元,稀释每股收益0.842元,每 股净资产9.26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7.0689%,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8.62%;营业收 入246672356.3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3652082.6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39402082.6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17519067.78元。 【2011-09-24】 刊登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公告 新莱应材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莱应材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9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1、《关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1,737.89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按照现有利率,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约31.21万元,由此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长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09-06】 网上定价发行的无限售流通股今日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的无限售流通股今日上市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年9月6日 (三)股票简称:新莱应材 (四)股票代码:300260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70万股 (六)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340万股 (七)上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八)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九)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和申安韵夫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期间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股东李柏桦及李柏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期间届满后,如李水波或申安韵仍在发行人任职, 则在其任职期间,本人每年所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25%;如李水波或申安韵从发行人离职,则自其离职半年内,本人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股东萨摩亚NEW PROSPECT INTERNATIONAL LTD.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股东富兰德林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及昆山市罗德咨询有限公司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公司间接股东MOCHIZUKI ABIN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期间届满后,如申安韵仍在发行人任职,则在其任职期间, 本人每年所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申 安韵从发行人离职,则自其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公司间接股东翁鹏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上述期间届满后,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变动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相 关规定。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330万股自本次社会公众股 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一)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34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十四)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08元/股(按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值加 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五)发行后每股收益:0.58元/股(按201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011-09-05】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9月6日在创业板上市公告 新莱应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9月6日在创业板上市公告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年9月6日 (三)股票简称:新莱应材 (四)股票代码:300260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70万股 (六)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340万股 (七)上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八)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九)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和申安韵夫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期间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股东李柏桦及李柏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期间届满后,如李水波或申安韵仍在发行人任职, 则在其任职期间,本人每年所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25%;如李水波或申安韵从发行人离职,则自其离职半年内,本人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股东萨摩亚NEW PROSPECT INTERNATIONAL LTD.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股东富兰德林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及昆山市罗德咨询有限公司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公司间接股东MOCHIZUKI ABIN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期间届满后,如申安韵仍在发行人任职,则在其任职期间, 本人每年所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申 安韵从发行人离职,则自其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公司间接股东翁鹏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上述期间届满后,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变动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相 关规定。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330万股自本次社会公众股 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一)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34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十四)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08元/股(按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值加 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五)发行后每股收益:0.58元/股(按201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011-08-26】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新莱应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3”位数:808 308 117 末“4”位数:2766 7766 0100 末“5”位数:75179 00179 25179 50179 末“6”位数:718603 843603 968603 093603 218603 343603 468603 593603 末“7”位数:6666341 2645188 5121202 7763477 1389173 4091705 3292978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2011-08-25】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 结果公告 新莱应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 告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415,741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001,118,500 股,配号总数为8,002,237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080 02237。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3349063518%,认购倍数为299倍。 首发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股票配售对 象共有93家,该93家股票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资 金,有效申购资金为573,804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21,252万股。 本次共配号322个,起始号码为001,截止号码为322。本次网下发行共计摇出5 个号码,中签号码为:077;177;277;075;167。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30万股,获配的配售对象家数为4家 ,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55279503%,有效申购倍数为64.40倍,最终向股票 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330万股。 【2011-08-23】 (新莱应材)今日上网定价发行 (新莱应材)今日上网定价发行 1、申购代码:300260 2、申购简称:新莱应材 3、发行价格:27.0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6.6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 按本次发行1,67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 量之和为21,252.00万股,认购倍数为64.40倍。 4、发行数量:1,670万股 5、网上发行数量:1,34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24% 6、网下配售数量:33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19.76% 7、网上申购时间:2011年8月23日 9:30-11:30、13:00-15:00 8、网下配售时间:2011年8月23日 9:30-15:00 9、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 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3,000股。 【2011-08-22】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1,670万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新莱应材首次公开发行1,670万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申购代码:300260 2、申购简称:新莱应材 3、发行价格:27.0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6.6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 按本次发行1,67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 量之和为21,252.00万股,认购倍数为64.40倍。 4、发行数量:1,670万股 5、网上发行数量:1,34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24% 6、网下配售数量:33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19.76% 7、网上申购时间:2011年8月23日 9:30-11:30、13:00-15:00 8、网下配售时间:2011年8月23日 9:30-15:00 9、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 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3,000股。 【2011-08-19】 刊登8月22日举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新莱应材8月22日举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1、网上路演时间:2011年8月22日(周一)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http://rsc.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