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300875 捷强装备 更新日期:2025-04-1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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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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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Tianjin Jieqiang Equipments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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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证券代码|3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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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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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国防军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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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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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潘淇靖                |总 经 理|潘淇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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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刘群                  |独立董事|方吉祥,易宏,何锦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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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22-86878696        |传    真|86-22-86878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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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tjjqzb.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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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jqzb@tjjqzb.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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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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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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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
|        |机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
|        |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
|        |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
|        |销售;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
|        |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安防设备|
|        |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紧急救援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        |环保咨询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
|        |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
|        |空调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
|        |;服装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
|        |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
|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
|        |(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
|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通信设备销售;虚拟现|
|        |实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工业自|
|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
|        |和电感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
|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用设备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电|
|        |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
|        |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液压|
|        |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辐射监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专业|
|        |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
|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通用设|
|        |备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专用化学品制造;金属切削加|
|        |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喷涂加工;检验检测服务;再生资源回|
|        |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汽车销售;食品销售;软件|
|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
|        |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
|        |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
|        |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        |;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        |工产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
|        |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终端计量|
|        |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计量技术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
|        |品零售;专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
|        |不含特种设备);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
|        |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太赫兹检测技|
|        |术研发;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
|        |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
|        |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
|        |工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
|        |;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防工 |
|        |程防护设备制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第二类|
|        |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特|
|        |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
|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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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核生化安全装备及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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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捷强有限的设立情况                            |
|        |捷强有限成立于2005年11月1日,由北京捷强以实用新型专利出 |
|        |资240万元、钟王军以货币出资44.4万元、马雪峰以货币出资6万|
|        |元、匡小平以货币出资6万元、王辉以货币出资3.6万元共同设立|
|        |,设立时注册资本300万元。上述出资中,北京捷强用以出资的 |
|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电源车”经天津丽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出具的丽达会评字[2005]第115号《北京捷强动力科技发展有限 |
|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                              |
|        |2005年10月24日,天津诚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诚会验|
|        |字[2005]KN23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10月19日 |
|        |,捷强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万元。     |
|        |2005年11月1日,捷强有限取得天津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20|
|        |19115017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
|        |  1、捷强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北京捷强的基本情况           |
|        |(1)北京捷强的历史沿革:北京捷强于2002年4月由潘峰、钟王|
|        |军和王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其中,潘峰以货|
|        |币出资24万元(持股比例80%),钟王军以货币出资4.2万元(持|
|        |股比例14%),王辉以货币出资1.8万元(持股比例6%)。2005年|
|        |10月,潘峰将其所持北京捷强3万元(持股比例10%)出资转让给|
|        |马雪峰,将3万元(持股比例10%)出资转让给匡小平。        |
|        |(2)北京捷强自2002年设立至2007年注销前,主营业务一直为 |
|        |液压发电机组的研发工作,但尚未形成对外销售的产品,亦未对|
|        |外取得营业收入;除用于向捷强有限出资的专利技术外,公司账|
|        |面无其他主要资产;北京捷强的员工包括潘峰、马雪峰、王辉,|
|        |均为公司股东。                                          |
|        |(3)2005年10月,北京捷强已将届时的研发成果通过专利出资 |
|        |的方式投入捷强有限,北京的宏观政策也不再鼓励和支持经营生|
|        |产制造业务,天津有制造业基础,具备相关科研院所和人才资源|
|        |,因此,捷强有限成立后北京捷强已经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北|
|        |京捷强的全部员工(包括潘峰、马雪峰、王辉)均于2006年将劳|
|        |动关系转移至捷强有限,北京捷强的相关研发工作亦相应停止;|
|        |北京捷强将其持有的捷强有限全部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其上层股|
|        |东,由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股,资产、债权债务都逐步清理完毕|
|        |,因此,北京捷强注销当时不涉及人员、主要资产及债权债务处|
|        |置的情形。                                              |
|        |2007年8月20日,北京捷强的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同意成立清 |
|        |算组(成员为潘峰、马雪峰、钟王军)并注销北京捷强。      |
|        |2007年11月12日,北京捷强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经过清算小组|
|        |的清算,该报告载明清算结果如下:                        |
|        |1、北京捷强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债权为0,债务为0,所有者 |
|        |权益为258.17元;                                        |
|        |  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                       |
|        |  3、公司已于2007年9月10日在北京晨报上发布注销公告。  |
|        |同日,北京捷强的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清算报告,同|
|        |意所有者权益为258.17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确认今后发生债|
|        |权债务纠纷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
|        |2007年12月5日,北京捷强完成了工商注销手续,注销程序合法 |
|        |合规。                                                  |
|        |2、北京捷强向捷强有限出资的专利技术构成、技术来源、作价 |
|        |依据、技术出资履行的法律程序及纳税情况                  |
|        |  (1)技术构成                                       |
|        |北京捷强用于出资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电源车”的核心技术为|
|        |:车载液压动力发电系统,集成液压动力系统比例控制技术、液|
|        |压动力系统设计技术、柴油发动机电子控制技术、传感器技术等|
|        |多种技术为一体,从技术上解决了部队特种车的用电问题。    |
|        |(2)技术来源该专利技术一部分来源于北京捷强自设立以来持 |
|        |续开展的液压发电机组的研发工作,另一部分来源于北京捷强和|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的产品委托研制合同,该合同明确|
|        |约定,研制完成的产品、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申请权|
|        |)均归属北京捷强。                                      |
|        |  (3)作价依据                                       |
|        |2005年10月24日,北京捷强、钟王军、王辉、马雪峰、匡小平签|
|        |署《公司章程》,将北京捷强用于出资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电|
|        |源车”作价为240万元,其作价依据为:根据天津丽达有限责任 |
|        |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9月26日出具的丽达会评字[2005]第115号|
|        |《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捷强用于出资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
|        |电源车”在评估基准日2005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262万元。作价|
|        |系参考该评估值确定。                                    |
|        |  (4)技术出资履行的法律程序                         |
|        |北京捷强已就其以技术作价出资设立“天津捷强动力科技发展有|
|        |限公司”履行了相应的资产评估、验资及工商变更的法律程序:|
|        |2005年10月24日,北京捷强、钟王军、王辉、马雪峰、匡小平签|
|        |署《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天津捷强动力科技发展有限公|
|        |司”。根据该章程规定,捷强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300万元,其 |
|        |中北京捷强以技术出资240万元,持有80%的股权;钟王军以货币|
|        |出资44.4万元,持有14.8%的股权;马雪峰以货币出资6万元,持|
|        |有2%的股权;匡小平以货币出资6万元,持有2%的股权;王辉以 |
|        |货币出资3.6万元,持有1.2%的股权。                       |
|        |根据天津丽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9月26日出具的丽 |
|        |达会评字[2005]第1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捷强用于出 |
|        |资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电源车”在评估基准日2005年6月30日 |
|        |的评估值为262万元。                                     |
|        |2005年10月24日,天津诚泰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诚|
|        |会验字[2005]KN23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5年10月19日 |
|        |,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万元,其中钟王 |
|        |军货币出资44.4万元、马雪峰货币出资6万元、匡小平货币出资6|
|        |万元、王辉货币出资3.6万元已分别于2005年10月19日缴存入捷 |
|        |强有限(筹)在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海关大楼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
|        |时账户;北京捷强以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出资,评估价值262万元 |
|        |,经全体股东确认作价240万元作为出资。经核查,上述实用新 |
|        |型专利“一种电源车”已于2006年5月13日过户至捷强有限。   |
|        |  (5)纳税情况                                       |
|        |根据北京捷强2005年技术出资当时适用的《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
|        |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国税发118号文件,2011年1|
|        |月4日废止),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所得税处理的相 |
|        |关规定如下:                                            |
|        |  “三、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税处理        |
|        |(一)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
|        |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
|        |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
|        |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法规计|
|        |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
|        |(二)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
|        |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
|        |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 |
|        |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
|        |由于北京捷强未就前述技术出资向税务机关申请递延缴纳所得税|
|        |,因此,按照2000年国税发1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出资应 |
|        |视同“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2005年度缴纳相应|
|        |企业所得税。                                            |
|        |根据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销售有关非货币资产的所得额应为按|
|        |照公允价值进行销售的销售额扣减计税基础后的余额,根据北京|
|        |捷强控股股东潘峰的确认,该专利技术的评估值主要是依据形成|
|        |该专利的成本确定的,因此并不应存在纳税义务,但由于时间久|
|        |远,当时形成该专利的计税成本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已经遗失,无|
|        |法排除存在纳税义务的可能。鉴于北京捷强并未申报并交纳相应|
|        |企业所得税,相应的税务风险确实可能存在,但基于以下事实,|
|        |即使存在相关风险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实质性不利|
|        |影响:                                                  |
|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 |
|        |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 |
|        |)的规定,北京捷强的纳税义务已过税收征管追溯期,且北京捷|
|        |强已于2007年完成注销,北京捷强因前述无形资产出资事宜被税|
|        |务机关追缴税款的风险较低;                              |
|        |(2)北京捷强注销前的控股股东潘峰已出具承诺函,如北京捷 |
|        |强因前述无形资产出资事宜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潘峰将以连|
|        |带责任方式,无条件承担全部费用;                        |
|        |(3)前述技术出资的纳税义务人是北京捷强而非发行人,发行 |
|        |人依法亦不存在任何代扣代缴义务;因此,北京捷强未就前述技|
|        |术出资缴纳相应企业所得税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造成实|
|        |质不利影响。                                            |
|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北京捷强之间在其他资产和业务上的承 |
|        |继关系,北京捷强历史沿革变动及其向发行人出资不存在违法行|
|        |为、争议或潜在纠纷                                      |
|        |(1)除技术出资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和北京捷强之间不存在 |
|        |其他资产和业务上的承继关系                              |
|        |北京捷强自2002年设立至2007年注销前,主营业务一直为液压发|
|        |电机组的研发工作,但尚未形成对外销售的产品,亦未对外取得|
|        |营业收入,因此不涉及业务承继关系;除用于向捷强有限出资的|
|        |专利技术外,公司账面无其他主要资产,不存在其他资产承继关|
|        |系。                                                    |
|        |(2)北京捷强历史沿革变动及向发行人出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法 |
|        |律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相关事项的信息披|
|        |露完整。                                                |
|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发行人是由捷强有限以2015年6月30日为 |
|        |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2015年8月12日,捷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捷强有限全体8|
|        |名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捷强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 |
|        |账面净资产6,488,204.60元按照1.3:1的比例折合为股本5,000,0|
|        |00.00元,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本由原股 |
|        |东按原出资比例分别持有,185,337.88元为公司的专项储备,余|
|        |额1,302,866.72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5年8月12日,瑞华出具瑞华验字[2015]12040002号《验资报 |
|        |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8月12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 |
|        |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0万元。各股东均以捷强有限净资产出资 |
|        |。                                                      |
|        |2015年9月15日,发行人取得天津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2019|
|        |1000003088的《营业执照》。发起设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
|        |0万元。                                                 |
|        |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2016年2月25日,发行人股票在股转系统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 |
|        |“捷强动力”,股票代码为“836046”。                    |
|        |  1、发行人于股转系统挂牌期间股本变化                 |
|        |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后,其股权在股转系统经过数次转让、定|
|        |向增发及股本转增,导致股东人数、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挂牌期|
|        |间实施的定向增发、股本转增及股权激励具体情况如下:      |
|        |  (1)2018年3月,发行人第一次定向增发                |
|        |2018年2月5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过《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关|
|        |于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
|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定向增发的相关|
|        |议案,决议同意以每股160元的价格定向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 |
|        |超过312,500股(含312,500股),发行对象包括乔顺昌、姚骅、|
|        |浙江创投、嘉兴创投,认购方式为现金。本次股票发行时其他在|
|        |册股东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认购权;此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        |权办理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一切相关事宜。2018年3月2日,华普|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8]0700号《|
|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2月12日止,发行人已向浙江 |
|        |创投、嘉兴创投、姚骅、乔顺昌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1|
|        |2,500股,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
|        |83,018.87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216,981.13元,其|
|        |中计入股本312,500元,计入资本公积48,904,481.13元;各投资|
|        |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
|        |2018年3月15日,股转公司向发行人出具《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 |
|        |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98|
|        |6号),确认对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进行备案,发行人本次股票 |
|        |发行312,500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限售安排。               |
|        |2018年6月5日,发行人完成了本次定向增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        |  (2)2018年6月,发行人股本转增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
|        |2018年1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决议同意实施公司股权|
|        |激励计划,由激励对象组建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捷戎受让天津戎科|
|        |持有的公司股份62,500股,授予的股票价格为80元/股。       |
|        |2018年4月26日,天津捷戎以集合竞价、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天津 |
|        |戎科持有的公司股份62,000股,综合成交价格为80元/股。鉴于 |
|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第二十八|
|        |条规定“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 |
|        |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当次 |
|        |股权激励计划无法一次性实施完毕,剩余500股尚无法授予至持 |
|        |股平台。                                                |
|        |2018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议同意以|
|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0股,本次共计资本公积转增|
|        |47,812,5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3,125,000股。2018|
|        |年5月28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本次股本转增 |
|        |的登记。                                                |
|        |2018年5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
|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及调整的议案》等议|
|        |案,决议同意对基于前述股本转增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予以除|
|        |权、除息调整,即,前述股本转增后,股权激励计划剩余的激励|
|        |股数变更为5,000股,股票授予价格变为8元/股。             |
|        |2018年6月6日,天津捷戎以集合竞价方式受让天津戎科持有的公|
|        |司股份5,000股,成交价格为8元/股。                       |
|        |  2、2018年7月,发行人终止挂牌                        |
|        |  (1)发行人终止挂牌的审议及批准                     |
|        |2018年6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在全国中小|
|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
|        |同意对发行人予以终止挂牌。                              |
|        |根据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
|        |[2018]2589号),同意捷强动力股票自2018年7月26日起终止在 |
|        |股转系统挂牌。                                          |
|        |(2)发行人终止挂牌时的股本结构3、2018年8月,发行人第二 |
|        |次定向增发                                              |
|        |2018年8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的议案》,决议同意以每股20|
|        |.14元的价格定向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3,971,963股,发行对象|
|        |为中金卓誉,认购方式为现金。本次股票发行时在册股东自愿放|
|        |弃股份优先认购权;此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
|        |次发行股票的一切相关事宜。                              |
|        |2018年8月21日,发行人、发行人原有股东与中金卓誉签署《增 |
|        |资协议》及《股东协议》,对本次定向增发的相关事宜予以约定|
|        |。                                                      |
|        |2018年8月25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会验字[2018]567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8月23 |
|        |日止,发行人已向中金卓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971,96|
|        |3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
|        |有关的费用不含税51,886.79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
|        |948,113.21元,其中计入股本3,971,963元,计入资本公积75,97|
|        |6,150.21元;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
|        |2018年8月24日,发行人完成了本次定向增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        |续。                                                    |
|        |  4、2018年12月,发行人第三次定向增发                 |
|        |2018年11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通过《关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同意|
|        |以每股20.14元的价格定向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50万股,发行 |
|        |对象为自然人张元,认购方式为现金。                      |
|        |本次股票发行时在册股东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认购权;此外,股东|
|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一切相关事宜。  |
|        |2018年12月2日,发行人、发行人原有股东及张元签署《天津捷 |
|        |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对本次定向增发的相关事|
|        |宜予以约定。                                            |
|        |2018年12月18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会验字[2018]633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2月13|
|        |日,发行人已向张元非公开发行股票500,000股,募集资金10,07|
|        |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8,867.92元,实际募集|
|        |资金净额为10,051,132.08元,其中计入股本500,000元,计入资|
|        |本公积9,551,132.08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
|        |2018年12月14日,捷强动力完成了本次定向增发的工商变更登记|
|        |手续。                                                  |
|        |5、2018年12月,发行人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2018年12月8|
|        |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
|        |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决议同意实施2018年第二次|
|        |股权激励计划。由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捷戎受让天津戎科持有的发|
|        |行人278,500股股份,授予的股票价格为10.07元/股。         |
|        |2018年12月8日,天津戎科与天津捷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        |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予以约定。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7|
|        |803339648号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76,795,963.00元,股|
|        |份总数为76,795,963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
|        |流通股股份为57,596,96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19,199|
|        |,000股。                                                |
|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
|        |本76,795,963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
|        |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
|        |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23,038,788.90元,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76,|
|        |795,96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9,834,751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0-08-06|上市日期            |2020-08-24|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1919.9000 |每股发行价(元)      |53.10     |
├──────────┼─────┼──────────┼─────┤
|发行费用(万元)      |9246.27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01946.69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92700.42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60.00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45.0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1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45.02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上海仁机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3.00|
├──────────────────┼────────┼─────┤
|上海怡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1.00|
├──────────────────┼────────┼─────┤
|上海计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中检世标(南通)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6.00|
├──────────────────┼────────┼─────┤
|云南鑫腾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仁机辐射防护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北京中戎军科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弘进久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北京怡星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十堰铁鹰特种车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华实融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绵阳久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2.14|
├──────────────────┼────────┼─────┤
|天地同创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天津戎创空勤装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戎恩贝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木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杭州嘉富泽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联营企业    |     35.00|
|伙)                                 |                |          |
├──────────────────┼────────┼─────┤
|杭州捷来精密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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