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1205 盛航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Nanjing Shenghang Shipping Co.,Ltd. |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证券代码|001205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交通运输 | ├────┼───────────┬────┬───────────┤ |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21-05-13 | ├────┼───────────┼────┼───────────┤ |法人代表|晏振永 |总 经 理|李广红 | ├────┼───────────┼────┼───────────┤ |公司董秘|王天红 |独立董事|陈华,薛文成,乔久华 | ├────┼───────────┼────┼───────────┤ |联系电话|86-25-85668787 |传 真|86-25-85668989 | ├────┼───────────┴────┴───────────┤ |公司网址|www.njshsh.com | ├────┼────────────────────────────┤ |电子信箱|njshhy@njshshipping.com | ├────┼────────────────────────────┤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 |12号7幢 | ├────┼────────────────────────────┤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 |12号7幢 | ├────┼────────────────────────────┤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际| | |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内船舶管理;船舶租赁;信| | |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路| | |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 | |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 |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国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 | |水上运输业务。 | ├────┼────────────────────────────┤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 | |发行人系由盛航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盛| | |航有限将截至2014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有限公 | | |司注册资本5,008万元,股本总额5,008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 | | |净资产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出资比例享有折合股| | |本后的股份。 | | |2014年11月4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 | |号为32012300001013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8万元。| | | (二)发起人 | | | 公司的发起人为李桃元、南京炼油厂、如意投资。 | | |(三)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 |从事的主要业务 | | |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李桃元、南京炼油厂、如意投资。 | |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李桃元拥有的主要资产为盛航有限的股权,| | |主要在盛航有限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南京炼油厂拥有的主要资产| | |为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主要从事石油制品生| | |产、销售业务;如意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主要| | |从事实业投资业务。 | | |发行人改制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李桃元、南京炼油厂、如意投资| | |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如意| | |投资和南京炼油厂分别于2017年3月、2019年1月将其所持发行人| | |股份转让,转让后不再是发行人股东。 | | |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 |发行人系由盛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继承了盛航有限的全部资产| | |和业务。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国内沿海、| | |长江中下游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 | |重大变化。 | |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 | |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 | |发行人系由盛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没有变| | |化。 | |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 |系及演变情况 | | |公司成立以来,独立经营,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主要发起人| | |的情形。 | |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发行人系由盛航| | |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依法继承了盛航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 | |务,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 | |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 | | 1、有限公司阶段 | | | (1)1994年11月,公司前身盛航有限设立 | | |1994年8月26日,南京盛航实业公司、南京市粮油储运贸易公司 | | |、南京金谷大厦、南京面粉厂、南京金象粮油实业公司、南京市| | |粮油汽车运输公司、南京金江实业公司、南京粮油食品厂、南京| | |天盈实业公司、南京润泰实业贸易公司、南京金冠房地产开发公| | |司、南京市粮油贸易公司共12名股东签署《南京盛航海运有限责| | |任公司章程》。 | | |1994年9月13日,南京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宁审所验字94/229号 | | |《企业注册资本验资报告书》验证,盛航有限已收到股东南京盛| | |航实业公司等12名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708万元,均为实物 | | |出资。 | | |1994年11月7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盛航有限核发了注册 | | |号为13498587-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盛航有限住所为南京| | |市下关区龙江路131号;法定代表人为赵新建;注册资本为708万| | |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经营范围为沿海货| | |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销售粮油;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 | |原料;五金交电。经营期限为自199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7日| | |止。 | | |因盛航有限本次设立时708.00万元的实物出资未经评估,盛航有| | |限于2014年7月1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对公司1994| | |年设立时的实物出资进行再出资的议案》,一致同意各股东以货| | |币资金出资的方式对上述未经评估的实物出资进行再出资。其中| | |股东李桃元交付212.40万元,股东南京炼油厂交付212.40万元,| | |股东如意投资交付283.20万元,合计708.00万元,盛航有限收款| | |后将上述款项计入资本公积。同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对| | |公司股东的到期债务与公司股东对公司交付再出资货币资金的到| | |期债务进行抵销的议案》,一致同意盛航有限以对李桃元到期债| | |务中的212.40万元与李桃元应交付的再出资货币资金212.40万元| | |进行债务抵销;以对南京炼油厂到期债务中的212.40万元与南京| | |炼油厂应交付的再出资货币资金212.40万元进行债务抵销;以对| | |如意投资到期债务中的283.20万元与如意投资应交付的再出资货| | |币资金283.20万元进行债务抵销。 | | |2014年7月1日,盛航有限、李桃元、南京炼油厂、如意投资及江| | |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债务抵销协议》,确认截至2014| | |年6月30日,盛航有限因向南京炼油厂借入款项形成的债务总计4| | |,040.40万元;因向李桃元借入款项形成的债务总计513.22万元 | | |;因向江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借入款项形成的债务总计1,03| | |3.96万元,上述债务均为到期债务。各方约定,南京炼油厂对盛| | |航有限应交付的212.40万元再出资货币资金与盛航有限对南京炼| | |油厂到期债务4,040.40万元中的212.40万元进行债务抵销;江苏| | |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对盛航有限到期债权中的283.20万元转| | |让给如意投资,转让后如意投资对盛航有限应交付的283.20万元| | |再出资货币资金与盛航有限对如意投资到期债务283.20万元进行| | |债务抵销;李桃元对盛航有限应交付的212.40万元再出资货币资| | |金与盛航有限对李桃元到期债务513.22万元中的212.40万元进行| | |债务抵销。 | | |2017年7月28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专字(2017)01463| | |号《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出资验资报告再出资复| | |核报告》,确认盛航海运已于2014年7月1日用货币资金对于1994| | |年9月13日宁审所验字94/229号验资报告中未经评估的实物出资 | | |部分进行了再出资。 | | | (2)2003年3月,盛航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2年10月25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所有股东一| | |致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盛航有限股权全部转让,并均放弃优先受让| | |权,股权转让事宜全部委托南京盛航实业公司办理。本次股权转| | |让已经主管部门南京市粮食局同意。 | | |2002年10月30日,江苏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信会评| | |字[2002]第048号《南京盛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产评估报 | | |告书》。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02年4月30日, | | |盛航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70.73万元。 | | |2002年11月8日,南京市国资管理部门下属的南京产权交易中心 | | |发布盛航有限产权公开转让的公告。 | | |2002年12月3日,上述股权转让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经南京市粮 | | |食局同意,并在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备案,取| | |得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 |2002年12月25日,经南京产权交易中心鉴证,南京盛航实业公司| | |与南京通达船务有限公司、武天寿、张玉琴、南京永盛船舶管理| | |有限公司签署《产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标的为经江苏天信会计| | |师事务所评估确认的盛航有限整体产权。 | | |其中,南京通达船务有限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买断盛航有限40%的| | |股权,武天寿以1.50万元的价格买断盛航有限30%的股权,张玉 | | |琴以0.50万元的价格买断盛航有限10%的股权,南京永盛船舶管 | | |理有限公司以1万元的价格买断盛航有限20%的股权。 | | |2003年1月23日,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就本次整体产权转让开具了 | | |产权转让发票,确认受让方南京通达船务有限公司等已全部支付| | |转让价款5万元。 | | |根据2002年10月25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全部委| | |托南京盛航实业公司办理。2003年3月10日,南京盛航实业公司 | | |自身以及代南京金谷大厦等其余11名股东与上述受让方分别签署| | |《出资转让协议书》。 | | |2003年3月11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南京通达船 | | |务有限公司持有盛航有限40%的股权,南京永盛船舶管理有限公 | | |司持有盛航有限20%的股权,武天寿持有盛航有限30%的股权,张| | |玉琴持有盛航有限10%的股权;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 | |2003年3月17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1007853)。 | | | 1)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合理性 | | |根据《关于贯彻市政府94号文做好产权制度改革中财政国资管理| | |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宁国资企[2000]63号)规定:“国有企| | |业产权转让应通过南京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价格以评估为基| | |幢。 | | |经核查,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为江苏天信会计师事务所| | |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信会评字[2002]第048号《南京盛航海运有限 | | |责任公司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 | |基准日盛航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70.73万元。上述资产评| | |估结果已经主管部门南京市粮食局同意,并在南京市国有资产管| | |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备案。 | | | 2)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背景情况如下: | | |①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意| | |见》(宁政 | | |发[2000]94号)规定,“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基| | |本淘汰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企业;80%的国有股权从国有中小型 | | |企业中退出,彻底放开搞活”。 | | |根据盛航有限2002年2月26日董事会会议纪要载明,“面对竞争 | | |日趋激烈的海运市场,像盛航海运这样规模的小公司已很难适应| | |竞争需要;国有资产必须从一般竞争性行业尽快退出…”。 | | |②根据江苏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苏| | |信会审字 | | |[2002]第280号),截至2002年4月30日,盛航有限未分配利润为| | |-867.37万元;2001年1-12月净利润为-81.38万元;2002年1-4月| | |净利润为-38.11万元。同时,盛航有限存在其他应付款168.25万| | |元及长期借款300万元。 | | |③根据对盛航有限曾任总经理马建平的访谈:“公司1994年设立| | |时的主要经 | | |营业务是以粮食运输为主的货物运输…从1994年设立到2002年期| | |间,航运业大环境一直不太景气,而且这个行业也是充分竞争的| | |行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高于资| | |产评估结果,符合《关于贯彻市政府94号文做好产权制度改革中| | |财政国资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宁国资企[2000]63号)的| | |相关规定,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 | | | 3)本次股权转让的合规性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身盛航有限2003| | |年股权转让已经主管部门南京市粮食局同意,并进行资产评估,| | |且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南京市粮食局同意及在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 | |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备案,并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完成转让,转让| | |价格高于经评估的价格,符合当时适用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 | |法》、《江苏省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及《关于国有企业| | |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产权交易操作规程》(宁产字[2000]24号)等| |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 |2018年1月31日,就盛航有限2003年3月的国有股权转让,南京市| | |粮食局确认:“公司产权转让时的资产评估程序和评估结果、转| | |让价格的确定、以及相关股权转让等行为,符合国家、省有关国| | |有产权的相关法规、政策及文件精神,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 |获得相关管理部门在其各自权限范围以内的批准,且上述股权转| | |让价款、已按有关批准文件付清,本次产权转让合法有效,不涉| | |及国有资产流失、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020年4月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确认:“盛航有限国有股权转让| | |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 |政策规定”。 | | |2020年8月1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省政府办公厅关 | | |于确认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有关事项合规性的| | |函》(苏政办函[2020]87号)确认:“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 | |司历史沿革等有关事项基本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 |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或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盛航有限2003年3月国有 | | |股权转让已经有权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充分、履行的程序合法,| | |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 (3)2005年6月,盛航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5年4月15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南 | | |京通达船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30%的股权 | | |以212.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全达,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 | |资本10%的股权以70.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立生;南京永盛船舶| | |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20%的股权以141.6| | |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立生;张玉琴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 | | |资本10%的股权以70.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立生。相关交易各方| | |均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 | |2005年6月3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2303389)。 | | | 本次转让时的转让价格又增加至1元/出资额的原因为: | | |1)根据盛航有限工商年检资料,截至2004年12月31日,盛航有 | | |限固定资产合计1,036.24万元,净资产为760.38万元; | | |2)2004年,盛航有限新取得交通部成品油运输经营资格,除普 | | |通货船运输外,新增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船运| | |输。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盛航有限2005年转让时转| | |让价格又增加至1元/出资额具有合理性。 | | | (4)2005年9月,盛航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05年7月28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武 | | |天寿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30%的股权以212.40万元的 | | |价格转让给李桃元;徐全达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30% | | |的股权以212.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樊伟;陈立生将其持有的占盛| | |航有限注册资本21%的股权以148.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桃元, | | |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19%的股权以134.52万元的价格 | | |转让给樊伟。相关交易各方均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 | |2005年9月6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2303389)。 | | |根据对通达船务的访谈及徐全达、永盛船舶出具的声明书以及查| |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查查/天眼查,并取得公司的 | | |说明,通达船务、永盛船舶当时为徐全达控制的公司,2005年6 | | |月股权转让的原因为: | | |1)取得股权后持续经营资金投入较大,但市场竞争激烈,一直 | | |处于亏损状态; | | |2)2004年,公司新取得交通部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 | | |成品油船经营资格,需要继续扩大资金投入,一致同意引入新股| | |东。 | | |根据对陈立生、武天寿的访谈,2005年9月股权转让的原因为由 | | |于陈立生不想再向公司投入资金,公司其他股东亦无意再继续经| | |营公司,一致同意将公司出售。 | | |根据对李桃元的访谈,其在进入公司前,主要从事油品贸易生意| | |,设立了高邮市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由| | |于长期从事油品贸易,经常接触油品运输企业并对该行业有一定| | |了解,准备涉足油品运输业务,同时盛航有限原股东不想再经营| | |,经协商后与樊伟通过受让股权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原股东全部| | |退出公司。 | | |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 | | |1)查阅了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档案、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 | | |2)对通达船务、李桃元、武天寿、陈立生、樊伟等进行了访谈 | | |,并取得了永盛船舶、徐全达出具的声明书,其均已确认持有的| | |盛航有限股权为合法拥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 |也不存在权属纠纷,与受让方或其他第三方之间不存在股权代持| | |行为或其他利益安排。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2005年6月、9月的股| | |权转让不存在代持的情况。 | | | (5)2007年11月,盛航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07年11月20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樊| | |伟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49%的股权以346.92万元的价 | | |格转让给李桃元。同日,樊伟与李桃元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 |》。 | | |2007年11月23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六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 |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2303389)。 | | | (6)2007年12月,盛航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07年11月30日,李桃元作出《南京盛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 |东决定》,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51%的股权转让给南 | | |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日,李桃元与南 | | |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让| | |价格为282.23万元。 | | |2007年12月6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六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 | |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1002184)。 | | |根据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桃元的访谈,2007年7月,交通部批复 | | |同意盛航有限增加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化学品船舶运输经营资| | |格,盛航有限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同时李桃元十分看好与南京炼| | |油厂合作后的未来发展前景,因此积极推动引进南京炼油厂下属| | |企业南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开展合作。但由于经评估| | |后公司净资产价值低于注册资本,当时的股东樊伟一直未同意按| | |照评估值进行转让,为不影响合作进度,李桃元按照出资价格收| | |购了樊伟持有的盛航有限全部股权,随后再向南京南炼华雄液化| | |石油气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 | | |根据对樊伟的访谈,其已确认2007年11月的股权转让系真实转让| | |,与受让方李桃元或其他第三方之间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 | |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 | | |1)查阅了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 | | |议、转让价款支付凭证以及苏天会评报字(2007)36号《南京盛| | |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 | | 2)查阅了南炼华雄、南京炼油厂工商档案; | | |3)对南京炼油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桃元、自然人樊伟进行 | | |了访谈。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2007年11月、12月,李桃| | |元先行受让盛航有限49%的股权,后又将51%的股权出让,且受让| | |价格高于出让价格具有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时,南京南炼华雄| | |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为南京炼油厂下属企业,李桃元与南京炼油| | |厂及南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 | (7)2008年4月,盛航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08年2月22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南 | | |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 | |51%的股权转让给南京炼油厂。同日,南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 | | |有限公司与南京炼油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价格为| | |282.23万元。 | | |2008年4月17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 | | |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000010135)。 | | | (8)2009年3月,盛航有限第一次增资 | | |2009年2月1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公司| | |注册资本由708万元增至2,008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300万 | | |元由股东李桃元以货币形式出资637万元,股东南京炼油厂以货 | | |币形式出资663万元。2009年2月6日,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 | | |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出具众天信会验字(2009)6号《验资 | | |报告》。 | | |2009年3月10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 | | |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000010135)。 | | | (9)2012年11月,盛航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10月24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南| | |京炼油厂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21%的股权转让给如意 | | |投资,李桃元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19%的股权转让给 | | |如意投资。 | | |2012年11月1日,李桃元与如意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李 | | |桃元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19%的股权以876.09万元的 | | |价格转让给如意投资;同日,南京炼油厂与如意投资签署《股权| | |转让协议》,南京炼油厂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21%的 | | |股权以968.3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如意投资。 | | |2012年11月6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 | | |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000010135)。 | | | (10)2012年12月,盛航有限第二次增资 | | |2012年11月14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公| | |司注册资本由2,008万元增至5,008万元,其中新增3,000万元注 | | |册资本由如意投资以货币形式出资1,200万元;南京炼油厂以货 | | |币形式出资900万元;李桃元以货币形式出资900万元。2012年11| | |月15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增资事项出具天衡验字(2012| | |)00088号《验资报告》。 | | |2012年12月12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 | |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000010135)。 | | | (11)2014年8月,盛航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 | | |2014年8月22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如 | | |意投资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21%的股权转让给李桃元 | |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日,如意投资与李桃元签署《股权| | |转让协议》,如意投资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21%的股 | | |权以1,582.4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桃元。 | | |2014年8月22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作出《公司备 | | |案通知书》,同意盛航有限章程备案。 | | | 2、股份公司阶段 | | | (1)2014年11月,盛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4年8月31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盛航 | |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4年8月31日为审计及评 | | |估基准日。 | | |2014年9月25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审字(2014)01293| | |号《南京盛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31日净资产审计报告 | | |》,确认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盛航有限账面净资产值为8,985| | |.52万元。 | | |2014年9月30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天兴评报 | | |字(2014)第0972号《南京盛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为| | |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盛 | | |航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0,134.16万元。 | | |2014年9月30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 | | |致同意将盛航有限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 | |司名称变更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现有3名股东作为 | | |发起人,将截至2014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有限 | | |公司注册资本5,008万元,股本总额5,008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 | | |,净资产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出资比例享有折合| | |股本后的股份。自基准日起至股份公司注册成立之日止,盛航有| | |限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由全体发起人按照股份比例共同| | |享有或承担。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 | |2014年10月27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8| | |1号《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 | |014年10月27日,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 | |08万元。各股东以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扣除专项储备后的经审 | | |计的净资产8,985.52万元出资,按1.7942:1比例折合股本5,008| | |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3,977.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4年10月28日,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14年第一次临| |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工作| | |报告》、《关于成立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南| |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 | | |2014年11月4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 | |号为32012300001013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8万元,|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月16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 | | |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 |同意对公司截止2014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账务处理调整并将 | | |调整后增加的公司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的议案》。 | | |2015年1月17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南京盛航海运有 | | |限公司2014年8月31日净资产审计差异的说明》:经调整后,盛 | | |航有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比原来净资产增加了51.13万| | |元,调整后盛航有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为9,036.65万 | | |元,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折合股本5,008.00万股,其余4,02| | |8.6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经济事项的调整并不影响天衡会计| | |师事务所于2014年10月27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4)00081号 | | |”验资报告中对发行人截至2014年10月27日止设立登记的注册资| | |本实收情况的验证。 | | | (2)2015年6月,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 |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 | |议案》等议案,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 |公开转让。2015年1月16日,发行人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 |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 | |2015年6月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 | |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 |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2494号),同意发行人股| |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 |,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发行人股票于2015年6月26日起在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盛航海| | |运,证券代码:832659。 | | | (3)2016年1月,发行人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 | | |2015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 | |案,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 |270万股,发行价格为7.50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2| | |5万元(含发行费用)。 | | |2015年10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2015年10月22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5)0208| | |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0月21日止,发行人向新增 | | |投资者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投资者净募集资金2,025万元| | |,其中270万元计入股本,余额1,75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5年11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 |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 | |转系统函[2015]8176号),本次股票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 | |2016年1月11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 |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8587X7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 | |注册资本变更为5,278万元。 | | | (4)2016年1月,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 | | |2015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变更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股票转| | |让方式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 | |2015年10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发行人股票转| | |让方式自2016年1月5日起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 | (5)2017年2月,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 | | |2017年1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 | |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 | |协议转让方式。 | | |2017年1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2017年2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 |《关于同意股票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 | |919号),同意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自2017年2月20日起由做市转| | |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 | | (6)2017年6月,发行人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 | | |2017年1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票发行方| | |案,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501.50万股(含1,501.50| | |万股),发行价格为7.50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6| | |1.25万元(含11,261.25万元)。 | | |2017年2月6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过上述议案。 | | |2017年3月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7)00018 | |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2月14日止,发行人向一带一 | | |路基金等6名新增投资者净募集资金11,261.25万元,其中1,501.| | |50万元计入股本,余额9,759.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7年4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 | |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 | |转系统函[2017]2020号),本次股票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 | |2017年6月9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 | |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8587X7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册| | |资本变更为6,779.50万元。 | | | (7)2017年11月,发行人第三次定向发行股票 | | |2017年8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 | |据股票发行方案,发行人拟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员工| | |及外部投资者定向发行不超过720.50万股(含720.50万股)股票| | |,发行价格为8元/股,预计募集金额不超过5,764万元(含5,764| | |万元)。 | | |2017年8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2017年9月18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7)00121| |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9月15日止,发行人向史有林 | | |等32名新增投资者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64万元,其中增加股 | | |本720.5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5,043.50万元。 | | |2017年10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 |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 | |转系统函[2017]5978号),本次股票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备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 | |2017年11月15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8587X7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 | |册资本变更为7,500万元。 | | |(8)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重要协议转 | | |让情况 | | |2017年2月28日、3月3日、3月8日和3月14日,如意投资通过全国| |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8| | |4.20万股、263.90万股、263.90万股和239.52万股转让给李桃元| | |,转让价格均为7.50元/股。 | | |2017年11月10日,南方骥元-新三板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南方| | |骥元新三板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 | |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81.50万股、70.00万股| | |转让给风正泰华,转让价格均为8.07元/股。 | | |(9)2018年10月,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 | |牌 | | |2018年7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 |》等议案,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20| | |18年8月6日,发行人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过了上述议案。 | | |2018年10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 | |《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 |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452号),同意发| | |行人股票自2018年10月19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挂牌。 | | | (10)2018年11月,发行人股权转让 | | |2018年9月12日,发行人股东石海薇与自然人宋江涛签署《股份 | | |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75万股股份以30.00万元的价 | | |格转让给宋江涛。 | | |2018年9月13日,发行人股东汪奎与自然人宋江涛签署《股份转 | | |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4.70万股股份以37.60万元的价格 | | |转让给宋江涛。 | | |2018年9月17日,发行人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宋 | | |江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50万股股份以| | |29.5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宋江涛。 | | | (11)2018年12月,发行人增资 | | |2018年11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发行人增资扩| | |股,注册资本增加766.67万元。其中,由新增股东钟鼎五号基金| | |以9元/股的价格货币出资5,484.08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609.34万| | |股股份;由新增股东钟鼎湛蓝基金以9元/股的价格货币出资515.| | |92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57.32万股股份;由新增股东信达远海以9| | |元/股的价格货币出资900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100万股股份。增 | | |资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由7,500万股增加至8,266.67万股。 | | |2018年12月4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2018年12月26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8)0011| | |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12月25日止,发行人向钟鼎 | | |五号基金等3名新增投资者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00.00万元, | | |其中增加股本766.67万元,增加资本公积6,133.33万元。 | | |2018年12月25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8587X7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 | |册资本变更为8,266.67万元。 | | | (12)2019年1月,发行人股权转让 | | |2018年12月8日,发行人股东戴明辉与戴兴萌(戴明辉系戴兴萌 | | |父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戴明辉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40 | | |万股股份以25.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兴萌。 | | |2018年12月12日,发行人股东南京炼油厂与毅达汇晟基金签署《| | |股份转让协议》,南京炼油厂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502.40万股股| | |份以12,770.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毅达汇晟基金。后发行人股东 | | |南京炼油厂与毅达汇晟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由于发行人净利润增加,毅达汇晟基金向南京炼油厂支付股权转| | |让价款补偿金额980万元。 | | | (13)2019年5月,发行人股权转让 | | |2019年5月5日,发行人股东王贵龙、项江豪、朱春红、王小红、| | |杨春钢分别与自然人陈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各自持有的| | |发行人1,000股股份以8,500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盛。 | | | (14)2019年9月,发行人增资 | | |2019年9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发行人增资扩股| | |,注册资本增加753.33万元。其中,由股东一带一路基金以11元| | |/股的价格货币出资3,630.00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330.00万股股 | | |份;由股东钟鼎五号基金以11元/股的价格货币出资3,653.00万 | | |元认购本次增加的332.09万股股份;由股东钟鼎湛蓝基金以11元| | |/股的价格货币出资343.66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31.24万股股份;| | |由新增自然人股东宋红霞以11元/股的价格货币出资660.00万元 | | |认购本次增加的60.00万股股份。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由8,266.67万股增加至9,020万股 | | |。 | | |2019年9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2019年10月1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0| | |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10月12日止,发行人已收到 | | |一带一路基金等4名投资者缴纳的资金8,286.67万元,其中增加 | | |股本753.33万元,增加资本公积7,533.33万元。 | | |2019年9月26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 |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8587X7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 | |册资本变更为9,020万元。 | | | (15)2020年1月,发行人股权转让 | | |2020年1月15日,发行人股东王强与自然人沈凤鸣签署《股份转 | | |让协议》,王强将其持有的发行人4万股股份以40万元的价格转 | | |让给沈凤鸣。 | | |3、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转让的背景,相关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其公 | | |允性,相近 | | |的转让或增资之间价格差异的合理性,出资来源及合法性,股权| | |变动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代持、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 |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 | |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 | | |(1)查阅了发行人工商登记档案、历次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 | | |款支付凭证、历次出资缴纳凭证、验资报告、相关评估报告; | | |(2)查阅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开披露文件 | | |; | | |(3)访谈相关历史股东并查阅其出具的确认函/声明书等文件;| | |(4)访谈发行人现有主要股东,查阅其出具的持股承诺书及非 | | |自然人股东调查函。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 | | |股份转让作价依据公允,相近的转让或增资之间价格差异具有合| | |理性,出资来源合法,股权变动程序合规;发行人历次股权/股 | | |份变动不存在代持、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 | |在争议。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20,266,667.00元,股本 | | |为120,266,667.00元。 | | |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条件| | |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168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 | | |已于2022年3月23日完成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20,266,667股| | |增加至121,906,66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266,667万元| | |增加至121,906,667元。 | |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 | |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8,106,66| | |7股。自2021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公司总股本因 | | |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由120,266,| | |667股增加至121,906,667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 | |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21,906,667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 |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2年4月18日实施完毕,公 | | |司总股本由121,906,667股增加至170,669,333股,公司注册资本| | |由人民币121,906,667元增170,669,333元。 | |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 |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39.2万股限制性| | |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登记工作, | | |公司总股本由170,669,333股增加至171,061,333股,公司注册资| | |本由人民币170,669,333元增加至171,061,333元。2022年9月22 | |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 | |00127号验资报告。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8,003,136股,拥| | |有股本188,003,136.00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4-28|上市日期 |2021-05-13|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006.6667 |每股发行价(元) |16.52 | ├──────────┼─────┼──────────┼─────┤ |发行费用(万元) |5372.23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49670.1338| | | | |84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4297.91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9.82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3.79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7.7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盛航恩典航运(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8.33| ├──────────────────┼────────┼─────┤ |盛航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盛航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盛航玛丽亚(香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盛航萨拉(香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8.55| ├──────────────────┼────────┼─────┤ |江苏盛邦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浩源安吉尔(香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8.33|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