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1216 华瓷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Hunan Hualian China Industry Co.,Ltd. | ├────┼───────────┬────┬───────────┤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证券代码|001216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轻工制造 | ├────┼───────────┬────┬───────────┤ |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21-10-19 | ├────┼───────────┼────┼───────────┤ |法人代表|许君奇 |总 经 理|丁学文 | ├────┼───────────┼────┼───────────┤ |公司董秘|彭龙 |独立董事|刘绍军,王红艳,李玲 | ├────┼───────────┼────┼───────────┤ |联系电话|86-731-23053013 |传 真|86-731-23053013 | ├────┼───────────┴────┴───────────┤ |公司网址|www.hlceramics.net | ├────┼────────────────────────────┤ |电子信箱|hczqb@hnhlcy.cn | ├────┼────────────────────────────┤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经济开发区瓷谷大道 | ├────┼────────────────────────────┤ |办公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经济开发区瓷谷大道旁 | ├────┼────────────────────────────┤ |经营范围|日用陶瓷、艺术陶瓷系列产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 |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日用陶瓷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 | | 1、1994年,华联有限成立 | | |为增强企业活力,引入外资并快速开拓海外市场,1994年5月28 | | |日,嘉树厂和马来西亚新华联签署合资经营意向书,拟成立中外| | |合资经营企业。 | | |1994年6月18日,株洲市审计师事务所对截至1994年5月31日嘉树| | |厂的全部资产、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株审事评字[1994]| | |第17号”《关于对醴陵嘉树联营瓷厂整体资产的评估报告》。嘉| | |树厂经评估的总资产为691.33万元,净资产为307.55万元。1994| | |年6月23日,醴陵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醴国资评认字[94| | |]第3号”《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对嘉树厂净资产评估值予以| | |确认。 | | |1994年7月8日,嘉树厂与马来西亚新华联签订《中外合资湖南华| | |联瓷业有限公司合同书》,双方约定:由嘉树厂与马来西亚新华| | |联共同成立华联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万元,其中:嘉树 | | |厂认缴出资额30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马来西亚新华联 | | |认缴24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经营范围为炻瓷系列产品 | | |。 | | | 同日,双方签署《公司章程》。 | | |1994年7月20日,经醴陵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醴外经字[1994| | |]22号”《关于合资兴办“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合同、章程 | | |的批复》批准,嘉树厂和马来西亚新华联合资成立华联有限,注| | |册资本6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50万元)。1994年10月28日,醴 | | |陵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了“醴审所查字[1994]第17号”《审计查证| | |报告》,确认嘉树厂及马来西亚新华联合计出资550万元已到位 | | |。1994年7月29日,华联有限领取了“外经贸湘字[1994]A0484号| |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1994年8月,华联有限在湖南省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 | | |册资本6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50万元)。 | | | 2、1996年,华联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 |1995年11月2日,醴陵市嘉树乡人民政府出具《嘉树乡人民政府 | | |关于转让股权的决定》,为鼓励外方股东马来西亚新华联未来对| | |华联有限增加投入、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醴陵市嘉树乡人民政| | |府研究决定,将嘉树厂所持有的华联有限6%股权以33万元的价格| | |转让给马来西亚新华联。同日,醴陵市嘉树乡人民政府与马来西| | |亚新华联签订《关于调整华联瓷业有限公司中外双方股份的协议| | |》,双方约定:华联有限的股权调整为嘉树厂占49%,马来西亚 | | |新华联占51%,马来西亚新华联向嘉树厂支付33万元。同日,华 | | |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上述股权调整。 | | |1996年1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招商局出具“株招商字(1996) | | |第07号”《关于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比例、董事请示| | |的批复》,同意此次股权调整。 | | | 1996年2月,华联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3、1998年,华联有限增资至1,000万元 | | |1998年1月28日,华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以往年积累的 | | |未分配利润及公积金合计450万元(折合54.23万美元)转增注册| | |资本,注册资本由64万美元增加至118.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 | |000万元),转增后各股东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 | |1998年5月26日,醴陵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 | |,并出具了“醴会师[1998]验字第5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 | |至1998年4月30日,华联有限增加注册资本450万元,增资方式为| | |从未分配利润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后,以企业发展基金转增注册资| | |本。1998年6月3日,湖南省株洲市招商局出具“株招商字[1998]| | |第10号”《关于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同意华联有限本次增资行为。1998年6月,华联有限办理了工商 | | |变更登记手续。 | | | 4、2003年,华联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至3,000万元 | | |为了奖励许君奇在华联有限发展过程中的突出贡献,同时响应国| | |家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达到留住人才,激活创业者积极性的目| | |的,2000年10月8日,经醴陵市嘉树乡人民代表大会“嘉人字[20| | |00]03号”《嘉树乡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湖南华 | | |联瓷业有限公司现阶段股份制改造的决议》批准,考虑到许君奇| | |对华联有限的经营、管理贡献,同意许君奇可以持有华联有限25| | |%股权,其中嘉树厂所转让的股权比例最多为20%,马来西亚新华| | |联向许君奇转让5%华联有限股权。 | | |2000年11月14日,马来西亚新华联与许君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同意将其持有华联有限5%股权,作价50万元转让给许君奇;| | |2000年11月18日,嘉树乡人民政府与许君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 |议》,同意嘉树厂将其持有的华联有限20%股权作价110万元转让| | |给许君奇。 | | |由于境内自然人许君奇通过股权受让方式成为华联有限股东不符| | |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一直无法|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许君奇一直实际享有其股东权利| | |。 | | |2002年华联有限拟进行增资,经嘉树厂、马来西亚新华联和许君| | |奇协商后,决定将许君奇于2000年11月受让的25%股权过户至许 | | |君奇控制的公司昌奇瓷业名下,并与本次增资一并办理工商变更| | |手续。许君奇持有昌奇瓷业95%股权,许君奇配偶叶铁华持有昌 | | |奇瓷业5%股权。 | | |2002年2月28日,华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的企业 | | |发展基金和储备基金总计2,000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后 | | |各股东股权比例维持不变,注册资本由118.23万美元增加至363.| | |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2002年11月27日,华联有 | | |限股东会同意许君奇将其所持有华联有限股权转让给昌奇瓷业。| | |2002年11月28日,株洲建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情| |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株建会[2002]验字第251号”《验资 | | |报告》。2002年11月28日,株洲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出具“株| | |外经贸(2002)81号”《关于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变更股权、| | |注册资本及设立子公司申请的批复》,同意华联有限上述股权转| | |让和增资。2003年3月,华联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5、2004年,华联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 | |为整合资源、调整股权结构,更好的促进公司的发展,2004年8 | | |月2日,经嘉树乡人民代表大会“嘉人字[2004]02号”《嘉树乡 | |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同意转让乡上所持有华联瓷| | |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决议》批准,嘉树厂将其所持有的华联有限15| | |%与4%的股权按照450万元和120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致誉国际 | | |和马来西亚新华联。2004年8月14日,华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 | | |,同意昌奇瓷业将其持有的华联有限25%的股权以750万元的价格| | |转让给致誉国际;嘉树厂将持有的华联有限15%、4%股权分别转 | | |让给致誉国际、马来西亚新华联。同日,相关各方签订了《股权| | |转让协议》。许君奇持有致誉国际100%股权。 | | |2004年8月23日,株洲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株外经贸[20| | |04]69号”《关于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修改合同、 | | |章程申请的批复》,同意此次股权转让。2004年9月,华联有限 | |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6、2006年,华联有限增资至5,000万元 | | |2006年1月5日,华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将未分配利润2,| | |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后各股东股权比例维持不变。2006 | | |年2月21日,株洲市招商合作局出具“株招商字[2006]8号”《关| | |于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申请的批复》,同意华联| | |有限此次增资。2006年3月24日,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 | |司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湘建会(2006)验字| | |第046号”《验资报告》。2006年3月,华联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 | |登记手续。 | | | 7、2007年,华联有限增资至10,000万元 | | |2007年3月11日,华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将2,389.66万 | | |元企业发展基金和2,610.34万元未分配利润,合计5,000万元增 | | |加注册资本,增资后各股东股权比例维持不变,注册资本由5,00| | |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 | | |2007年6月14日,株洲市招商合作局出具“株招商字[2007]67号 | | |”《关于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事项的| | |批复》,同意华联有限此次增资。 | | |2007年7月16日,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攸县分所对上 | | |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湘建攸会[2007]验字第021 | | |号”《验资报告》。2007年7月,华联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手续。 | | | 8、2008年,华联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 | |为促进华联有限做强做大,奖励许君奇在经营管理、繁荣地方经| | |济做出的贡献,2007年9月5日,经嘉树乡人民代表大会“嘉人字| | |[2007]03号”《嘉树乡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同意| | |转让嘉树乡所持有华联瓷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决议》批准,嘉树厂| | |将其所持有的华联有限10%的股权转让给致誉国际,转让价格以 | | |评估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后确认为12,836,943元。 | | |2007年7月30日,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华联有限截 | | |至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情况出具了“湘建会评报字(2007)第| | |046号”《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华联有限的评估值为14,263.27万元。 | | |2007年9月6日,嘉树厂与致誉国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 | |07年12月31日,华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 |2008年3月10日,株洲市招商合作局出具“株招商字[2008]11号 | | |”《关于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变更股权、投资总额、董事会成| | |员和延长经营期限等事项的批复》,同意此次股权转让。2008年| | |3月,华联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1994年至2008年期间,嘉树厂经过四次股权转让,不再是华联有| | |限的股东。 | | |就嘉树厂历史上转让所持华联有限股权的行为,醴陵市嘉树乡人| | |民政府、醴陵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均| | |进行了确认,具体如下: | | |(1)醴陵市嘉树乡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 | | |限公司历史 | | |上集体股权转让作价的说明》,确认:华联瓷业历史上集体股权| | |转让的定价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具有| | |合法性;同时,集体股权转让定价也体现了受让方的历史贡献,| | |集体经济作为出让方,获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转让定价具有其| | |历史合理性。 | | |(2)醴陵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请求呈报<关于呈请湖南省人民| | |政府办公厅 | | |确认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演变及改制有关事项的请示| | |>的请示》,确认:嘉树厂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其历次转让华 | | |联有限股权的行为,均已取得嘉树乡人民政府和嘉树乡人民代表| | |大会同意,并在外商投资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不存在违反当时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 | |形。 | | |(3)株洲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呈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确 | | |认湖南华联 | | |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演变及改制有关事项的请示》,确认:嘉| | |树厂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其历次转让华联有限股权的行为,均| | |已取得醴陵市嘉树乡人民政府或醴陵市嘉树乡人民代表大会同意| | |,并在外商投资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 | |在违反当时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形。 | | |(4)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3月出具“湘政函[2009]48号”《| | |湖南省人民政 | | |府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演变及改制有关事项的函| | |》确认:嘉树厂转让其所持有的华联有限股权,转让标的及转让| | |价格等事宜均经过集体资产的主管部门嘉树乡人民政府或嘉树乡| | |人民代表大会等有权机关确认,并获得外资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 |华联瓷业上述股权演变和改制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 |规规定。 | | | 9、2008年,华联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08年,华联有限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马来西亚新华| | |联、致誉国际均为境外企业,不符合《公司法》(2005年修订)| | |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 | |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规定。据此,| | |许君奇及其亲属共同成立了三瑞咨询、盛大咨询和醴陵市致誉企| | |业咨询有限公司三家境内企业,拟分别从致誉国际处受让1%华联| | |有限股权。 | | |2008年4月17日,华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致誉国际将其 | | |持有华联有限股权各1%转让给醴陵市致誉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盛| | |大咨询、三瑞咨询。2008年4月24日,相关各方签订《股权转让 | | |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每一出资额1元。 | | |2008年4月28日,株洲市招商合作局出具“株招商字[2008]41号 | | |”《关于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变更股权事项的批复》,同意此| | |次股权转让。2008年4月,华联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10、2008年,华联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 | |在华联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华联有限股东拟进行股权结| | |构调整。 | | |2008年5月22日,华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致誉国际将其 | | |持有的华联有限47%股权转让给致誉投资。2008年5月27日,致誉| | |国际与致誉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每一出| | |资额1元。2008年5月28日,株洲市招商合作局出具了“株招商字| | |[2008]54号”《关于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申请的批复| | |》,同意此次股权转让。2008年5月,华联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 | | |登记手续。 | | | 11、2008年,华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08年6月14日,华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华联有限以整 | | |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华联有| | |限原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 | |华联有限以截至200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27,038,274.62 | | |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16,000万股,整体变更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 | |有限公司。2008年6月13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 | | |公司对截至2008年5月31日华瓷有限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 | |了沃克森评报字[2008]第0084号《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拟变更| | |为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值为29,802.14万元。 | | |2008年7月2日,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8]| | |834号”《商务部关于同意湖南华联瓷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 | | |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2008年7月11日,公司领取了“商外 | | |资资审字[2008]0175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08年7月2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整体变 | | |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湘验字[2008]第0317号”《| | |验资报告》。 | | |2008年8月1日,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取得了“43| | |020040000016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009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具“湘政函[2009]48号”《湖南 | | |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演变及改制有关| | |事项的函》确认:嘉树厂转让其所持有的华联有限股权,转让标| | |的及转让价格等事宜均经过集体资产的主管部门嘉树乡人民政府| | |或嘉树乡人民代表大会等有权机关确认,并获得外资企业主管部| | |门批准;华联瓷业上述股权演变和改制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 | |关法律法规规定。 | | |2008年8月,华联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当时股东包括 | | |马来西亚新华联、致誉投资、三瑞咨询、盛大咨询。 | | |根据当时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据此,致誉投资、三| | |瑞咨询、盛大咨询作为居民企业,无需就华联有限整体改制为股| | |份公司过程中涉及的股本转增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根据当时| | |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 |通知》(财税[2008]1号),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 | | |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 | |企业所得税。醴陵市国家税务局于2018年3月出具说明,确认200| | |8年8月发行人成立时,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来源于华联有限2008年| | |1月1日之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金,均属于发行人累计| | |未分配利润,外国投资者无需就此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马来| | |西亚新华联作为外国投资者,无需就华联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公| | |司过程中涉及的股本转增缴纳企业所得税。 | |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华联有限整体改制为股| | |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发起人不涉及相关纳税义务。 | | |12、2011年,华联瓷业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至17,000万元 | | |2011年,由于战略调整,马来西亚新华联拟将其所持有华联瓷业| | |15%股权转让给醴陵长石。 | | |2011年3月30日,华联瓷业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关于马来西亚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股份的议案》及《关| | |于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马来西亚新华联| | |将其持有的华联瓷业15%股份转让给醴陵长石;华联瓷业注册资 | | |本由16,000万元增加至17,000万元,新发行1,000万股由新增股 | | |东唐小武、丁学文、叶建明、何铁牛分别认购298万股、268万股| | |、218万股、216万股,发行价格为1.5元/股。2011年4月20日, | | |华联瓷业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 | |2011年4月28日,马来西亚新华联与醴陵长石签署了《股权转让 | | |协议》,双方约定:马来西亚新华联将其持有的华联瓷业15%股 | | |份以4,374.4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醴陵长石。 | | |2011年6月27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了“湘商外资[2011]108号”| |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 | |等事项的批复》,同意公司的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2011年7月2| | |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 | | |验,并出具了“天职湘SJ[2011]665号”《验资报告》。2011年8| | |月,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2011年4月,为提高华联瓷业部分董事及中高层员工的凝聚力和 | | |共同创业的积极性,华联瓷业决定吸收唐小武等32名华联瓷业部| | |分董事及中高层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同时为避免因股东人数较多| | |可能导致的后续工商变更频繁的情形,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考虑| | |,经与唐小武等32名华联瓷业部分董事及中高层员工协商一致,| | |将唐小武等32名华联瓷业部分董事及中高层员工对华联瓷业增资| | |分别登记在唐小武、丁学文、叶建明、何铁牛名下,由该4人进 | | |行代持。本次增资过程中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 |(1)唐小武、丁学文、叶建明、何铁牛对华联瓷业增资存在股 | | |份代持情形 | | |本次唐小武、丁学文、叶建明、何铁牛向华联瓷业增资1,000万 | | |股,实际由该四人代华联瓷业许铁生、叶守明等合计32名中高层| | |员工或董事持有股份。 | | |,为防止潜在的股份纠纷,发行人拟对上述股份代持进行清理,| | |并最终由致誉投资、长石投资受让唐小武、丁学文、叶建明、何| | |铁牛合计持有的华联瓷业1,000万股股份(致誉投资、长石投资 | | |各受让500万股)。 | | |截至2014年10月,上述委托人收到全部股份转让款,该部分股份| | |转让款由致誉投资和长石投资分别承担50%。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 | |于2015年4月办理完毕。 | | | (2)致誉投资代部分发行人员工持有发行人股份 | | |上述员工持股形成后,考虑到部分中层员工、技术人员拟持有发| | |行人股份的意愿,2011年9月,许君奇、华联瓷业与黄宇林、李 | | |方如等16名发行人员工约定:黄宇林、李方如等16名发行人员工| | |以每股1.5元的价格合计受让许君奇所持有的华联瓷业90万股股 | | |份并委托许君奇代为持有。 | | |根据许君奇的说明及上述委托人的确认,上述股份代持实际为黄| | |宇林、李方如等16名发行人员工以每股1.5元的价格从许君奇实 | | |际控制的致誉投资处受让致誉投资所持有的华联瓷业90万股股份| | |并由致誉投资代为持有,同时授权致誉投资代为出席华联瓷业股| | |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等活动。 | | |2014年10月,致誉投资以每股1.50元的价格收购上述16名发行人| | |员工实际持有公司的股份。至此,该16名员工股份代持关系全部| | |解除。 | | | (3)股份代持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上述委托人均出具确认函确认:其已收到股份转让款;上述股份| | |代持关系已经全部解除;其对于上述股份代持关系及解除不存在| | |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确认函出具日,除通过华联立磐和华| | |联悟石持有华联瓷业股份外(如有),其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华| | |联瓷业股份的情形。 | | | 13、2015年,华联瓷业第二次股份转让 | | |2015年4月22日,华联瓷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议案》,同意唐小武、丁学文、叶建明、何| | |铁牛将其合计持有的1,000万股华联瓷业股份转让给致誉投资、 | | |长石投资(致誉投资、长石投资各受让500万股);三瑞咨询、 | | |盛大咨询将其合计持有的320万股华联瓷业股份转让给致誉投资 | | |;醴陵长石将其持有的2,400万股华联瓷业股份转让给长石投资 | | |。2015年5月12日,华联瓷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 |过上述议案。 | | |2015年4月22日,唐小武、丁学文、叶建明、何铁牛与致誉投资 | | |、长石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唐小武、丁学文、叶建| | |明、何铁牛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其合计持有的1,000万股华联瓷| | |业股份转让给致誉投资和长石投资(致誉投资、长石投资各受让| | |500万股);三瑞咨询、盛大咨询与致誉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 | | |议》,约定三瑞咨询、盛大咨询以480万元的价格将其合计持有 | | |的320万股华联瓷业股份全部转让给致誉投资。2015年4月22日,| | |醴陵长石与长石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醴陵长石以4,| | |374.48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2,400万股华联瓷业股份全部转让 | | |给长石投资。 | | |2015年5月29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湘商投资[2015]67号”《 | |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等变更事| | |项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 | | 2015年6月,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14、2016年,华联瓷业第三次股份转让 | | |2016年,由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军控制的公司之间的股权| | |架构调整,马来西亚新华联拟将其所持有华联瓷业32.94%股权转| | |让给新华联亚洲。 | | |2016年6月1日,华联瓷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 |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马来西亚新华联将其持有的华联瓷业| | |32.94%股份转让给新华联亚洲。2016年6月18日,华联瓷业2016 |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 | |2016年6月15日,马来西亚新华联与新华联亚洲签订了《股份转 | | |让协议》,约定马来西亚新华联将其持有的华联瓷业5,600万股 | | |股份作价10,000万元转让给新华联亚洲。 | | |2016年8月11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湘商投资[2016]131号”《| |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 | |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 | | 2016年8月,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15、2016年,华联瓷业增资至18,890万元 | | |2016年11月23日,华联瓷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华联瓷业以1.5元/股的价| | |格向员工持股平台华联立磐和华联悟石分别发行1,059.60万股和| | |830.40万股股份,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7,000万元变更为18| | |,890万元。2016年12月10日,华联瓷业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 | |2017年6月13日,天健会计所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 | |具了“天健验[2017]2-27号”《验资报告》。2016年12月,公司| |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 |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的规定,公司办理了 |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 | |16、历次股权转让、增资的决策程序、核准程序及价款支付情况| | |发行人及华联有限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公司决策程序并| | |取得了商务主管部门批复。 | | |发行人历次增资过程中,股东以自有资金、企业发展基金或储备| | |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及时履行了出资义务并由会计师事务| | |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 |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过程中,除醴陵长石2015年5月将其持有的2| | |,400万股转让给长石投资,股权转让款通过公司注销处理(醴陵| | |长石为长石投资全资子公司,2015年12月醴陵长石注销,醴陵长| | |石应收长石投资的股权转让款于清算过程中一并处理)外,受让| | |方均以自有资金向股权转让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 | | 17、历次股权转让、增资税收缴纳情况 | | | (1)历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缴纳情况 | | |根据马来西亚新华联提供的完税凭证,马来西亚新华联已就其20| | |11年8月、2016年8月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华联瓷业股份缴纳了企| | |业所得税;此外,醴陵市国家税务局于2018年3月出具说明,确 | | |认嘉树厂、三瑞咨询、盛大咨询投资华联瓷业期间按时进行了应| | |税事项申报,履行了纳税义务,不存在偷税、漏税或欠缴税款的| | |情形;转让所持有的华联有限股权价格均具有合理作价依据,不| | |存在利用低价转让规避税收缴纳义务的情形。 | | | (2)历次增资涉及的税收缴纳情况 | | |前四次增资行为均发生在2008年前,当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 |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 | |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据此,马来西亚新华联、| | |致誉国际无需就前四次增资行为缴纳企业所得税;嘉树厂和昌奇| | |瓷业已于2008年7月注销,醴陵市国家税务局于2018年3月出具说| | |明,确认嘉树厂和昌奇瓷业投资华联有限期间不存在偷税、漏税| | |或欠缴税款的情形。 | | |2008年8月,华联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当时施行 | | |的《企业所得税法》,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 | |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据此,致誉投资、三瑞咨询、盛大| | |咨询作为居民企业,无需就华联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过程中| | |涉及的股本转增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根据当时施行的《财政| |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 |[2008]1号),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 | | |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 |醴陵市国家税务局于2018年3月出具说明,确认2008年8月发行人| | |成立时,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来源于华联有限2008年1月1日之前形| | |成的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金,均属于发行人累计未分配利润,| | |外国投资者无需就此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马来西亚新华联作| | |为外国投资者,无需就华联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过程中涉及| | |的股本转增缴纳企业所得税。 | | |18、股权转让是否真实,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 | |纷,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 | |(1)发行人及华联有限历次股权转让真实,历次股权变动不存 | |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但是该等股份代持情 | | |形已于2014年10月彻底解除。 | |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 | |及其他利益安排。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616610579W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25,186.67万元,股份总数25,186.67万股(每股面值| | |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8,890.00万股;无 | |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296.67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0 | | |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 2022年6月28日,公司与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阿 | | |瑞斯数字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南同联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500.00万元,股权比例分别为51%、29%和20%,截至2| | |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已出资到位。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616610579W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25,186.67万元,股份总数25,186.67万股(每股面值| | |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8,890.00万股;无 | |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296.67万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10-08|上市日期 |2021-10-19|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6296.6700 |每股发行价(元) |9.37 | ├──────────┼─────┼──────────┼─────┤ |发行费用(万元) |5731.89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58999.7979|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3267.9079|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1.24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3.49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Harmonia Limited | 子公司 | 100.00| ├──────────────────┼────────┼─────┤ |湖南华联亿嘉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湖南华联君窑艺术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湖南华联特种陶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湖南同联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1.00| ├──────────────────┼────────┼─────┤ |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5.02| ├──────────────────┼────────┼─────┤ |湖南玉祥瓷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9.00| ├──────────────────┼────────┼─────┤ |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玉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贵州红官窑陶瓷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LARES PTE.LTD. | 孙公司 | 100.00| ├──────────────────┼────────┼─────┤ |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