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0946 恒而达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Hengerda New Materials(Fujian)Co.,Ltd. | ├────┼───────────┬────┬───────────┤ |证券简称|恒而达 |证券代码|300946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机械设备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02-08 | ├────┼───────────┼────┼───────────┤ |法人代表|林正华 |总 经 理|林正华 | ├────┼───────────┼────┼───────────┤ |公司董秘|方俊锋 |独立董事|雷根强,陈菡,陈少华 | ├────┼───────────┼────┼───────────┤ |联系电话|86-594-2911366 |传 真|86-594-2989339 | ├────┼───────────┴────┴───────────┤ |公司网址|www.hengerda.com | ├────┼────────────────────────────┤ |电子信箱|zqb@hengerda.com | ├────┼────────────────────────────┤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厝柄工业区 | ├────┼────────────────────────────┤ |办公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工具制造;数控机床制造;智| | |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轴承、齿轮和| | |传动部件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 | |备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通用设备修| | |理;专用设备修理;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 |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智能数控装备及其核心工/功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以及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一)1995年11月,恒达机电设立(注册资本为150万元) | | |福建省莆田县恒达机电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20日,由| | |林正华、陈丽钦、龚树青及莆田县新度镇厝柄村民委员会(以下 | | |简称“厝柄村村委会”)共同出资组建。其中,林正华货币出资1| | |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6.67%;陈丽钦货币出资17万元,占注册| | |资本的11.33%;龚树青货币出资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3%;厝| | |柄村村委会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7%。 | | |1995年10月23日,福建省广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验| | |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闽广业所(95)验字069号)。 | | |1995年11月20日,恒达机电办理了设立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 |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5551702-0)。 | | | (二)1996年3月,第一次增资(增资至400万元) | | |1996年2月20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增资事 | | |项,注册资本由150万元增加至4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50万元 | | |由股东林正华、陈丽钦以货币方式出资认购,其中林正华认购新| | |增注册资本200万元,陈丽钦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龚树青 | | |、厝柄村村委会放弃对于上述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权。 | | |1996年3月1日,福建省广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 |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闽广业所(96)验字第025号)。 | | |1996年3月5日,恒达机电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企业法人| | |营业执照》。 | | |(三)2003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资(增资至450万元)| | |、公司名称变更 | | |2003年3月1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下述事项: | | |(1)同意公司股东龚树青、厝柄村村委会将其各自持有的公司股 | | |权全部转让给股东林正华; | | |(2)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400万元增加至4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 | |0万元由公司股东林正华、陈丽钦全额认缴,并由以下两部分构 | | |成,以经审计的公司2001年度、2002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 | |资本25万元(其中,股东林正华占80%对应20万元,股东陈丽钦占| | |20%对应5万元),剩余25万元由股东林正华、陈丽钦以货币方式 | | |出资投入;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50万元,其中,公司 | | |股东林正华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公司股东陈丽钦出| | |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 | |(3)因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将公司名称由“福建省莆田县 | | |恒达机电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莆田市恒达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 |”。 | | |2003年3月1日,林正华与龚树青、厝柄村村委会签订《福建省莆| | |田县恒达机电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龚树青| | |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0.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万元)作价2万元转| | |让给林正华,厝柄村村委会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0.25%的股权(对| | |应出资额1万元)作价1万元转让给林正华。 | | |股权转让完成后,龚树青、厝柄村村委会不再是恒达机电的股东| | |。 | | |2003年3月11日,莆田莆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 | | |告》(莆阳验资[2003]第016号),确认截至2003年3月10日,恒达| | |机电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以货币| | |资金出资25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25万元。根据该《| | |验资报告》附件,股东林正华以货币出资7万元,以恒达机电未 | | |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25万元中股份比例80%对应20万元转增出 | | |资;股东陈丽钦以货币出资18万元,以恒达机电未分配利润转增| | |实收资本25万元中股份比例20%对应5万元转增出资,恒达机电已| | |按照上述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内容进行账务处理。 | | |2003年3月25日,恒达机电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企业法 | |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3212000438),名称变更为“莆田市 | | |恒达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 | | (四)2004年6月,第三次增资(增资至500万元) | | |2004年6月5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注册资本| | |从45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由股东林正华、| | |陈丽钦出资认缴,并由以下两部分构成,以经审计的2003年度的| | |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20万元(其中,股东林正华占80%对应16| | |万元,股东陈丽钦占20%对应4万元),剩余30万元由股东林正华 | | |、陈丽钦以货币方式出资投入(其中,股东林正华现金出资24万 | | |元,股东陈丽钦现金出资6万元)。 | | |2004年6月8日,莆田莆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 | |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莆阳验资[2003]第120号)。 | | |2004年6月15日,恒达机电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企业法 | |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3042100026),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 | |元。 | | | (五)2005年4月,第四次增资(增资至800万元) | | |2005年3月5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注册资本| | |从500万元增加至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由公司股东林 | | |正华、陈丽钦出资认缴,并由以下两部分构成,以经审计的恒达| | |机电2004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50万元(其中,股东林 | | |正华占80%对应40万元,股东陈丽钦占20%对应10万元),剩余250| | |万元由股东林正华、陈丽钦以货币方式出资投入(其中林正华现 | | |金出资200万元,陈丽钦现金出资50万元)。 | | |2005年3月7日,莆田莆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 | |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莆阳验资[2005]第025号)。 | | |2005年4月8日,恒达机电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企业法人| |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3042100026),注册资本变更为800万元| | |。 | | | (六)2007年5月,第五次增资(增资至2,000万元) | | |2007年5月14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注册资 | | |本及实收资本均从8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20| | |0万元由股东林正华、陈丽钦出资认缴,其中林正华现金出资960| | |万元,股东陈丽钦现金出资240万元。 | | |2007年5月14日,莆田市审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 | | |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莆审信所(2007)验118号)。 | | |2007年5月21日,恒达机电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企业法 | |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3042100026),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 | |均变更为2,000万元。 | | | (七)2010年9月,第六次增资(增资至5,000万元) | | |2010年8月27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注册资 | | |本及实收资本均从2,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 | |000万元由股东林正华、陈丽钦出资认缴,其中林正华现金出资2| | |,400万元,陈丽钦现金出资600万元。 | | |2010年8月30日,莆田市审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 | | |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莆审信所(2010)内验289号) | | |。 | | |2010年9月6日,恒达机电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企业法人| |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304100008208),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 | |均变更为5,000万元。 | | | (八)2014年6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4年5月26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陈 | | |丽钦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19.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975万元)作 | | |价975万元转让给股东林正华。 | | |2014年5月26日,林正华、陈丽钦签署《莆田市恒达机电实业有 | |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陈丽钦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19| | |.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975万元)作价975万元转让给股东林正华| | |。 | | |2014年6月6日,恒达机电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 |》(注册号:350304100008208)。 | | | (九)2018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8年6月6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林正| | |华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11.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75万元)分别 | | |转让给莆田市恒而达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莆田市壶山兰| | |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正雄、沈群宾、林素媛和侯德兴| | |;陈丽钦将其所持有的恒达机电0.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5万元)| | |转让给陈丽容。 | |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在参考恒达机电净资产基础上,由股权转让| | |各方协商确定,最终确定林正华转让给壶山兰水、林正雄、沈群| | |宾、恒而达之和侯德兴的股权价格为每一元出资额作价5.30元,| | |林正华转让给林素媛及陈丽钦转让给陈丽容的股权价格为每一元| | |出资额作价1.00元。 | | |2018年6月6日,林正华分别与恒而达之、壶山兰水、林正雄、沈| | |群宾和侯德兴签署《莆田市恒达机电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协议约定林正华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11.50%的股权(对应出 | | |资额575万元)转让给壶山兰水、林正雄、沈群宾、恒而达之、林| | |素媛和侯德兴;同日,陈丽钦与陈丽容签署《莆田市恒达机电实| | |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陈丽钦将其持有的恒达机| | |电0.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5万元)转让给陈丽容。 | | |2018年6月6日,恒达机电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155517020R)。 | | | (十)2018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8年9月26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侯德兴 | | |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0.4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0万元)转让给林 | | |正华。 | | |同日,侯德兴与林正华签署《莆田市恒达机电实业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侯德兴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0.40%的股权(| | |对应出资额20万元)以10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林正华。 | | |2018年9月28日,恒达机电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营业执 | |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155517020R)。 | | | (十一)2018年11月,恒达机电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2018年10月10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恒| | |达机电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同意恒达机电全体7名股东作为 | | |发起人,以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出具“致同审字(2018)第350ZB0301号”《审计报告》审计的| | |账面净资产273,591,848.43元为基数,按照1:0.1828的比例折合| | |实收股本总额50,000,000.00元,净资产额高于总股本的部分223| | |,591,848.43元计入资本公积,将恒达机电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日| | |,恒达机电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发起设立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 | |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 | |2018年10月1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 | |验字(2018)第350ZA0054号”《验资报告》,对恒达机电整体变 | | |更为股份公司情况进行了核验。 | | |2018年10月26日,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 |,一致同意恒达机电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选举了公司董事| | |、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股份公司设立议| | |案。 | | |2018年11月15日,福建省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股份公司| | |的整体变更设立登记申请。 | | |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 |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关的重组包括同一控制下合并文| | |龙钢带、剑山机械及万兴物流三家子公司。 | | | 1、同一控制下合并及注销文龙钢带 | | | (1)2017年7月,同一控制下合并文龙钢带 | | | ①文龙钢带的基本情况 | | |文龙钢带系李文龙于2015年6月12日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文龙。 | | | ②本次资产重组的过程 | | |2017年7月17日,致同所出具《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35| | |0FC1875号),文龙钢带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5| | |5.66万元。 | | |2017年7月24日,文龙钢带股东李文龙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 | | |持有的文龙钢带100%股权以55.6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恒达机电。 | | |2017年7月24日,恒达机电与李文龙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莆田 | | |市荔城区文龙钢带分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7年8 | | |月10日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 | |2017年7月27日,文龙钢带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所涉工商变更登记 | | |手续。 | | |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文龙钢带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 ③本次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的影响 | | |李文龙系发行人员工,文龙钢带成立时李文龙的出资资金由发行| | |人实际控制人林正华提供,李文龙所持文龙钢带股权是替林正华| | |代持,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次重组前,文龙钢| | |带主要为发行人模切工具生产提供钢带分卷业务;本次重组完成| | |后,文龙钢带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本次重组增强了发行人的| | |业务独立性,同时减少了关联交易,本次重组未造成发行人主营| | |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 | | (2)2018年10月,文龙钢带注销 | | | ①注销的过程及履行的程序 | | |2018年2月,发行人对模切工具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为减少管理 | | |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决定将文龙钢带的钢带分卷业务全部纳入| | |发行人,并注销文龙钢带。 | | | 2018年3月,文龙钢带停止业务经营。 | | |2018年10月,文龙钢带完成工商注销。文龙钢带注销过程履行了| | |注销申请、受理、注销办理等程序,主管的工商行政部门出具了| |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 | ②注销后的资产、负债、业务的承接 | | | 文龙钢带注销后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由发行人承接。 | | | ③报告期内的合规情况 | | |报告期内文龙钢带未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 2、同一控制下合并剑山机械 | | | (1)剑山机械的基本情况 | | |剑山机械系徐剑山于2015年6月18日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剑山。 | | | (2)本次资产重组的过程 | | |2017年7月17日,致同所出具了《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 | |350FC1873号),剑山机械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 | |为55.82万元。 | | |2017年7月24日,剑山机械股东徐剑山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 | | |持有的剑山机械100%股权以55.8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 | | |2017年7月24日,发行人与徐剑山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莆田市 | | |荔城区剑山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7年8月9| | |日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 | |2017年7月27日,剑山机械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所涉工商变更登记 | | |手续。 | | |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剑山机械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 (3)本次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的影响 | | |徐剑山为发行人员工,剑山机械成立时徐剑山的出资资金由发行| | |人实际控制人林正华提供,徐剑山所持剑山机械股权是替林正华| | |代持,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次重组前,剑山机| | |械主要为发行人提供生产设备的维修服务;本次重组完成后,剑| | |山机械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进一步增强了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 |性,同时减少了关联交易,本次重组未造成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 | |重大变化。 | | | 3、同一控制下合并万兴物流 | | | (1)万兴物流的基本情况 | | |万兴物流系陈丽容、黄永革于2012年12月18日设立的公司,注册| | |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100万元,其中陈丽容出资60万元,占注册 | | |资本的60%;黄永革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法定代表人| | |为陈丽容。 | | | (2)本次资产重组的过程 | | |2017年7月17日,致同所出具《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35| | |0FC1874号),万兴物流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9| | |9.26万元。 | | |2017年7月24日,万兴物流股东会作出决定,同意陈丽容、黄永 | | |革将其持有的万兴物流60%、40%股权分别以59.56万元、39.70万| | |元转让给发行人。 | | |2017年7月25日,发行人与陈丽容、黄永革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 | | |《莆田万兴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7年8月11日 | | |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 | |2017年7月26日,万兴物流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所涉工商变更登记 | | |手续。 | | |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万兴物流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 (3)本次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的影响 | | |陈丽容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丽钦之妹妹,黄永革为发行人实际| | |控制人林正华之妹夫,万兴物流成立时陈丽容、黄永革的出资资| | |金均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正华提供,陈丽容、黄永革所持万兴| | |物流股权是替林正华代持,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本次重组前,万兴物流主要为发行人提供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搬运| | |服务;本次重组完成后,万兴物流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增强| | |了发行人业务独立性,同时减少了关联交易,本次重组未造成发| | |行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 | | (二)前述重组对发行人的影响 | | |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发行人子公司均系通过本次同一控制下| | |合并取得,除本次合并外发行人无其他子公司。由上表可知,20| | |16年度被重组方相应指标之和均未超过发行人母公司对应指标之| |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号核准文件,公司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票于2021年2月 |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现有注册资本6,667.00| | |万元,总股本为6,667.00万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3| | |00155517020R,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正华,经营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 |荔城区新度镇厝柄工业区。 | | |2022年5月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股本 | | |由6,667万股转增至12,000.60万股。 |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2,000.60万元,总股本为12,000.60万股。 | | |2025年6月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股本 | | |由12,000.60万股转增至15,600.78万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1-28|上市日期 |2021-02-08|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1667.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9.45 | ├──────────┼─────┼──────────┼─────┤ |发行费用(万元) |5139.5636 |发行总市值(万元) |49093.15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3953.5864|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39.66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41.6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1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32.02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莆田万兴物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莆田市恒而达工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5.00| ├──────────────────┼────────┼─────┤ |莆田市恒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HENGERDA GLOBAL PTE.LTD. | 子公司 | 100.00| ├──────────────────┼────────┼─────┤ |SMS Precision Machines GmbH | 子公司 | 100.00| ├──────────────────┼────────┼─────┤ |恒而达(福建)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