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公司概况 - 股票F10资料查询_爱股网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301019 宁波色母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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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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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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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证券代码|30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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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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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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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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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任卫庆                |总 经 理|任卫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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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陈建国                |独立董事|周红意,马海静,钟明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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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74-88393328       |传    真|86-574-8839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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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muli.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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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nbsml@muli.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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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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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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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
|        |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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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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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第一次企业改制)            |
|        |  1、有限公司的设立                                   |
|        |1985年8月19日,鄞县农业局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梅湖实业出 |
|        |资设立鄞县塑料制品五厂。鄞县塑料制品五厂设立时注册资金为|
|        |50万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自企业设立至改制为有限|
|        |责任公司期间,鄞县塑料制品五厂经过4次注册资金变更、1次经|
|        |营范围变更并于1987年更名为“宁波浓色母粒厂”。          |
|        |截至1999年10月企业整体改制之时,宁波浓色母粒厂注册资金为|
|        |77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为“主营塑料浓色母粒,兼营塑料制品 |
|        |、汽车货运”,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
|        |1999年10月21日,宁波浓色母粒厂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名|
|        |称为“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宁波浓色母粒厂的公司制改制过|
|        |程如下:                                                |
|        |①1998年12月9日,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1998)38号” |
|        |《鄞县人                                                |
|        |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根据文件精神,梅湖实业及下属四家企|
|        |业(农业分公司、鄞县梅湖万猪尝宁波光华电池配件厂、宁波浓|
|        |色母粒厂)被列为县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企业。                |
|        |②1999年4月22日,鄞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鄞国资评字(199|
|        |9)第7                                                  |
|        |号”国有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本次评估目的为计划股份制改造|
|        |。                                                      |
|        |③1999年7月5日,鄞县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鄞评报字(1999)|
|        |64号”                                                  |
|        |《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评估报告,以1999年3月31日为评 |
|        |估基准日,宁波浓色母粒厂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378.85万元。  |
|        |④1999年7月25日,鄞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鄞国资(1999)5|
|        |号”《对                                                |
|        |宁波浓色母粒厂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通知》,对本次资产评|
|        |估的程序、评估机构的资格、评估方法、评估结论予以认可。  |
|        |⑤1999年9月9日,梅湖实业召开九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        |梅湖实                                                  |
|        |  业及下属四家企业的整体改制方案。                    |
|        |⑥1999年9月27日,梅湖实业出具“宁梅总(1999)8号”《关于|
|        |要求审批                                                |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置方案的报告》,向鄞县农业局上报梅湖实|
|        |业和下属4个企业的股权设置方案。根据股权设置方案,宁波浓 |
|        |色母粒厂净资产为2,734万元(注:根据《关于宁波梅湖实业股 |
|        |份有限公司向宁波明州色母粒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请示》(宁梅|
|        |股字(1999)03号),色母粒有限评估净资产为3,378.85万元,|
|        |减政策性提留644.86万元,调整后净资产为2,733.99万元,决定|
|        |净资产尾数按四舍五入法进行调整,使该公司净资产调为2,734 |
|        |万元),其中梅湖实业国有法人股40%,计1,093.60万股,职工 |
|        |股置换60%,计1,640.40万股。                             |
|        |⑦1999年9月28日,鄞县农业局出具“鄞农企(1999)103号”《|
|        |关于同意                                                |
|        |宁波浓色母粒厂等四家企业改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置方案的批|
|        |复》,同意梅湖实业提出的所属农业分公司、鄞县梅湖万猪尝宁|
|        |波光华电池配件厂、宁波浓色母粒厂改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设|
|        |置方案。                                                |
|        |⑧1999年10月15日,鄞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同意梅湖实业提交|
|        |的“宁                                                  |
|        |梅股字(1999)03号”《关于宁波梅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
|        |明州色母粒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请示》,对宁波浓色母粒厂整体|
|        |改制方案内容予以确认。                                  |
|        |⑨1999年10月21日,鄞县开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
|        |(鄞开                                                  |
|        |会验字(1999)046号),经审验,截至1999年10月21日止,色 |
|        |母粒有限已收到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人民币2,734万元;与上 |
|        |述投入实收资本相关的资产总额7,806.18万元,负债合计5,072.|
|        |18万元;梅湖实业以净资产出资1,093.60万元,职工持股会以从|
|        |梅湖实业置换的净资产出资895.40万元,赵茂华等37位自然人以|
|        |从梅湖实业置换的净资产出资745万元。                     |
|        |⑩1999年10月27日,色母粒有限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县分|
|        |局登记                                                  |
|        |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宁波市江东区七里垫|
|        |,法定代表人为叶天宇,注册资本为2,734万元,经营范围为“ |
|        |塑料浓色母粒、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汽车货运服务”。    |
|        |  2、有权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
|        |2020年5月11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 |
|        |具确认意见:未发现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存在|
|        |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
|        |2020年6月24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宁波 |
|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对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
|        |司历史产权出具确认意见的批复》(甬东旅政发[2020]8号), |
|        |针对此次改制事项,确认如下:1999年,宁波浓色母粒厂整体改|
|        |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中,履行了相关评估程序,改制审批程|
|        |序、改制方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设置、剥离资产处置、职工|
|        |安置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关于县属国有企业改制|
|        |的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
|        |情形。                                                  |
|        |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1999年,宁波浓色母粒厂|
|        |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中,履行了评估程序,本次改制|
|        |取得了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核准,改制过程及结果符合国家相关|
|        |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关于县属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法规的规定,|
|        |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二)国有股东的退出情况(第二次企业改制)          |
|        |  1、国有股东的退出过程                               |
|        |2004年5月25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出具《关于 |
|        |宁波梅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会议纪要》(甬东旅经会纪(20|
|        |04)2号),启动梅湖实业及下属企业(含色母粒有限)的改制 |
|        |事项,明确以200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色母粒有限等四家 |
|        |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由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拟定改|
|        |制方案并负责改制相关工作。色母粒有限由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改|
|        |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过程如下:                              |
|        |  (1)2004年6月12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      |
|        |  ①同意梅湖实业所                                    |
|        |持有的色母粒有限40%国有股按清产核资后的股价退出,由公司 |
|        |董事会另行制定股权分配和认购方案;                      |
|        |②同意梅湖实业聘请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对色母粒有限净资产|
|        |进行清产核资、评估;                                    |
|        |③由洪寅作为受让方,受让梅湖实业所持的色母粒有限40%股权 |
|        |,受让价格按资产评估后经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和国资|
|        |办核定的价格,出资额暂由色母粒有限先行支付,洪寅受让上述|
|        |股权后,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在适当时候将整合有关股权,并|
|        |及时把有关股权变更情况报工商部门备案。                  |
|        |(2)2004年7月26日,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
|        |波色母                                                  |
|        |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书》(正评报字(2004)第22|
|        |9号),根据该报告书说明,截至评估基准日2004年4月30日,色|
|        |母粒有限(未包括色母粒有限顺德分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
|        |256.99万元;2004年7月15日,深圳市启佳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 |
|        |具《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深启评报|
|        |字(2004)109号),根据该报告说明,以2004年4月30日为评估|
|        |基准日,色母粒有限顺德分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5.96万元 |
|        |。                                                      |
|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截至2004年4月30日,色母粒有限经评估的 |
|        |净资产为4,312.94万元。                                  |
|        |(3)2004年12月18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出具 |
|        |《关于梅                                                |
|        |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国有股权的报告》(甬东旅经发(2004|
|        |)120号),向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梅 |
|        |湖实业下属色母粒有限等四家公司国有股权出让的方案。该报告|
|        |确认色母粒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4,312.94万元,调整后的企业净|
|        |资产为4,083.64万元,与原股本比例为2.334,为保证1999年改 |
|        |制政策的连续性,建议一次性付款打九折,与原股本比例为2.10|
|        |。                                                      |
|        |(4)2004年12月21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 |
|        |《对关于                                                |
|        |梅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国有股权报告的批复》(甬东旅政发|
|        |(2004)69号),同意梅湖实业下属的色母粒有限等四家子公司|
|        |收购梅湖实业所持色母粒有限的股权,并享受一次性付款打九折|
|        |的优惠,收购价格为每股2.1元,在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相关手续 |
|        |后,收购股份资金一次性缴付给梅湖实业。                  |
|        |(5)2004年12月,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宁波东 |
|        |钱湖旅游                                                |
|        |度假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由洪寅以1,470万元价格受让梅 |
|        |湖实业持有的色母粒有限40%股权方案。                     |
|        |(6)2004年12月22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梅湖 |
|        |实业将其                                                |
|        |持有的公司700万元股权转让给洪寅,转让价格按“甬东旅政发 |
|        |(2004)69号”文件精神,每股价格2.10元,共计1,470万元。 |
|        |(7)2004年12月24日,梅湖实业与洪寅通过宁波市鄞州区产权 |
|        |交易所签                                                |
|        |  订《产权转让合同书》(合同编号2004200号)。         |
|        |(8)2004年12月31日,色母粒有限完成本次国有股退出的工商 |
|        |变更登记                                                |
|        |程序,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        |业执照》。                                              |
|        |本次改制过程中,根据相关改制文件精神,拟由色母粒有限职工|
|        |受让梅湖实业持有的40%国有股权,但由于股权在员工间的认购 |
|        |及分配方案尚未确定,因此经股东会决议,色母粒有限指定时任|
|        |副总经理洪寅代企业受让上述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实际由色母粒|
|        |有限支付。上述受让股权方案已取得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
|        |发展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
|        |符合改制方案的要求。2004年12月30日,根据色母粒有限董事会|
|        |决议,洪寅将其从梅湖实业处受让取得的700万元股权中的650万|
|        |元股权转让给51名员工,剩余50万元股权由洪寅本人认购;员工|
|        |认购上述股权的每股价格为2.10元,认购价款由包括洪寅在内的|
|        |52名员工(26名自然人股东、26名职工持股会会员)缴付至色母|
|        |粒有限。                                                |
|        |与上述股权转让同时,职工持股会将其所持有的71.16万元预留 |
|        |股以2.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陈忠芳等7名公司员工(2名自然人 |
|        |股东、5名职工持股会会员)。                             |
|        |  2、有权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
|        |2020年5月11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 |
|        |具确认意见:未发现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存在|
|        |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
|        |2020年6月24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宁波 |
|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对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
|        |司历史产权出具确认意见的批复》(甬东旅政发[2020]8号), |
|        |针对此次改制事项,确认如下:2004年,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第|
|        |二次改制过程中,国有股东梅湖实业出让40%国有股权,已按照 |
|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计、评估程序,并取得了取得了|
|        |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        |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2004年,色母粒有限第二|
|        |次改制过程中,国有股东梅湖实业出让40%国有股权,已依照法 |
|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计、评估程序,并取得了国有资产主|
|        |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导致国|
|        |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三)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2019年8月29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色母粒有限以2019 |
|        |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宁波色母粒。根据立信事务所2|
|        |019年9月3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F50048号”《审 |
|        |计报告》,色母粒有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为235,186,2|
|        |73.18元。2019年10月8日,银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        |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05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        |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色母粒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2,24|
|        |8.82万元。                                              |
|        |2019年10月9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决议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
|        |日,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色母粒有限根据经审计的|
|        |净资产值人民币235,186,273.18元为基础,按照1:0.2551的折股|
|        |比例将公司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6,000万股,净资产超过 |
|        |股本部份175,186,273.18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9年10月25日,宁波色母粒召开创立大会,决议以色母粒有限|
|        |全体现有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色母粒有限整体变更为宁波色|
|        |母粒。2019年11月5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
|        |F5005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9年10月25日止,宁波色|
|        |母粒已按色母粒有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35,1|
|        |86,273.18元为基础,按照1:0.255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 |
|        |总额6,000万股,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175,186,273.18元计入资 |
|        |本公积。2019年11月8日,宁波色母粒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 |
|        |登记,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2007年9月,因色母粒有限职工持股会不再具备社团法人资格, |
|        |经鄞州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依法予以解散。根据2007年7月职工 |
|        |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原职工持股会会员通过职工持股|
|        |会持有的色母粒有限股权转为委托时任色母粒有限财务负责人陈|
|        |忠芳等人代持,代持双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色母粒有限形|
|        |成了委托持股的情况。此外,任卫庆分别于2007年9月、2014年4|
|        |月转让色母粒有限部分股权给谢华、赵仕良、钱刚、王振宙等4 |
|        |人,根据股权转让双方约定,受让方委托任卫庆代为持有色母粒|
|        |有限股权。                                              |
|        |  1、2017年1月,任卫庆第二期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    |
|        |  (1)2014年4月,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        |
|        |2014年4月16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 |
|        |整体转让给股东任卫庆先生的方案》。根据该方案,任卫庆整体|
|        |收购色母粒有限100%股权,转让总价为3.2亿元,同时允许股东 |
|        |选择部分持有或继续持有原有股权。任卫庆承诺办理本次股权转|
|        |让后,一次性现金付清股权转让款的50%,在2017年1月31日前付|
|        |清剩余的50%股权转让款。双方约定于2014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后,任卫庆支付50%股权转让款,色母粒有限就转让50%股权事项|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3年后,任卫庆付清剩余50%股权转让款|
|        |后,色母粒有限同意就剩余的50%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 |
|        |记程序。                                                |
|        |按照《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股东任卫庆先生的方案》,2014年4 |
|        |月,任卫庆以18.3元/股的价格向86名股东合计收购427.00万元 |
|        |股权(其中曾伟康、林军、李际波、林翠英、杨国祥、崔萍等6 |
|        |人所持合计3.12万元股权于2014年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任卫庆,王|
|        |亚定所持15.69万元股权于2014年转让给任卫庆,王亚定剩余1.5|
|        |万元股权于2014年7月转让给李兴达),占色母粒有限注册资本 |
|        |的24.40%。                                              |
|        |  (2)2017年1月,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        |
|        |2017年1月,任卫庆根据2014年4月16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审议通|
|        |过的《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股东任卫庆先生的方案》,以17.05 |
|        |元/股的价格(该价格系在2014年确定的18.3元/股的价格基础上|
|        |扣减了原股东于2015年获取的1.25元/股的现金分红,因此任卫 |
|        |庆2017年的受让价格调整为17.05元/股)向80名股东合计收购剩|
|        |余的419.05万元股权(其中俞云辉系在2014年签订的《股权转让|
|        |协议》确定的转让股权数量之外增加转让10万元股权给任卫庆,|
|        |董丽亚系于2017年新增的转让方,其于2017年与任卫庆签订股权|
|        |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0.87万元股权转让给任卫庆,整体收购中|
|        |的曾伟康、林军等7人已于2014年一次性转让完毕)。         |
|        |  (3)任卫庆将其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股权部分对外转让   |
|        |2017年1月10日,任卫庆与李兴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 |
|        |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1.5万元股权按照17.0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 |
|        |李兴达,相应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
|        |2017年3月31日,任卫庆分别与毛春光、周必红、祖万年签订《 |
|        |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32万元、20万元、28|
|        |万元股权以17.05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毛春光、周必红、祖万|
|        |年,相应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
|        |2017年4月11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股权转 |
|        |让的决议。                                              |
|        |色母粒有限针对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
|        |17年5月12日,色母粒有限取得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
|        |发的注册号为“3302120000197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除上述股权转让外,任卫庆另于2017年1月15日分别与黄定、陈 |
|        |春雷、潘成宏、忻行军、张银辉、任益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与《股权代持协议》,将其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12万元、10万元|
|        |、10万元、5万元、1万元、0.5万元股权以17.05元/股的价格分 |
|        |别转让给黄定、陈春雷、潘成宏、忻行军、张银辉、任益君,并|
|        |约定前述受让方委托任卫庆代持其所受让的股权,相应股权转让|
|        |款已支付完毕。                                          |
|        |2017年8月13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补充确认同意任卫庆 |
|        |按照17.05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120万元股权给李兴达等1|
|        |0人(含任卫庆2017年1月、2017年3月转让给李兴达、毛春光、 |
|        |周必红、祖万年等4人的81.5万元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 |
|        |买权。                                                  |
|        |任卫庆与黄定、陈春雷、潘成宏、忻行军、张银辉、任益君之间|
|        |的股权转让为实际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色母粒有限名义股权结|
|        |构及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动。                      |
|        |  2、2019年6月,色母粒有限股权转让                    |
|        |2019年6月18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6.921|
|        |7万股集体股认购方案》。根据该方案,职工持股会预留股的6.9|
|        |2万元股权由色母粒有限员工以16元/股的价格受让,股权款一次|
|        |性缴清。                                                |
|        |2019年6月20日,杨丽等17名色母粒有限员工与陈忠芳签订《股 |
|        |权转让协议》,按照16元/股的价格合计认购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
|        |通过陈忠芳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6.92万元股权,相关股权款已经|
|        |支付完毕。至此,公司职工持股会预留股全部清理完毕。      |
|        |  3、2019年8月,色母粒有限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解除      |
|        |2019年6月1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朱益民将原通|
|        |过陈忠芳代持的2万元股权赠予其女儿朱虹;同意董韶明将原通 |
|        |过其父亲董小法代持的0.87万元股权转让给董小法;同意陈爱飞|
|        |将原通过其配偶许英杰代持的0.87万元股权转让给许英杰。前述|
|        |股权转让双方系基于直系亲属关系进行的股权调整或合并,双方|
|        |未实际支付价款。                                        |
|        |2019年7月5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通过《公司股权代持解除方案|
|        |》,委托持股人原通过直接股东代持的股权转让至相应的持股平|
|        |台,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转让前后委托持股|
|        |人最终持有的色母粒有限股权比例保持不变,陈建国、李兴达、|
|        |陈春雷三人原通过他人代持的股权转为直接持有,具体方案内容|
|        |如下:                                                  |
|        |(1)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陈忠芳名下的彭忠等37名隐名股东, |
|        |将其合计113.97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蓝润园投资,通过蓝润|
|        |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
|        |(2)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应丰源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张杰,将其|
|        |所持有的14.51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蓝润园投资,通过蓝润 |
|        |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
|        |(3)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毛春光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裴芬,将其|
|        |所持有的0.22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蓝润园投资,通过蓝润园|
|        |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
|        |(4)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张忠英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吴孝英,将|
|        |其所持有的0.87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蓝润园投资,通过蓝润|
|        |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
|        |(5)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陈忠芳名下的毛巍等34名隐名股东, |
|        |将其所持有的55.42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红润园投资,通过 |
|        |红润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
|        |(6)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任卫庆名下的赵仕良等9名隐名股东,|
|        |将其所持有的128.50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宁波黄润园投资,|
|        |通过黄润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
|        |(7)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陈忠芳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陈建国,将|
|        |所持有的                                                |
|        |12.41万元股权转让至本人名下,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
|        |(8)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陈忠芳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李兴达,将|
|        |所持有的9.27万元股权转让至本人名下,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
|        |权;                                                    |
|        |(9)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任卫庆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陈春雷,将|
|        |所持有的10万元股权转让至本人名下,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        |。                                                      |
|        |2019年8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存在委托持股的股东将其所 |
|        |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
|        |股权,陈建国、李兴达、陈春雷原通过他人代持的色母粒有限股|
|        |权变更为本人直接持有,相关转让双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本次股权转让实质系股权还原,转让前后最终权益持有人未发|
|        |生变化,因此股权受让方未实际支付价款。                  |
|        |2019年8月23日,色母粒有限办理了前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 |
|        |记手续。                                                |
|        |至此,色母粒有限的股权代持情况得到彻底清理,不再存在股权|
|        |代持的情况。                                            |
|        |  4、2019年11月,色母粒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
|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股本总数 16,799.9995 万股|
|        |,公司注册资本为 16,799.9995 万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6-17|上市日期            |2021-06-28|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0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8.94     |
├──────────┼─────┼──────────┼─────┤
|发行费用(万元)      |6825.04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5788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1054.96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74.00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57.93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1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3.70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宁波色母粒(中山)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波色母粒(滁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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