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037 保立佳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Shanghai Baolijia Chemical Co.,Ltd. | ├────┼───────────┬────┬───────────┤ |证券简称|保立佳 |证券代码|301037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07-30 | ├────┼───────────┼────┼───────────┤ |法人代表|杨文瑜 |总 经 理|杨文瑜 | ├────┼───────────┼────┼───────────┤ |公司董秘|李衍昊 |独立董事|刘树国,卢雷,宫璇龙 | ├────┼───────────┼────┼───────────┤ |联系电话|86-21-31167902 |传 真|86-21-57582520-8088 | ├────┼───────────┴────┴───────────┤ |公司网址|www.baolijia.com.cn | ├────┼────────────────────────────┤ |电子信箱|dongban@baolijia.com.cn | ├────┼────────────────────────────┤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大叶公路6828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3幢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 | | |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 |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 |;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 |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水性丙烯酸乳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 | | |保立佳有限成立于2001年8月24日,是由杨文竣杨文瑜、衣志刚 | | |三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注册资| | |本为50万元。 | | |2001年8月15日,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华 | | |会验字(2001)第33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8月15| | |日,保立佳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 |人民币50万元整。2001年8月24日,保立佳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 | | |政管理局奉贤分局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注册号为310226201761| | |1的营业执照。 | |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5)第SD-3-113号”《审计| | |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保立佳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4,4| | |21.66万元。根据山东汇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汇德评报 | | |字(2015)第023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 | | |基准日保立佳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21,212.56万元。 | | |2015年5月20日,保立佳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 | |上海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 | |意将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保立佳有| | |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4,421.66万元折合 | | |为股份公司股本6,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 | |积,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 | |2015年6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设立股份公司 | | |的有关决议。同日,2015年6月28日,中兴华出具了“中兴华验 | | |字(2015)第SD-3-00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2| | |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保立佳有限的净资产折合的 | | |股本人民币6,150万元。 | |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 |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 |宜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截至2022年2月18日止,收到激励对象认购资金人民币14,87| | |2,464.0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增加注册资| | |本人民币1,074,6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3| | |,797,864.00元;同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对本次变更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02| |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 | |根据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 | |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2022年7月11日股本91,174,600股为基 | |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共计转增9,117,460股,转增| | |后,总股本增至100,292,060股。 | | |公司2022年11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 |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 |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11月22日为限制性股票预| | |留授予日,以12.53元/股的价格授予10名激励对象17.46万股限 | | |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7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 |票8.73万股。截至2022年12月2日止,公司已收到10名激励对象 | | |认购资金人民币1,093,869.0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货币资金形| | |式投入,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7,300.00元,计入“资本公 | | |积”人民币1,006,569.00元。2022年12月1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 |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中兴华| | |验字(2022)第0300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 | |2023年5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 |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6名首次授 | | |予的激励对象以及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 | | |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5,200股限制 | |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要求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 |未解除限售的157,3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 | | |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312,544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 | |的0.31%。公司拟以12.53元/股的价格回购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 |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5,200股限制性股票,拟以12.53元/ | | |股的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首次授予的37| |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7,344股限制性股票。中 | |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0日出具中兴 | | |华验字(2023)第030021号验资报告审验。 | | |2023年10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 |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4 | |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及1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其不 | |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214| |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股份占本次回购注销前| | |公司总股本的0.08%。公司拟以12.53元/股的价格回购已离职的5| |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214股限制性股票。 | | |2024年6月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 |年度利润分配及其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3| |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30,60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 | | |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0,012,242 | |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042,847股。 | | |2024年6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 | |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5 | |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及1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其不 | |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89| | |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首 | | |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 |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 | |限制性股票的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0,177股 |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以8.95元/股的价格回 | | |购已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892股限制| | |性股票和3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 |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60,| | |177股。回购价格为8.9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80,45| | |6.55元(含应支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部分激励对象”系指“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 | |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激励对象”及“各解| | |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或激励对象所属分、子公司、事| | |业部或板块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 |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的股数、名单及回购金额与公司《|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相符)。 | | |2025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 | |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相| | |关规定,由于激励对象离职以及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按人民币| | |8.95元/股的价格回购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 |售的62,894股限制性股票和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 | |类限制性股票407,198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于2025年7月1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030007号验资报告| | |审验。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7-19|上市日期 |2021-07-30|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252.5000 |每股发行价(元) |14.82 | ├──────────┼─────┼──────────┼─────┤ |发行费用(万元) |4976.2589 |发行总市值(万元) |33382.05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28405.7911|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37.88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31.0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1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5.33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湖北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烟台保立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香港保立佳供应链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BAOLIJIA CHEMICAL(MIDDLE EAST)COMPAN| 孙公司 | 100.00| |Y FZE | | | ├──────────────────┼────────┼─────┤ |BAOLIJIA(VIETNAM)CHEMICAL COMPANY LI| 孙公司 | 100.00| |MITED | | | ├──────────────────┼────────┼─────┤ |BLJ (MALAYSIA) SDN.BHD. | 孙公司 | 100.00| ├──────────────────┼────────┼─────┤ |PT BLJ CHEMISTRY INDONESIA | 孙公司 | 100.00| ├──────────────────┼────────┼─────┤ |上海保立佳供应链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保立佳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保立佳日化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保立佳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佛山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保立佳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安徽保立佳商贸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德阳保立佳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河南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浙江保立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